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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擔保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擔保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擔保合同 篇1

(一)保證合同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範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範圍;5、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三)質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範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擔保合同當中具體分爲了保證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不同的擔保合同主要的內容是不一樣的,這點從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問題,歡迎你到網站進行具體瞭解,我們將爲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擔保合同 篇2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爲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爲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_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爲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爲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爲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1、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貸記卡章程》、《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爲其進行擔保;

2、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爲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3、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4、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任何處置。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所有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爲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本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待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同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爲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

數量

質量

狀況

所在地

評估價值

所有權權屬

使用權權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無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4

建行邯鄲分行武安支行:

茲有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配偶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

借款人在你行申請購房借款,本人自願爲其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承諾,若其不能按期償還貴行借款本息,本人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簽訂協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乙方(擔保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繫方式:———

甲方向————申請借款,由乙方作爲擔保方。爲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於————年——月——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6

保函編號:(工投字)第號

(招標人):

鑑於(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項目投標,應投標人申請,我方願就投標人履行招標檔案約定的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保證:

一、保證範圍及方式:保證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本保證人在投標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投標人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年月日後至年月日前未經貴方許可撤回投標檔案;

2、投標人中標後未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內與貴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投標人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如果投標人未中標,本保證人在貴方確定投標人未中標時即解除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可以選擇以下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以選擇項爲準,在選項前的括號內填寫“Y”表示選擇項,填寫“N”表示非選擇項):

()1、代投標人向貴方支付投標保證金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次低標中標,本保證人向招標人支付中標價與次低標價之間的差額,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範圍,即不超過________元;

()3、如果貴方選擇重新招標,保證人向貴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範圍,即不超過________元。

三、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爲自本保函簽發之日起至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日,即至年月日止。

四、代償時間:本保證人在收到貴方書面索賠通知後日內,按照本保證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並附有說明投標人違約造成貴方損失情況的證明材料。

五、保函生效:自本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責條款

1、如貴方未經保證人同意修改招標檔案,致使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本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規定或你方與投標人的另行約定,免除投標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導致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的。

七、爭議的解決:如因上述擔保發生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透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法院(也可以選擇透過仲裁程序解決)。

八、附則:本保函一式兩份,招標人和保證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