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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2.87W

第一章總則

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爲了保證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規範招生行爲,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等有關招生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普通專科、對口專科和五年制大專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焦作工貿職業學院

學院部委碼:14300在豫招生代碼:6299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對口專科和五年制大專

學習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點:河南焦作沁陽市香港街1號

第三條基本情況:

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生透過國家高考統招錄取,修完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高等專科畢業證書。學院致力於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較紮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實踐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和傳承拓展能力,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的高素質的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招生專業(工程造價、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建築工程管理、建築工程技術、電腦藝術設計、計算機多媒體技術、旅遊管理【航空方向、高鐵乘務方向、旅遊方向】、財務管理、商務英語、電子商務、營銷與策劃、酒店管理、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機電一體化技術、數控技術、機械製造與自動化、焊接技術與自動化、礦山機電、應用化工技術、煤礦開採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二十二個專業,各專業計劃數則以河南省教育廳主管部門批准的結果爲準。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五條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院負責,省招生辦公室監督體制。嚴格遵循教育部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六條學院按照考生報考志願先後錄取。即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進行第二志願及參考志願考生錄取。投檔分數線由省招生辦統一劃定,學院按錄取人數的100%-110%調閱檔案,具體調檔比例根據報考生源情況,由分管院領導及學院錄取小組負責人商議確定。

第七條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願不能錄取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錄取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對於藝術類提前批錄取的考生,嚴格按照我省規定的藝術類考生專業和文化合格分數線執行。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雙上線,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八條外語考試語種要求不限,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爲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九條學院分管領導閱檔,負責審查預錄取考生的體檢受限情況,具體體檢受限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條如果同批次投檔結束後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則按照省招生辦的規定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爲準。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學校原公佈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爲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十五條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391-5282031傳真:0391-5282032

聯繫地址:河南焦作沁陽市香港街1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54550E-mail地址:

學院網址:http://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焦作工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