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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財稅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1.46W

2017年湖北財稅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17年湖北財稅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學院名稱:湖北財稅職業學院,國家代碼:13798;湖北招生代碼:9518。

第二條 學院地址聯繫方式: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白沙洲大道519號,郵編430064;

學校網址 招生電子郵箱:。

招生聯繫電話:027-88117970(傳真) 027-88116071。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 主管部門: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第六條 招生對象: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參加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我院錄取批次分數線,志願填報我院的考生。

第七條 招生機構、錄取規則:

1、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作爲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2、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原則與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開選才的.原則。

3、按照考生報考學院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報考學院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則依次錄取二、三志願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空額計劃調劑到相應專業,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考分爲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5、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6、執行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7、學院不限定考生所學外語語種,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八條 收費標準:專科普通類專業學費爲每年5000元,專科藝術類(特殊專業)學費爲每年5000元。住宿費爲每年800—1320元。2017年學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當年覈定的標準收取。

第九條:獎助學金情況:學院開通“綠色通道”,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報到入學,啓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院長助困基金、勤工助學崗位及高校應屆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充分體現公辦學校的優勢。

第十條 畢業證書:學制:三年。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製的普通專科畢業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