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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章程2.93W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爲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德宏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資訊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德宏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院代碼:14253(國標碼)5392(招生代碼)

(五)學院地址:德宏州芒市團結大街147號

新校區德宏州芒市營水路(職教園區)

(六)學院基本概況:

德宏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座落在有一個美麗的地方德宏芒市三棵樹旁。學院前身爲德宏衛生學校,始建於l960年,已有50年的辦學歷史。2003年被雲南省人民政府評定爲省(部)級重點中專學校,2006年被國家教育部評定爲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2008年9月雲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爲德宏職業學院,成爲一所以醫藥、水利、土建、電子資訊、財經爲主的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現開設臨牀醫學、護理、助產、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工程造價等專業。學院注重理論與實際結合,加強實驗室現代化設施建設,教學和科研教研相結合,有附屬醫院兩所(德宏州醫療集團人民醫院,德宏州第二人民醫院),有實習基地30餘家,校內外基地能滿足辦學需要。新校區佔地800畝,2013年7月完成整體搬遷。

第一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我校設有普通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此後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就業處招生科,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專業介紹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德宏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3年招生計劃,面向全省招生。並按照省教育廳覈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2013年招生專業簡介

護理專業:培養掌握現代護理知識和技能,能適應各級醫院臨牀護理、社區護理、社區預防保健等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備的實用型專科護理和護理管理人才;

藥學專業:培養具備藥學學科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實驗技能,能在藥品生產、檢驗、流通、使用和研究與開發領域從事鑑定、藥物設計、一般藥物製劑及臨牀合理用藥等方面工作的進階科學人才;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能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防疫機構、醫學科研單位從事臨牀檢驗、衛生檢驗、病理檢驗技術工作的高素質的醫學檢驗專門人才;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培養德、智、體等全面發展,具備基礎醫學、醫學影像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能在醫療衛生單位從事醫學影像技術方面工作的進階實用型人才;

臨牀醫學專業: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能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防疫機構、醫學科研單位從事臨牀診療、疾病預防等工作的進階醫療專門人才;

助產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良好的職理念和具備臨牀助產、臨牀護理和婦幼保健工作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高素質中、進階應用型助產專門人才;

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備管理學、經濟學和土木工程技術的基本知識,掌握現代工程造價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手段,具有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決策和全過程各階段工程造價管理能力,有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應用型進階工程造價管理人才;

第八條高職收費標準:醫學類4500/生年;工程建築類3500/生年;醫學類五年制大專前三年按中職收費,後兩年4000/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德宏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爲準。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德宏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高中起點三年制專科面向雲南省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三校生,全省擇優錄取;初中起點五年制專科面向雲南省招收參加當年中考的初中畢業生,全省擇優錄取;三年制普通中專招生,以招收德宏生源爲主。執行國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佈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分數爲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覈,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州、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依照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複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錄取考生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爲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3年德宏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德宏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德宏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六條德宏職業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金,幫助困難學生解決部分實際困難。

第十七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德宏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僅適用於2013年德宏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十九條本章程經德宏職業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透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公佈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德宏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爲準。

第二十一條在招生諮詢過程中德宏職業學院諮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爲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德宏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諮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ttp://

E-mail:

電話:0692-8895392(兼傳真)0692-8895390

地址:德宏州芒市團結大街147號

郵編: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