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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搬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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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方便拆遷和復原安裝工作的順利進行,那麼怎麼寫一篇通知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徵收搬遷通知

房屋徵收搬遷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近年來,全省各地不斷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力度,有力促進了城鎮化和經濟社會發展。隨着新型城鎮化快速推進,房屋徵收與拆遷(以下簡稱徵拆)規模不斷增大,一些地方相繼發生了暴力、野蠻、強制徵拆等惡性事件,嚴重損害了羣衆利益,影響了黨羣幹羣關係。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有效遏制房屋徵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爲,經省政府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堅持以人爲本,依法依規徵拆

房屋徵拆工作直接關係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明確要求嚴格房屋徵拆管理,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羣衆利益的行爲,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依法行政要求,堅持以人爲本,和諧徵拆,保障被徵拆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採取暴力強拆行爲,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環境。要科學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棚戶區及城中村改造規劃,妥善處理城市建設發展與維護羣衆利益之間的關係,合理確定房屋徵拆規模與時序,有序推進老舊住宅綜合整治,顯著改善和提升城鎮居民的居住環境與質量,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現有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二、強化政府責任,規範徵拆行爲

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作爲房屋徵收與補償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徵收、公平補償。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參照《條例》的精神執行,房屋徵收要按照建築重置成本補償,被徵拆人所得補償和政府補貼要能夠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等相關管理辦法,嚴格規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爲。

三、嚴格徵拆程序,杜絕違法強拆

房屋徵拆與安置補償工作要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各地要結合實際,對房屋徵拆工作的程序、要件審批、搬遷補助及獎勵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細化,使這項工作規範運作,有序推進。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在實施房屋徵拆行爲前,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徵求公衆意見,並對房屋徵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依據法律、法規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向社會公佈。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或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依法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等。在拆遷工作中,不得委託企業或以購買服務的形式進行強制拆遷。要抓緊清理取締非法拆遷組織或機構,堅決杜絕開發建設單位直接組織或參與拆遷,確保徵拆工作依法規範有序進行。

四、加大違法建築整治力度,打擊阻礙合法徵拆行爲

各地要切實加大對違法建築的.查處力度,對影響城市發展、違反城市規劃的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拆除,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全面清查並處理城鎮建成區內的違法建築,特別是要查處城中村違法建設行爲,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築。對依法作出房屋徵拆決定的項目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對已簽訂徵拆補償協議拒絕搬遷,並蓄意阻礙正常執法,影響徵拆工作的被徵拆單位,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阻撓合法徵拆工作,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爲,要依法嚴厲打擊。

五、加強責任追究,嚴查違規行爲

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房屋徵拆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大對違法違規強制徵拆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大對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行爲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進行強制徵拆的行爲。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因工作不力、簡單粗暴、失職瀆職引發惡性事件、的,或對違法違規徵拆行爲不加制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徵拆過程中、權錢交易的行爲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六、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監督檢查

省政府將對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房屋徵拆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政策指導,強化工作督導。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要對轄區內徵拆管理工作進行認真排查,及時糾正和查處房屋徵拆中程序不合法、行爲不規範、補償不合理、保障不落實等突出問題,堅決制止違法違規強制徵拆行爲。有關部門要按照《條例》和本級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協調,保障房屋徵拆工作順利進行。

  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xx年1月19日

標籤:房屋 搬遷 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