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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的教育改革論文

論文1.07W

一、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的執行方式

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的教育改革論文

當學生進入導向階段時,主要由學校、班級委員會與家長負責對其進行方向指導。具體做法是,首先,在第二和第三學期家長根據孩子意願向學校提出申請,內容是讓孩子進入以下三類學校的一年級:普通或技術高一、職業高一、兩年制的專業技能合格證書第一年。其次,學校根據家長申請,綜合學生在校表現、興趣等給出意見;最後,校方與家長協商,雙方意見一致,班級委員會就安排學生進入所選學校,而在中心階段進行過職業培訓的學生,則安排到職業高一或兩年制的專業技能合格證方向學校;當家長對校方意見有疑義時,可向申訴委員會(資訊與職業指導中心主任、其它學校的校長與教師、家長等)上訴。

二、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的機構設定

1、國家機構

方向指導的`國家機構是“國家教育與職業資訊局”。其負責具體指導事務,將“資訊與方向指導中心”收集的資訊做整理,出版成就業指導手冊,並以電視爲媒介播放就業節目。具體做法是“:瞭解教育手段和職業活動,建立公衆資訊資料庫;進行相關方法和方式上的研究,擴充資料庫;進行調查,提高大衆對職業活動的理解;協助制定針對教學和職業資訊指導人員的培訓政策並參與對其的培訓”。

2、地方機構

法國的方向指導的地方機構是“資訊與方向指導中心”,其主要職責是:

(1)將“國家教育與職業資訊局”出版的就業指導手冊發給學生,免費爲其提供就業資訊;

(2)對本學區的中學教師進行職業培訓,具體做法是:首先,由“全國勞動與職業方向研究所”以內外兩種形式組織招考,招聘指導人員(顧問兼心理輔導師、主任等),其中“外部考試面向35歲以下非國家公職人員,至少受過兩年高等教育;內部考試面向40歲以下的公務員,至少受過完整高等教育。”其次,分配相應指導人員給各指導中心;最後,指定每位顧問與本學區的一所或多所中學建立聯繫。

3、學校機構

學校機構爲“民主班級委員會”,有學者指出,其是由校長或校長助理主持、由本班級授課教師﹑兩名學生代表和兩名家長代表、教育和導向顧問或需要了解學生情況的校醫組成。每學年至少開三次民主會議,具體程序是:會議前,學生先就職業選擇提出意見,然後教師算出其學習的平均成績,再綜合兩方面給出意見;會議時,先由此階段的負責教師公佈學生成績,給出意見;然後家長與教師協商,這種協商一直可持續至第二學期末。

三、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對我國教育改革的啓示

法國“方向指導班”的建立爲我國初中學生選擇就業方向和升學類型提供了借鑑,至少表現爲以下兩大方面:

1、建立專門方向指導機構,培養專業方向指導顧問

當前,我國每所中學都設有教務處、政教處、後勤處等不同部門,其設定不可謂不細,但卻缺少專門的方向指導機構。因此,建立專門的方向指導機構勢在必行。具體可從以下兩方面進行:

(1)設定初中方向指導機構。法國初中方向指導機構組織嚴密,建立了從國家到地方再到學校的三級指導體系。這無疑給我國教育管理者提供了重要參考:今後改革可以較大力度鼓勵地方建立專門初中方向指導機構。在國家,學校和社會三者間架起就業資訊橋樑。

(2)在高校設定方向指導專業。專門方向指導機構的執行,需有專業方向指導顧問做前提,才能保證指導意見的專業性。這就需在高校設定相應專業,培養專職人才;如有意從事方向指導職業之人員(不包括高校專業學生),需到高校相應院系進行專門培訓,培訓結束後,透過考試得到相應的資格證書,才具有成爲指導人員之資格。

2、加強學校、教師、家長三方的聯繫

法國初中方向指導班,每一階段的指導意見都要求教師在與家長相溝通,在充分了解學生之興趣後,才綜合評價給出指導意見。反觀我國初中教育教師,學校和家長三者間鮮少民主交流。因此,加強學校、教師和家長三方聯繫尤爲重要,其具體做法是:

(1)建立“教學整頓”家長參與制度。在每所中學建立“教學整頓”家長參與制,爲每個年級掉隊或基礎薄弱的學生順利進入下一年級的學習提供幫助。法國升留家長參與制,固能提升每階段學生的學習質量,但我國人口幅度大,現階段基礎教育的目標首要保證入學率,升留級制度顯然與之不符。但在中學建立“教學整頓”家長參與制不僅可行而且對解決每個年級“學困生”問題是有助的。

(2)建立過程性評價體系。我國現階段的評價主要以學生的成績來決定,這種評價造成了家長、教師和學校之間的聯繫尤爲不足,學校通知家長學生成績,這難免存在選擇盲目性,所以現階段,中學應建立過程性評價,使指導顧問,家長,學校間共同合作,及時瞭解學生資訊,給出讓孩子朝着正規方向發展的指導意見,減少初中生選擇方向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