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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測試題

試題2.74W

案例一:

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測試題

某建築公司透過投標承接了本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棟鋼筋混凝土剪力牆結構住宅樓,承包商在完成室外裝修後,發現該建築物向西北方向傾斜,該建築公司採取了在傾斜一側減載與在對應一側加載、注漿、高壓粉噴、增加錨杆靜壓樁等搶救措施,但無濟於事,該房地產開發企業爲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主動要求並報政府同意,採取上層結構6~18層定向爆破拆除的措施,從根本上消除了該棟樓的質量隱患。

在事故調查過程中,出現了以下不同的處理意見

1.工程勘察單位根據要求進行了工程勘察,並提交了詳細的工程勘察資料,因此工程勘察單位不承擔任何質量責任。

2.建設單位爲了加快進度,犧牲工程質量,並且未按規定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實施監理,因此建設單位應對工程質量事故負責。而設計單位是根據建設單位要求所進行的設計和處理,因此設計單位對質量事故不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提出問題,並提出加固補強方案,因此施工單位對該工程質量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建設單位及時採取爆破拆除措施,確保了相鄰建築和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該質量事故不是重大質量事故。

爲了降低成本,項目經理透過關係購進廉價曖氣管道,並隱瞞了工地甲方和監理人員,工程完工後,透過驗收交付使用單位使用,過了保修期後的某一冬季,大批用戶曖氣漏水。

問題:

1.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程序有哪些?

2.判斷事故處理意見是否妥當?

3.曖氣漏水的`責任是否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爲什麼?

參考答案:

1.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程序是:

(1)事故調查:瞭解事故情況,並確定是否需要採取防護措施;

(2)分析調查結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確定是否需要處理,若需處理,施工確定處理方案;

(4)事故處理;

(5)檢查事故處理結果是否達到要求;

(6)事故處理結論;

(7)提交處理方案。

2.判斷事故處理意見的正確與否如下:

(1)工程勘察單位不承擔任何質量事故是正確的;

(2)工程設計單位對工程質量事故不承擔責任是錯誤的;

(3)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是錯誤的;

(4)該質量事故不是重大質量事故是錯誤的。

3.雖然已過保修期,但施工單位仍要對該質量問題負責。原因是:該質量問題的發生是由於施工單位採用不合格材料造成,是施工過程中造成的質量隱患,不屬於保修的範圍,因此不存在過了保修期的說法。

案例二:

某監理單位與業主簽訂了某鋼筋混凝土結構商住樓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合同,專業監理工程師例行在現場巡視檢查、旁站實施監理工作。在監理過程中,發現以下一些問題。

1.某層鋼筋混凝土牆體,由於綁紮鋼筋困難,無法施工,施工單位未通報監理工程師就把牆體鋼筋門洞移動了位置。

2.某層一鋼筋混凝土柱,鋼筋綁紮已檢查、簽證,模板經過預檢驗收,澆築混凝土過程中及時發現模板漲模。

3.某層鋼筋混凝土牆體,鋼筋綁紮後未經檢查驗收,即擅自合模封閉,正準備澆築混凝土。

4.某段供氣地下管道工程,管道鋪設完畢後,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但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未能到現場檢查,又未通知施工單位延期檢查。施工單位即行將管溝回填覆蓋了將近一半。監理工程師發現後認爲該隱蔽工程未經檢查認可即行覆蓋,質量無保證。

5.施工單位把地下室內防水工程分包給一專業防水施工單位施工,該分包單位未經資質驗證認可.即進場施工,並已進行了200 m2的防水工程。

6.某層鋼筋骨架正在進行焊接中,監理工程師檢查發現有2人未經技術資質審查認可。

7.某樓層一戶住房房間鋼門框經檢查符合設計要求,日後檢查發現門銷已經焊接,門窗已經安裝,門扇反向,經檢查施工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問題:

以上各項問題監理工程師應如何分別處理?

參考答案:

1.指令停工,報告業主,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研究處理方案,如確屬設計問題,需變更設計,請設計單位變更設計並獲認可後,指令施工單位按變更後的設計圖施工。延誤的損失由業主方承擔,擅自變更部分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如屬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不當,指令施工單位重新擬定方案,新方案經審查批准後,指令施工單位按原圖施工。已施工完的不合格部分按原圖紙返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2.指令停工,檢查漲模原因,指示施工單位加固處理,經檢查認可,通知繼續施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3.指令停工,下令拆除封閉模板,使滿足檢查要求,經檢查認可,通知復工。由此產生的工期拖延及經濟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指令停工,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對已經覆蓋的管道要求剝露,重新檢驗。若隱檢合格;簽證復工,由此產生的工期拖延和經濟損失由業主承擔;若隱檢不合格,下令返工,所產生的工期拖延及增加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5.指令停工,檢查分包單位資質。若審查合格,允許分包單位繼續施工;若審查不合格,指令施工單位令分包單位立即退場,施工單位(承包方)承擔責任。無論分包單位資質是否合格,均應對其已施工完的200 m2防水工程進行質量檢查,如不合格,承包商承擔整改責任。

6.通知承包方該電焊工立即停止操作,並檢查其技術資質證明。若審查認可,可繼續進行操作;若無技術資質證明,不得再進行電焊操作,對其完成的焊接部分進行質量檢查,如不合格,施工單位負責整改。

7.報告業主,與設計單位聯繫,要求更正設計,指示施工單位按更正後的圖紙返工。所造成的損失,應給予施工單位單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