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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下冊語文《識字四》教學反思

【教材簡析】《識字四》是人教版一年級下冊第四組課文中的一篇識字課文,編者獨具匠心地將14個生字編排在一首充滿童趣的兒歌中。這首兒歌寫的是小動物在夏天時的情景,這裏寫的小動物大都是昆蟲,讀來琅琅上口,情趣盎然。這節課中,我讓孩子們讀讀、想想、說說,發現識字特點,探究句型形式,再結合拓展說話,從課內延伸到課外,不僅學好漢字,而且喜歡漢字,喜歡語文,喜歡生活。

一年級下冊語文《識字四》教學反思

【教學片斷】

探究發現之一:有趣的識字教學

鑑於本課生字有着明顯的特點,【“蜻、蜓、蝴(蝶)、蚯、蚓、螞、蟻、蝌、蚪、蜘、蛛”】均帶有“蟲字旁”,孩子們覺得非常有趣,在教學中可利用形聲字的構字規律進行。

我採用了集中識字的學習方式,當孩子們看着生字卡片一個一個地讀着生字時,如:“蜻、蜻、蜻蜓的蜻,左右結構,蟲字旁,形聲字。”“蜓、蜓、蜻蜓的蜓,左右結構,蟲字旁,形聲字。”……連着讀了三個生字,孩子們一個個笑了,已經有耐不住的孩子說了:“怎麼都是蟲字旁,形聲字啊?”於是乎,“蝴、蚯、蚓、螞、蟻、蝌、蚪、蜘、蛛”連着讀得不亦樂乎。

一遍讀完,孩子們已經樂不可支了,有的已經是前俯後仰了。所以我們也就順勢瞭解了“形聲字的特點”,知道了這些生字都與“蟲”有關,便得出“與昆蟲有關”的字一般都有個“蟲字旁”。

我再引導孩子想想像這樣的字還有哪些?孩子們七嘴八舌地說:“螳螂、蚊子的‘蚊’、蒼蠅的‘蠅’、蟬……”

在這個環節的學習中,孩子們情緒高漲,無比歡快,有發現的快樂,亦有成功的喜悅。

探究發現之二:神奇的構句形式

讀着兒歌:蜻蜓半空展翅飛,

蝴蝶花間捉迷藏。

蚯蚓土裏造宮殿,

螞蟻地上運食糧。

蝌蚪池中游得歡,

蜘蛛房前結網忙。

一路探究,孩子們發現這裏的句子一開頭都寫了“誰(或者什麼)”,然後寫“在哪裏”,但是“在”這個字沒有出現,最後寫“幹什麼”。於是,我就在黑板上板書:

誰 在哪裏 幹什麼

接着,楠楠又發現了每句話中都有一個動詞:飛、捉、造、運、遊、結,而且一起研究後發現一般動詞都在倒數第三個,只有“飛“放在了末尾,孩子們很興奮,知道句子中還根據不同的動物(昆蟲)寫出了它不同的特點,動詞用得恰當。

當然,每句都由7個字組成,孩子們也發現了。在這探究的過程中,孩子們相互啓發,一起享受着成功的快樂。

有了這樣的探究和發現,我讓孩子嘗試也用這樣的句型繼續往下編,孩子們的積極性非常高,有的孩子妙語如珠,便讓他們記錄下來,有不少的精彩之處,摘錄部分(如下)。

【精彩寫話】

(一)原生態型

鳥兒樹上把歌唱, 知了樹上叫不停,

白兔草地蹦蹦跳。 熊貓竹林啃竹子。

青蛙田裏捉害蟲, 蜜蜂花間採蜜忙,

松鼠樹上摘松果。(陳諾言) 燕子天上飛得歡。(沈恬伊)

猴子樹上跳得歡, 蜜蜂花中採蜜忙,

馬兒草原吃青草。 瓢蟲葉上慢慢爬。

蜜蜂花朵採蜜忙, 小鳥樹上喳喳叫,

燕子屋檐造房子。 小貓樹下睡大覺。

魚兒水裏遊得樂, 大狗門前咬骨頭,

青蛙田野吃害蟲。(汪易欣) 魚兒水中輕輕遊。(胡云迪)

小鳥空中飛得歡, 老虎林中稱大王,

小魚水中游得歡。(袁顥然) 雄鷹空中展翅飛。(黃一璐)

(二)個性型

鯊魚海里捉小魚,

藍鯨海里捉海豹。

龍蝦海里捉小魚,

海星海里捉海膽。

海龜海里捉水母,

海獅海里捉海蜇。(陶瑞)

教師評語:全都是海洋生物,真有意思!】

小狗房前吃骨頭,

小貓河邊捉小魚。

小鴨水裏遊得歡,

小雞地上啄米粒。(樊浩宇)

【教師評語:都以家禽爲題材,也別有用心啊!】

(三)修改型

飛機天上飛得快,(飛得高)

火車地上跑得快。

汽車路上跑得快,(開得歡)

輪船海上跑得快。(行得遠)

獅子林間跑得快,

鯊魚水裏追小魚。(黃亞坤)

【原來的句子太過於雷同,便夥同孩子們一起進行修改,小作者也很開心,因爲用的動詞不一樣了,讀起來也更有勁了。另外,我還建議孩子只寫前面的四行,把“獅子林間跑得快,鯊魚水裏追小魚”捨去。理由是:前前面寫得“飛機、火車、汽車、輪船”都是交通工具,而“獅子、鯊魚”是不同類的。經過這樣的修改之後,孩子們的.寫話水平也能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青蛙在岸上捉蟲,(岸上捉害蟲)

小鳥在樹上唱歌。(樹上唱着歌)

小鳥天上飛得快,(飛得高)

小馬草原跑得快,

小魚水裏遊得快。(遊得歡)(童健元)

【前兩行在句式的表達上有問題,“在”字應省略,後面應有三個字,改後孩子認爲很好。後三行“幹什麼”有雷同,建議保留一個,其餘兩個改一改,在爭得大家的意見後覺得“小鳥天上飛得高,小魚水裏遊得歡”比較好。就在這樣的修改中,孩子們的語言得到了錘鍊,很多孩子還學會了給別人提建議呢。】

一篇簡單又通俗易懂的識字課文,就在這樣的探究學習中,孩子們的語言得到了提升,再透過說話寫話,孩子們運用語言的能力也能逐漸增強,這也應了《語文課程標準》(2011版)中提出的:語文課程是一門學習語言文字運用的綜合性、實踐性課程。聚焦於“語言文字運用”,正像“修訂解讀”中指出的:教學目標和內容都必須圍繞“學習祖國語言文字的運用”這個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