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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音樂教學中如何培養音樂能力論文

論文3.37W

摘要:情感體驗——聆聽音樂——體態律動——聽音視唱——演唱演奏——創作,乃是一個循環往復、循序漸進的教學結構模式,每一週期都使學習者遷移到一個新的音樂能力發展層次。在這一模式中,學習者的音樂情感能得到自然的發展。在與大量優秀音樂作品的接觸與交往中,音樂能力也能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學習者始終處在主體地位,能夠因爲對音樂積極自覺地參與而使自己成爲一個具有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創造性意識的人。

淺談音樂教學中如何培養音樂能力論文

關鍵詞:音樂教學 音樂感受能力 創造性意識

一、音樂的情緒體驗

音樂的情緒體驗是一切音樂能力發展的前提。讓兒童接觸音樂之前,必須有一個讓學生體驗自然情緒的階段,詩意的朗誦,帶感情地講故事,都是發展自覺性音樂能力的條件,這些藝術性的活動都是與自覺性音樂能力最接近,或者說是最相通的。當孩子有了表現情緒的強烈願望時纔開始讓他們接觸聲音,告訴他們,聲音可以用來表現自己的情感。當我們快樂的時候,高亢明快、節奏活潑跳躍的聲音可以表現我們愉快的情緒;當我們憂傷的時候,低沉陰暗、節奏緩慢的聲音可以表達我們傷感的情緒。表達情感的聲音,我們稱它爲音樂。音樂還可以模仿雷聲、鳥叫、小溪流水等大自然美妙的音響。當孩子們有了這種認識之後,再告訴他們,音樂是他們生活中最親密的朋友,可以藉助極其豐富的音樂來傾訴內心的快樂和憂傷。經過這個階段之後就可以開始接觸音樂了。

二、聆聽音樂

有了真實情感與音樂的聯繫,就可以進入聆聽音樂的教學了。最初聆聽的音樂,必須是具有鮮明情感選擇性的音樂作品,這樣才能在學生剛接觸音樂時,即對音樂情緒具有敏銳的感覺能力。但聆聽的音樂作品必須是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哪怕就是一段很小的片段

因爲人們在掌握一定的視唱能力,或掌握一定的演唱、演奏技能之前是無法完整地表現音樂的整體形象的,但人們卻能夠在聆聽音樂中完整地感受音樂。這種感受能力甚至在清晰的聽覺表象形成之前,就已存在於人的心理能力結構之中了。當然最初的音樂感受力是很模糊很粗糙的。但聆聽音樂所產生的對音樂感受的整體性卻是音樂整體能力結構發展的關鍵。因此許多成功的教學方法都把學會聆聽音樂作爲發展音樂能力的第一步。

三、體態律動

體態律動正是在真實的情感體驗和正確聆聽音樂的基礎上產生出來的。作爲聆聽音樂者主動參與音樂的第一個最自然的行爲表現,體態律動在學習音樂過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雖然說體態律動在音樂運動覺發展過程中處於一個非常初級的階段,但音樂心理學家認爲,正是“在音樂教學的初級階段上,未必可以找到比節律學更直接、更有效的發展音樂節奏感的其他途徑,這裏,節律學被理解爲以簡單的,兒童容易做到的運動表達音樂節奏”。

體態律動的基礎僅僅是人在生理水平上對音樂音響的反應,這些反應包含對旋律線條上升下降、節拍、節奏變化,肌體緊張鬆弛的本能感受,然而基本的音樂情緒在這一水平上已開始模糊地感受到了。音樂作品不是作曲家隨意編造的,它從本質上說是作曲家情緒體驗的外化形式,每一部優秀的音樂作品都是一個完整的精神生命,一種情感的表現形態,體態律動促使人在聆聽音樂的過程中深入到音樂情緒體驗之中。體態律動亦可以是對音樂作品非常高水平的反應形勢,猶如一個指揮家用準確簡練的動作把握了整部交響樂。體態律動並不是取代聽覺訓練,但它極大地強化了聆聽音樂的.自覺意識,爲音樂聽覺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聽音與視唱

這一階段一般又稱爲視唱練耳,並結合着必要的樂理知識教學。在音樂學習過程中是沒有純粹的知覺的,知覺必須和感覺結合在一起,聽覺表象必須和調式感結合在一起。這一階段的任務是培養進行音樂表演、欣賞及創作等各種音樂活動所必需的音樂聽覺能力。孩子們開始學着用自然的嗓音來再現他們聽到或看到的音樂形象。音樂心理學家認爲,爲了使兒童最初的音樂聽覺表象能在良好的調式感基礎上建立起來就必須從聽唱,或視唱完整的旋律開始,哪怕是最簡單的旋律片段,也應包含調式上從穩定音到不穩定音再到穩定音這樣一個體現“鬆弛——緊張——鬆弛”的音樂性過程,從而體驗最基本的情緒變化。音程的學習,也應該放到完整的調式旋律中去把握。唯有這樣做,聽覺表象能力才能建立在良好的調式感之上。音樂聽覺能力的發展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能夠表現音樂情緒的形式也是極其豐富的,例如音色、節奏變化等,但在透過音高關係變化來表現音樂的範疇中,調式感始終是一個重要的核心。

五、演唱、演奏

有了聆聽音樂與體態律動的基礎,有了最初步的、建立在調式感基礎上的聽覺表象能力,就可以開始發展學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了。演唱、演奏是運動覺的高層次能力。演唱、演奏都需要高技巧的運動覺能力,它是細緻、靈敏的局部機能運動。例如演唱的喉頭、聲帶、氣息運動,彈奏鋼琴的手指、手臂運動,這些能力是在一定的技能訓練中才能獲得的。但這種技能的訓練必須是在兒童具有初步的音樂感受能力,具有透過音樂來表現自己情感的強烈願望之後才能開始,而器樂的學習還應在演唱的學習之後,必須在學生已經有了“透過樂器來歌唱”的願望產生之後。

從運動機理看,演唱、演奏的運動覺能力是高水平、高難度的,而從音樂感受的心理機制看,演唱、演奏的肌體運動又是局部的、低層次的,它必須服從表演者對音樂的整體感受,服從因音樂整體感受產生的肌體緊張狀態的變化。當局部的緊張狀態在演唱演奏過程中占主導地位時,這種音樂表演是缺乏表現力的。因此,在演唱、演奏訓練中,首先要求學習者學會肌體的放鬆與心理上的積極狀態。

六、音樂創造

音樂創造是高層次的音樂能力。狹義的音樂創造及音樂創作是指具有創造性的創作者運用想象力對大腦記憶的音樂材料進行新的組織和創造,產生出新的音樂形象。廣義的音樂創造還包括演唱、演奏等一系列包含着學習者運用想象力參與的音樂活動。因此,演唱、演奏往往被稱爲是對音樂作品的“二度創作”。無論哪一種意義的音樂創造,實質上都是人運用音樂想象力的行爲和結果。可見在一切音樂活動中,在一切音樂情緒體驗中,人的想象力都是不可缺少的。

任何一種音樂能力,都是在音樂感受能力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音樂感受能力,即音樂的情緒體驗能力。音樂教育從根本上說是藝術的、審美的教育,而不是一種純粹的技能訓練。音樂情緒體驗是引發受教育者對音樂產生興趣和熱情的關鍵,也是音樂技能發展的原動力並直接構成音樂能力的核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