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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3.1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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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答辯狀怎麼寫

交通事故答辯狀1

答辯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xx縣xx鎮xxx村。

被答辯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縣XX鎮XX村XX小區10號樓2單元x號。

被答辯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址同上。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訴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兩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對XXX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答辯人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一、本案的直接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均不是答辯人,答辯人不應對他人的侵權行爲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基於本案的客觀事實,肇事車輛的駕駛人爲張XX,張XX駕駛車輛是爲其朋友相親而去,並不是受答辯人指派,爲答辯人辦事。所以,張XX作爲一個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爲承擔賠償責任。本案的直接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均不是答辯人。因而,兩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毫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二、答辯人做爲本案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將車輛無償借給他人使用,盡到了合理審查注意義務,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本案是由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的侵權行爲的構成要件,答辯人作爲非直接侵權人,如果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只能是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能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出借人將車輛無償借用給他人使用時,對於該車所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只在幾種特定情形下,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情形有:1、出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借的機動車有缺陷,並因該缺陷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2、借用人沒有駕駛資質的;3、依當時情形借用人明顯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所以,出借人只有在其出借機動車輛行爲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纔會產生出借人的民事責任承擔問題,亦即只要出借人不存在以上情形,出借人依法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基於本案客觀事實,肇事車輛駕駛人爲王睿,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及權利能力,並具備合格的駕駛資格,具備駕駛能力,出借車輛在事故發生時,車輛的行駛狀況完全處於正常狀態。在答辯人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及沒有過錯狀況下,答辯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本案直接侵權人王XX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對於因其侵權行爲造成的後果,答辯人作爲其父親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基於本案客觀事實,肇事車輛司機王XX已經年滿十八週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和權力能力,對於因其侵權行爲造成的後果應由其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針對本案,在直接侵權人王睿已經因本次交通事故死亡的情況下,其民事行爲能力和權利能力已經終止,對於其所遺留的債務應由其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予以清償。

因此,針對本案,答辯人與張XX系父子關係,答辯人作爲死者張XX的遺產繼承人,應當對張XX所留的債務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予以清償。但是,基於本案客觀事實,死者張XX根本沒有遺留有任何財產。既然如此,那麼答辯人在無任何遺產繼承的情況下,對於死者張XX所遺留的賠償責任不應承擔任何清償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將車輛無償借給張睿使用,已經盡到了合理注意審查義務,對此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另外,答辯人與死者張XX系父子關係,對於張XX在其死亡後所遺留的債務,答辯人在沒有繼承任何財產的情況系下,對此債務也不應承擔任何清償責任。因此,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張Xx

  x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答辯狀2

答辯人:呂XX,男,漢族, 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廣州市XX區XX。居民身份證號碼:XX。

被答辯人:樑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廣州市XX區。居民身份證號碼:XX。

法定代理人:樑X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廣州市XX區。居民身份證號碼:XX。

被答辯人樑XX訴答辯人呂XX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答辯人現就被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及案件事實,作出如下答辯:

一、答辯人在中國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XX支公司(以下簡稱“xx保險公司”)購買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商業險,xx保險公司應當依約承擔賠償責任。其中,交強險的賠償限額中應當優先承擔精神撫慰金賠償。

答辯人於xxxx年03月28日爲其所有的粵A-XX號貨車向xx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強險和商業險。答辯人已按保險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了保險費。本次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屬於保險事故,且沒有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事項出現,xx保險公司應當依約承擔賠償責任。

二、被答辯人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應相應承擔其全部損失的20%。另,答辯人己向被答辯人支付醫療費人民幣88000元(大寫:捌萬捌仟元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並予以扣除。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花都大隊依法對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編號爲:穗公交花認字[xxxx]4401140xxxx00039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答辯人樑xx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因此,對於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的部分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20%,答辯人只需承擔80%的賠償。事故發生後,答辯人己分兩次向被答辯人支付了醫療費共計88000元。但被答辯人並未在《損失計算清單》中提及,更未進行有效扣減。

四、被答辯人部分訴訟請求不能成立,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並做出合理的`判決。

㈠被答辯人主張的醫療費計算錯誤。被答辯人提交的發票號爲XX的發票與本案無關聯性,不應認定爲本次交通事故的損失。

㈡被答辯人主張的後續治療費並未實際產生,且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所做出的鑑定是按照最高標準計算的,數額明顯過高。被答辯人應在後續治療費實際發生後另案主張。

㈢被答辯人主張的護理費和陪護服務費屬於重複主張,答辯人僅同意支付具有正規發票的陪護服務費共計人民幣1,880元。

㈣被答辯人住院天數爲187天,因此其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爲9350元(50元/天*187天)。

㈤被答辯人主張的營養費數額過高,答辯人認爲營養費的最高賠償額爲人民幣300元。

㈥被答辯人主張的殘疾賠償金計算標準錯誤,應當按照廣東省農村戶口xxxx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10542.84元/年的標準計算殘疾賠償金爲10542.84元/年*20年*(40%+2%+1%)=90668.42元。

㈦被答辯人主張的精神撫慰金過高。被答辯人的傷情被鑑定爲7級傷殘,9級傷殘,10級傷殘,且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過錯,根據司法實踐和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答辯人認爲精神撫慰金的最高賠償額爲人民幣17500元。

㈧被答辯人沒有提供相應正式票據證明交通費的產生,答辯人不同意支付其主張的交通費。

㈨答辯人認爲沒有鑑定後續治療費的必要,因此不同意支付被答辯人因鑑定後續治療費所產生的相應鑑定費用。被答辯人濫用鑑定程序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其自行承擔。

綜合以上答辯意見,望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考慮和採納,並懇請人民法院根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的規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答辯狀寫作要求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爲能力人,應在其項後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係;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後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 答辯的理由

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於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 答辯請求

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爲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爲支援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 證據

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答辯狀的寫作技巧,

答辯狀的寫作要很好地運用反駁的方法和立論的方法。

1.反駁的運用,其目的是使對方敗訴。運用反駁方法的步驟:一是先抓住對方在訴狀、上訴狀中所陳述的錯誤事實,或所引用法律上的錯誤,作爲反駁的論點。二是由被上訴人列舉出事實與證據,作爲反駁訴訟請求的論據。三是運用邏輯推理論證。運用反駁方法時,要尊重事實,抓住關鍵,尖銳犀利。

2.立論方法的運用,其目的是提出自己的主張。其步驟是:A、從整個事實中經過歸納,提煉出答辯人的觀點。B、提出法律根據,舉出客觀證據,列出事實憑據作爲立論的論據。三、經分析論證,得出結論。對運用立論方法的要求:第一,簡明扼要,不橫生枝蔓。第二,要有針對性。第三,逐條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