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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淺談少兒書法教學中的思維訓練

論文1.19W

一直以來,書法的教學往往被等同於寫字——它的基本特徵是與泛文化教育如小學生的識字啓蒙教育交叉在一起的。寫字是爲了識字,爲了一般的運用。故在教學中往往強調筆畫的準確無誤、動作的清晰可按,而忽略了對書法藝術之美的把握,忽略了形式的分析,欣賞力的培養和觀察力、表現力的訓練,可以說完全背離了書法教學的初衷。

論文:淺談少兒書法教學中的思維訓練

中國書法是一種靜態的表現藝術,它的美在於整體和諧。她既是無聲的音樂、紙上的舞蹈,又是詩意的線條化。藉助於漢字形體的結構,充分發揮毛筆的特殊性,能透過抽象的點畫線條的流暢旋折、收擒縱放等造型運動,將主觀的情緒、情感、理想等心靈物象集中、提煉、轉化爲“有意味的形式”給人以精神上的美的影響。故作爲藝術的書法教學,其目的應該是審美的.藝術的、形式的、詩意的,而不是應用的、文字的、泛文化的。當然我們亦不否定文字在書法中的重要地位,只是在書法教學中應側重於文字的造型、結構、佈局及線條的表現力,只有這樣才能與一般的`寫字教育拉開距離。

當然在藝術教育中也需要藝術技巧的支撐。沒有經過訓練的人無法駕馭毛筆,更無法談及用筆的技法,而用筆的技法是書法作品的意蘊情感向點畫形式轉換的一箇中間環節。如中鋒取勁、側鋒取妍,可以使點畫達到剛柔結合,直接體現情感節奏;運用澀筆可獲得含蓄、沉着地表達效果;中鋒行筆可以使點畫圓勁,氣脈通暢,情感自然就貫注其中了。要學會駕馭與控制毛筆,學會技法,只有依靠既成的古典名作。於是,楷隸篆草漢唐風範,南帖北碑等皆成爲我們在學習技巧上的好老師,我們不主張學生去學習古人的風格,因爲風格出自人,古人可以有,今人也可以有,但不學技法就無法入書法殿堂。因此,真正的學書者應該是儘可能地掌握各種技法規範,爲最終形成自己的風格提供一個物質的基礎。在選字帖的時候,亦宜選擇法則型的而不是風格型的。在書法教學中,我們可以不規定學生學習某種字帖,但必須學習古典,除了作品創作以外,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學生隨便拋開字帖,而且選擇字帖必須陳述理由,爲什麼選這個帖而不選擇那個帖?有什麼考慮?透過這些,既訓練學生的技巧,同時也訓練了學生的思維。

一帖一字的點畫動作的學習和臨摹,對寫字或許是有幫助的,然而對於學生書法技法和藝術修養的提高,效果是有限的,只有我們引導學生透過訓練,從某一字、某一帖的點畫動作中抽取出一些共同的東西,即形式,並進而分析哪些形式是可取的,哪些形式是不可取的,這樣才能達到啓迪思想的目的。教學中可以透過對某字帖中各個字的比較,亦可交叉使用幾本帖對其中相同的字進行比較和練習,讓學生充分感受形式。作爲藝術教育的書法課,實際上還不僅止於此,還應當從形式現象的表層深入到形式構成的美學過程中,從中抽出時、空關係進行重組,從而對學生進行縱橫交錯的、立體的、審美思想的訓練。

具體的點畫動作是技術,只用手、只要求熟練化即可做到,這是最低層的要求——寫字的要求。走向形式是研究技巧和風格的關係,技巧不再是目標而是走向風格的出發點,這個時候寫字是次要的,寫結構造型與線條形狀是主要的,形式分析與風格探索的展開使我們暫時拋開了“字”的概念而進入造型與線條的概念。我們在指導學生純熟地掌握了各種技法之後,就可以引導學生透過“舒”、“險”、“斂”、“麗”的形式變化來表現出內心的喜、怒、哀、樂。這是較高層次的要求——藝術訓練的要求。如果再進一步進入到形式所產生的美或美的發生形式、構建的研究,並能根據書法藝術的特徵,對其進行解剖與組合、作出邏輯的展開,比較注重節律行進的體驗,注重空間關係的分解等,則是進入書法教學的最高層次的要求——藝術思想教育的要求。這時候,寫的字還是字,用的也還是筆與墨,推敲的也還是點畫結構,但它在思想上有了質的提高,即從一般技巧走向形式、再從形式走向形式審美的分析訓練,低層次的教學不需要思想、只需要手,較高層次的訓練需要觀察與思考;最高層次的要求則絕對受制於思想的支配。我們在教學中應鼓勵學生去把握法帖中所表現出來的思想,如,在欣賞《蘭亭集序》要求學生從起伏流動、淋漓暢快、姿態飛揚的優美韻律中感受羲之先生閒適豁達、幽雅的人生情趣。而讀《古詩四帖》則應從其縱橫馳騁、氣勢磅礴的書風中品味其激昂、狂放、浪漫的審美趣味,以便在自己的創作中作出單一反三的延伸。

總之,書法教學中,在寫字教育與形式訓練申應選擇形式作爲立足點;在形式技巧與審美認識之間應選擇思想作爲側重點;以訓練作爲物質基礎,把審美思想的培養與訓練作爲教學的最終目的,從而透過教學真正實現學生審美素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