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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車主答辯狀

答辯狀2.84W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車主如何答辯?下面請看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事故車主答辯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交通事故車主答辯狀

交通事故車主答辯狀1

答辯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縣xx鎮xxx村。

被答辯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縣XX鎮XX村XX小區10號樓2單元2號。

被答辯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訴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兩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對XXX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答辯人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一、本案的直接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均不是答辯人,答辯人不應對他人的侵權行爲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基於本案的客觀事實,肇事車輛的駕駛人爲張XX,張XX駕駛車輛是爲其朋友相親而去,並不是受答辯人指派,爲答辯人辦事。所以,張XX作爲一個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爲承擔賠償責任。本案的直接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均不是答辯人。因而,兩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毫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二、答辯人做爲本案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將車輛無償借給他人使用,盡到了合理審查注意義務,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本案是由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的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答辯人作爲非直接侵權人,如果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只能是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能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出借人將車輛無償借用給他人使用時,對於該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只在幾種特定情形下,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情形有:1、出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借的機動車有缺陷,並因該缺陷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2、借用人沒有駕駛資質的;3、依當時情形借用人明顯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所以,出借人只有在其出借機動車輛行爲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纔會產生出借人的民事責任承擔問題,亦即只要出借人不存在以上情形,出借人依法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基於本案客觀事實,肇事車輛駕駛人爲王睿,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及權利能力,並具備合格的駕駛資格,具備駕駛能力,出借車輛在事故發生時,車輛的行駛狀況完全處於正常狀態。在答辯人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及沒有過錯狀況下,答辯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本案直接侵權人王XX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於因其侵權行爲造成的後果,答辯人作爲其父親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基於本案客觀事實,肇事車輛司機王XX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和權力能力,對於因其侵權行爲造成的後果應由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針對本案,在直接侵權人王睿已經因本次交通事故死亡的情況下,其民事行爲能力和權利能力已經終止,對於其所遺留的債務應由其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予以清償。

因此,針對本案,答辯人與張XX系父子關係,答辯人作爲死者張XX的遺產繼承人,應當對張XX所留的債務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予以清償。但是,基於本案客觀事實,死者張XX根本沒有遺留有任何財產。既然如此,那麼答辯人在無任何遺產繼承的情況下,對於死者張XX所遺留的賠償責任不應承擔任何清償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將車輛無償借給張睿使用,已經盡到了合理注意審查義務,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另外,答辯人與死者張XX系父子關係,對於張XX在其死亡後所遺留的債務,答辯人在沒有繼承任何財產的情況系下,對此債務也不應承擔任何清償責任。因此,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車主答辯狀2

答辯人:×××,男,漢族,生於××年××月××日,××市××人,住××。

被答辯人:××,男,漢族,××省××市人,生於××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屬實。但對××省XX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作出的交通事故人定書責任認定不服,其理由如下:該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事實及形成原因與事故發生的過程及事實不服。其發生事故時,答辯人駕駛的小車在××線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過程中,在遇紅綠燈處,答辯人駕車在前面行駛,被在隨後無證駕駛無牌的被答辯人從車尾撞上緩緩慢行駛的答辯人的車尾。在本次事故中,答辯人沒有任何過錯,其事故原因主要是被答辯人在事故過程中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其事故原因是由被答辯人自行引起的,被答辯人損害後果只能由其自行承擔,答辯人不承擔本次交通事故中任何責任,更不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同時,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答辯人駕駛的小車制動系統、燈光系統不合格與被答辯人追尾發生本次交通事故沒有任何聯繫。本次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被辯答人無駕駛資質、駕駛無牌摩托車並且超速追尾造成本次事故,而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爲事故發生爲碰刮更與事實不符。發生交通責任事故後,在認定交通責任事故過程中,答辯人要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出示事故現場錄像未果,認定過程中公安交警認定程序違法,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前後矛盾。因此,本次事故應該由被答辯人承擔其全部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答辯人不承擔本次事故責任。

二、答辯人駕駛的車輛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參加了交強險情況屬實。其被答辯人的損失只能是在交強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番××公司承擔,其他損失由被答辯人自行承擔。

三、被答辯人要求賠償精神賠償金沒有任何依據。本次事故是由被答辯人自行造成的,根據最高法《關於確定發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依據是要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手段、場合行爲方式、危害後果、獲利情況,侵權人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本次事故是由被答辯人自已造成的,答辯人在要本次事故中也沒有任何過錯。因此,要求答辯人支付精神賠償金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四、被答辯人主張誤工費沒有任何依據。被答辯人是一在校學生,要求主張誤工費用的誤工單位系其親戚(有直接利害關係)開辦的,其主張賠償無效。

五、 關於車輛損失費,本次事故是由被答辯人承擔其全部責任,因此,答辯人不承擔其車輛損失費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因本次事故系答辯人的自行全部過錯造成的,應承擔其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因此,其訴訟費用由被答辯人承擔,並應依法剝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市東××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