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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決定公告

決定1.83W

房屋徵收決定公告1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鑑於20xx年縣城防洪保安及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模擬徵收預籤協議實際進展情況,結合模擬徵收方案,現將蕪湖縣人民政府20xx年第1號《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如下:

房屋徵收決定公告

一、房屋徵收目的

加大我縣防洪保安及棚戶區改造力度,堅持以人爲本,順應羣衆意願,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做到依法、公開、公平徵收。

二、房屋徵收項目名稱

xx縣20xx年度縣城防洪保安及棚戶區改造項目。

三、房屋徵收範圍

該項目東至渡春路、沿河路,南至老人橋,西至青弋江,北至烏鳳灘(詳見紅線圖)的用地紅線內國有土地上房屋、構築物及附屬物;所涉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四、房屋徵收部門

蕪湖縣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五、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蕪湖縣房屋徵收辦公室。

被徵收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用途等增加補償費用的不當行爲。

被徵收人應在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徵收部門簽訂徵收安置補償協議,完成搬遷。

公告之前已預籤協議自房屋徵收公告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被徵收人在規定期限內搬遷房屋。

被徵收人對本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決定發佈之日起60日內向蕪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本決定發佈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房屋徵收紅線圖

縣20xx年度縣城防洪保安及棚戶區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8月20日

房屋徵收決定公告2

因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政府決定對蘇南運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項目徵收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並作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常武徵〔20xx〕2號)。現將徵收決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項目名稱:蘇南運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項目。

二、徵收範圍:蘇南運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項目房屋徵收範圍東至常州無錫交界處、西至中天鋼鐵、南至運河、北至鐵路,具體詳見現場公佈的徵收範圍圖。範圍內需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建築面積約9532.34㎡,其中住宅約23戶,建築面積2406.6㎡,非住宅約2戶,建築面積7125.74㎡。

三、啓徵日期:自本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

四、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五、徵收部門:常州市武進區房屋徵收與補償辦公室。

六、徵收實施單位:常州市武進區橫林鎮人民政府。

七、徵收現場辦公地點、聯繫方式:橫林鎮成人教育中心校(橫林鎮古槐路1號),聯繫電話:。

八、監督舉報電話:863130xx(區徵收辦) 863101xx(區紀委)。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被徵收人如對本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本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蘇南運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9月22日

房屋徵收決定公告3

因杭長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需要,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杭長客運專線婺城區段房屋徵收決定,決定徵收該項目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規定,現將《金華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金政徵字〔20xx〕第001號)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杭長客運專線婺城區段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詳見附圖)。

二、房屋徵收部門: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杭長客運專線婺城區段工程建設指揮部。

四、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五、簽約期限:20xx年5月25日至20xx年6月23日。

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對《金華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金政徵字〔20xx〕第001號)不服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三個月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杭長客運專線工程婺城區段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5月10日

標籤:公告 房屋 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