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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多元化辦醫論文

論文3.27W

改革開放以來,醫療服務業的投資主體逐漸發生了變化,由單一的國家投入變爲除國家投入外的多元投入。醫療服務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有可能產生兩個結果:一是隨着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在行業內形成了以公立醫院爲主導,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的所有制結構,即出現私立醫療機構、股份制醫療機構、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等。二是在公立醫院內部形成產權主體多元化的格局,國有產權與非國有產權構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形成混合所有制。

解析多元化辦醫論文

對於醫療服務業內的產權主體多元化,人們基本給予了肯定,普遍認爲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醫療服務業應當以公立醫院爲主導,多種所有制醫院並存,共同發展。

對於公立醫院內部的產權主體多元化,則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爲,公立醫院內部可以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這是公立醫院的改革出路。認爲公立醫院的改革同國有企業一樣,可以透過股份制改造,吸收非國有資本入股,國有資本控股,形成混合所有制,國有資本保值增值,並可以參與分配。

另一種觀點則認爲,公立醫院內部決不能形成產權主體多元化,這是由公立醫院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因爲公立醫院的性質與國有企業不同,國有企業在追求社會政策目標的同時也要追求利潤,而公立醫院的首要目標則是追求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同時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如果在公立醫院內部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在其他產權主體的推動下,公立醫院就會出現較強的.追求利潤的動機,削弱公立醫院社會目標的實現,違背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目的。此外,國有產權缺乏人格化的代表,而非國有產權則具有人格化資本的特徵,其利益邊界也比較清晰。在醫院執行過程中,當國有產權與非國有產權在面臨風險分擔和利益共享時,常常因爲國有資產缺乏人格化利益代表而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這在國有企業的改革中已不乏先例,公立醫院的改革不應再重蹈覆轍。

因此,爲保證公立醫院社會目標的實現,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醫療服務業的產權制度改革不應採取在公立醫院內部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的方式,而應側重於產權的重新安排,即應形成以公立醫院、民辦非營利性醫院、民辦營利性醫院等多種所有制形式並存的結構。如果採取這樣的改革策略,就要對現有的龐大的公立醫院體系進行產權的重新安排,即國家從一部分公立醫院中退出,國家退出後的公立醫院既可以改造爲民辦非營利性醫院,也可以轉製爲民辦營利性醫院,可以實行不包含國有產權的股份制改造。

現實中,公立醫院已經出現了新的融資方式,發展起了“院中院”等形式的合資合作,形成了公立醫院內部的產權主體多元化。這些新的融資方式補充了政府對公立醫院的投入不足,促進了公立醫院的發展,但是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一是公立醫院內營利性項目過多,影響了公立醫院社會目標的實現;二是刺激了大型設備的投資熱;三是合資合作項目的收益是雙方共享,而風險則由公立醫院法人承擔。

雖然理論上公立醫院內部不能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但是面對現實中各地已經發展起來的“院中院”,建議實行過渡性政策,即剝離公立醫院的“院中院”,成爲獨立的法人實體,在不破壞原公立醫院服務功能的完整性和不損害公立醫院的服務項目的條件下,允許公立醫院向其投資。爲此,必須儘快完善公立醫院的出資人制度,完善公立醫院的投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