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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答辯狀格式範文

答辯狀2.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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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答辯狀格式範文

  交通事故答辯狀格式範文1

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訴我公司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我公司認爲原告列我公司爲被告即無實事根據也沒有法律依據,

xxx年10月20日5時30分,被告***駕駛******號重型普通掛車沿205國道由北向南行至原******路口時,與推着自行車由西向東過公路的***發生事故,造成王景美死亡,事故發生後,******交警大隊事故科交通事故認定書第*****號認定被告***負該事故主要責任,***負事故次要責任。原告***與xxx年11月25日向貴院提起賠償訴訟列我公司爲被告人之一。我公司認爲原告列我公司爲被告即無實事根據也沒有法律依據,因爲:

一、 肇事車******號車不屬於我公司佔有和使用,我公司沒有義務對此事故承擔責任

該車是***透過分期付款形式透過我公司從**公司購買的,我公司爲了保護我公司的權益而保留了所有權。該車已經與2004年2月28日交付與***,並由其佔有和使用。我公司僅僅保留了與追索貸款相關的權利即所有權,由我公司與***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提車單、車輛確認書、家人同意書、保證合同、分期付款單所證實。

我公司與***所簽訂的《車輛租賃合同》是融資租賃性質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法律特徵是:承租人直接向租賃物的生產者受領租賃物、價款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租賃期間風險與租賃物的維修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後有對租賃物歸屬的選擇權。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是指買受人將應支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間內分次向出賣人支付的買賣合同。即將價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我公司與***所簽訂的名爲車輛租賃合同的合同的內容充分證實了我公司與***之間的這種法律關係。該合同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項規定:由我公司根據承租人***的選擇確定了所購車輛,並由承租人***直接在生產廠家提取租賃車輛。租賃物確認書與提車單也證明了這一點;第四款第三項、第六款第三步5、6、11項明確規定了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風險與租賃物的維修由承租人承擔;第六款第15項也規定了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後對租賃物的歸屬的選擇權;這些實質內容充分說明了我公司與**之間的合同是透過分期支付租金作爲貸款(此租金是車輛價格加我公司適宜利潤構成)的融資租賃性質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這也可以由應付租金明細表進一步證明。我公司對肇事車輛僅僅保留了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對車輛保留所有權的方式也就是不辦理過戶手續,即我公司在租賃期間仍是該車的車主。而***對該車輛實際支配與管理該車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實行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權的車輛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購買方使用該車輛進行貨物運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出賣方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請示》批覆:“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規定:“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但是,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行爲,違反有關行政管理法規的,應受其規定的`調整。”依據以上實事與法律,對於告***駕駛******號重型普通掛車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與我公司無關。

二、***不是我公司職員也與我公司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其行爲所產生的責任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承上所述,我公司與***之間是租賃合同關係,我公司除對車輛保留的所有權而與相關的付款督促關係外。我公司即不向其發工資也沒有對其進行管理與紀律約束,被告人***不是我公司的職員也沒有與我公司發生任何意義上的勞動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由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上述人員實施與職務無關的行爲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行爲人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對被告***的個人行爲所產生的責任我公司沒有承擔義務。

綜上理由,我公司與***之間是一種融資租賃性質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關係,我公司對***的行爲以及肇事車輛沒有管理或約束的權力,肇事車輛完全由***支配,***與我公司也沒有任何勞動關係,所以原告列我公司爲被告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請法庭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利,駁回原告對我公司之請求。同時我公司保留追究原告因本次行爲對我公司造成損害的權利。

此致

  ***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答辯狀格式範文2

答辯人:李xx,男,漢族,19xx年x月 x日出生,現住XXXX。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中國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被告人王xx之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上訴人質疑答辯人誤工費沒有任何依據。

答辯人在一審期間提交了《xx市勞動合同》證明合同約定答辯人工資爲每月15000元,也提供了用人單位工商營業執照證明用人單位合法身份,根據我國司法慣例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上訴人對答辯人的舉證只是表示懷疑,卻不能提出任何反證推翻答辯人的舉證,因此這種所謂質疑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只有在受害人不能舉證其收入狀況的特殊情況下才是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上訴人完全無視《解釋》的明文規定,顯然是一種企圖逃避足額賠償責任的行爲。

二、原審法院的判決合法有效。

原審法院雖然沒有完全支援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但是對其直接財產損失基本予以了支援,符合《解釋》規定和《xx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談紀要》(以下簡稱《紀要》)精神,實用法律並無不當,應依法予以維持。

上訴人認爲停車費110元不屬於直接財產損失,對於有私家車的當事人而言,停車費毫無疑問是因爲交通事故而直接增加的費用,上訴人不可能要求答辯人有車不開而必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出租車。

至於交通強制險的賠付分爲醫療限額與死亡賠償限額,在司法實踐中只適用於投保人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情形。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因此上訴人須在交通強制險的限額內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第三者責任險予以承擔。無論是交通強制險還是第三者責任險,上訴人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上訴人的辯解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保險公司存在的價值,就在於能夠轉移投保人的賠償風險,保險公司生存的前提也就在於能夠後起到風險轉移作用。可是,投保人發生保險事項後,作爲保險公司的上訴人不是快速理賠從而贏得潛在客戶的信賴,而是濫用訴權和上訴權制造理賠的障礙,不僅損害了答辯人的合法利益,也損害了上訴人的社會聲譽和商業利益。一個輕易挑起訴訟的公司,是一個缺乏社會責任和商業道德的利益集團,頻繁陷入訴訟所導致的是“損人不利己”的惡果。

綜上所述,本案上訴人提出的要求改判的理由不成立不成立,建議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零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