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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全文

章程3.01W

章程的內容要包括社團名稱、宗旨、任務、組織機構、會員資格、入會手續、會員權利義務、領導者的產生和任期、會費的繳納和經費的管理使用等。必要的項目要完備,既突出特點又照顧全面。下面是中國人才網給大家帶來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全文,歡迎閱讀。

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的管理,促進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 ,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衆的合法權益,特設立本所。

第二條 本所爲會員制、非盈利性的事業法人。

第三條 本所接受國家證券主管機關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

第四條 本所及交易市場設在上海市。

第五條 本所公告登載於公開發行的報章。

第二章 注 冊 資 金

第六條 本所註冊資金爲一千萬元人民幣。

第三章 業 務

第七條 本所辦理下列業務:

一、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

二、管理上市證券的買賣;

三、辦理上市證券交易的清算交割;

四、提供上市證券的過戶和集中保管服務;

五、提供證券市場的資訊服務;

六、中國人民銀行許可或委託的其他業務。

第四章 會 員

第八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法人,向本所提出申請,經本所批准並報中國人民銀 行上海市分行覈准後,可成爲本所的會員。

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一級分行批准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上海市的金融機構 ;非上海市的金融機構要申請成爲會員,最終要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

二、資本金在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證券經營連續盈利二年以上;

四、組織機構和業務人員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條件;

五、承認本所章程,交納不低於十五萬元人民幣的會員席位費。

第九條 本所會員具有下列權利:

一、有權參加會員大會;

二、有對本所理事會和監事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對本所事務的提議權和表決權;

四、有權參加本所的場內交易,享受本所提供的服務;

五、有權對本所事務和其他會員的活動進行監督;

六、有權退讓會員席位。

第十條 本所會員具有下列義務:

一、保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確保不進行任何違法經營活動;

二、遵守本所章程,自覺執行本所的決議和各項規章制度;

三、派遣合格的代表入場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四、以維護投資者合法利益爲根本宗旨,與投資者一道共同促進交易市場的穩定與 繁榮;

五、按規定交納各項經費和提供有關資訊資料;

六、接受本所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 對不履行義務的會員,本所有權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下列處分:

一、口頭警告;

二、罰款;

三、書面通報;

四、暫停參加場內交易;

五、開除會籍。

第五章 會 員 大 會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是本所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須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在會員大會閉 會期間,經理事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提議,可召開會員大會的特別會議。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或廢除本所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監事會成員;

三、審查理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的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