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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婦聯關於農村家庭進城意願情況調查報告_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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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報告與我們愈發關係密切,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市婦聯關於農村家庭進城意願情況調查報告_調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市婦聯關於農村家庭進城意願情況調查報告_調查報告

本次調研,按全市農村家庭總數93萬戶的1%進行,共發放問卷9453份,收回有效問卷9453份。其中,實地入戶調查1657份,佔17.53%;問卷調查7796份,佔82.47%。結果大體分三種情況:近期有進城意願的家庭3161戶,佔33.44%;近期沒有考慮但長遠考慮希望進城的家庭4728戶,佔50.02%;不願意進城的家庭1541戶,佔16.03%。另外,還有23戶家庭持觀望態度,佔0.24%。由此可見,大多數家庭嚮往城市生活。

1、青壯年家庭。這類家庭收入較高,有一定經濟基礎和原始積累,頭腦靈活,思想開放,易接受新事物。這類家庭主要成員年齡在26歲至45歲之間,進入城市後,有能力實現二次創業,解決住房等問題。

2、外出務工家庭。這類家庭夫妻雙方或一方長期在外打工,有一定積蓄,頭腦靈活,習慣並融入了城市生活,渴望過上較爲舒適的城市生活。

3、解決孩子讀書家庭。47.93%的家庭認爲農村教育水平不高,爲了讓孩子在城市接受良好教育,願意儘快進城生活。

4、有穩定收入的家庭。這類家庭成員有的是幹部、教師或經營食雜店、小診所等,有穩定經濟收入,創業有基礎,沒有多少後顧之憂,進城生活意願比較強烈。

5、想進城打工家庭。這類家庭認爲進城市打工賺錢機會較多,比在農村種地收入高。大多數技能不高、收入少(年收入2萬元左右),但身體比較健康,願意進城打工賺錢生活,改變現有經濟狀況。

1、老年家庭。這類家庭成員有濃重的養兒防老觀念,兒女多在城裏打工或將要進城,加上本身喪失勞動能力,只能隨兒女進城養老。

2、中青年家庭。這類家庭經濟條件較好,但主動進城意識差,對進城持觀望態度,如果國家出臺有關優惠政策,隨大流進城享福。

1、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這類家庭主要是居住在交通便利的城郊、城鎮周圍,頭腦靈活,務實能幹,經濟收入高,認爲農村政策應用好,目前的生活條件與城鎮相差並不大,如果進城,自身無技能無特長,會影響現在的經濟收入,進城對他們沒有吸引力。

2、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這類家庭常年以地爲生,思想較爲守舊,頭腦不夠靈活,經濟較困難,已習慣了農村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認爲農村消費水平低,城市生活成本高,又沒有謀生技能或者不具備勞動能力,無法解決就業、住房、養老等實際問題,而守着土地至少可以衣食無憂。這是城鎮化進程中最難解決的一類家庭。

綜上對比分析,現階段農村家庭進城呈現以下三大特點:

1、從年齡結構上看,45歲以下的中青年家庭比45歲以上的家庭願意進城。

2、從經濟基礎上看,在外務工或有穩定收入的家庭比以土地爲生的家庭更願意進城生活。

3、從進城方式上看,進入縣城和小城鎮定居的比進入城市的家庭比例要大。

大多數家庭對進城生活持肯定態度,普遍認爲這是農村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但在進城過程中,有一些顧慮和擔心,主要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擔心離開土地無法生存。91.22%的家庭十分關心土地問題,擔心土地被收回後無法生存,認爲自己最大的本事就是種地,自己的命根子沒了,再沒有技能,進城後無法生活,這是入戶調研中存在的極其普遍的心理。

2、擔心經濟來源問題。調查中,有88.35%的家庭擔心進入城市後,能否找到工作實現就業,解決生活來源問題。

3、擔心城市生活成本高。有41.57%擔心在城市子女上學困難或上學費用高,有59.56%認爲城市或縣城房價太高。城市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要四、五十萬,縣城一套也要二、三十萬。農民大部分資金投入到生產資料中,手中餘錢很少,如此高的房價,他們難以承受。

4、擔心能否享受市民待遇。47.45%的家庭擔心進入城市後,能否同等享受城鎮居民醫療、教育、養老等社會保障政策,農民原有的優惠政策是否取消。

由此可以看出,想進城家庭希望政府在土地、宅基地、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提供幫助。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了,農村家庭進城生活的意願會更加強烈。

“三化”建設應注重科學規劃,構建梯次分明、結構合理、功能完備的多層次、網絡化新型城市(鎮)體系,因類而異,有序推進。

1、整體定位,以小撐大。要從我市實際出發,在規劃時,借鑑先進地區城市化的經驗教訓,注意分散城市資源,建立若干個城市中心核,使其與中心城融爲一體,承接中心城區服務功能和產業轉移,加快人口聚集,有效分擔交通流量,避免爆發人口稠密、交通擁堵、環境惡化的“城市病”。要緊密結合我市產業佈局狀況,同步推進城市核心區、中匯新城、縣城和小城鎮建設,把我市建成宜居、宜業、品味獨特的魅力城市,爲未來發展預留空間、積澱後勁。透過調研感覺到,小城鎮建設纔是基於我市的現實狀況,實現城市化的重要承接載體和最好的過渡平臺,也是條件基本具備、最易被農民接受、順其自然、水到渠成的首要措施。小城鎮作爲鄉村與城市的連接體,使農民不遠離土地,與他們的土地依賴心理不脫節,同時還可享受城市生活。因此,現階段我市應優先發展小城鎮,要把小城鎮建設作爲“三化”建設的根本支撐,以產業培育和發展爲基礎,打造各具特色的小鎮。

2、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對農村家庭進城要尊重農民意願,不能強求,不能搞“一刀切”,要因類而異,分批推進。近期有進城意願的家庭,由於多數處於基本脫離或半脫離農村狀態,是當下最有條件、也最願意轉變爲市民身份的人羣。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導,在就業、就學、開發安居社區、做好新農合與城市(鎮)醫保對接等方面創造便利條件,吸引他們第一批進城。近期有進城意願的收入穩定家庭,因具備較好的經濟基礎,建議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他們進縣城或小城鎮創業,並提供服務,既解決了他們進城的生活問題,又活躍了城市(鎮)經濟。近期有進城意願的打工家庭,他們經濟基礎較差,只能靠打工賺錢。要爲他們搭建平臺,進行技能培訓和職業介紹,吸納他們進城(鎮)就業。近期沒有考慮但長遠考慮進城的老年家庭,他們進城的目的就是跟隨兒女養老,在城市(鎮)化進程中,養老設施要配套跟進。近期沒有考慮但長遠考慮進城的中青年家庭,他們大多持觀望態度,不宜過急,要做好鋪墊工作,隨着政策和城鎮化配套措施的完善,逐步引導他們進城。不願意進城的經濟條件較好家庭,都有致富能力,如果進城反而失去特長,要把他們轉變爲合作社的“領

辦人”,透過法規、管理、技能等方面培訓,使他們成爲懂經營會管理的帶頭人。不願意進城的經濟條件較差家庭,可以鼓勵部分進行勞動力轉移;對於最終選擇留守農村的.家庭,引導他們依靠科技致富,或者加入合作社,跟隨帶頭人共同致富。還可透過就地打造特色小鎮的方式,在農民原宅基地兩公里範圍內規劃出產業圈、生活圈和服務圈,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形成新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用生活條件改善來吸引農民集體搬遷、聚集居住。

3、多措並舉,優化環境。一是加強宣傳,提高優惠政策知曉率。農村家庭進城與否,歸根到底是一種利益導向問題。只有農民自己把利益帳算明白了,才能自願進城。要儘快明確進城農民宅基地、承包地,住房、就業、醫療、社保等方面優惠政策,透過強有力的宣傳,讓農民吃上定心丸。二是開展培訓,提高農民素質。要針對不同羣體開展多層次培訓。除最基礎的技能培訓外,還要提升合作社領辦人、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的管理水平,使集約經營的效益發揮最大。開展文明禮儀培訓,使農民逐步改變生活習慣,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教育引導,增強農民自覺進城意識。用城鎮優質教育資源、養老就業政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前景等吸引農民進城。引導進城農民將土地入合作社,規模經營,提高效益。建立諮詢平臺,開通農民進城熱線電話,做好解疑釋惑、情緒疏導工作,預防上訪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在“三化”過程中,農村家庭最擔心的就是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問題。政府要在宏觀上出臺政策,解除農民的後顧之憂。

1、提供就業支援和扶助。就業是民生之本,只有解決就業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家庭進城的生活問題。一是組織開展進城農民技能培訓。要根據市場需求,開展適合農民特點的定向技能培訓,使培訓與就業掛鉤。二是爲進城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要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滿足進城農民的務工需求。引導企業將農民逐步培養成技術嫺熟的“技能工”,使農民能夠穩定就業。三是鼓勵進城農民自主創業。透過小額貸款、無息貸款、減免稅收等方式進行扶持,實現創業帶動就業。

2、解決住房問題。住房問題是進城農村家庭最爲關心的問題,現行商品房價格較高,大部分進城農村家庭無力承擔。探索建立農村家庭進城住房保障機制,是解決農村家庭進城的核心問題。一是應抓住國家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機遇,在城市、縣城統籌規劃配建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對於戶口沒有轉變,但實際已在城市居住生活的農村家庭來說,可透過按戶申請的方式獲得住房,使進城農村家庭買得起房。二是因農村宅基地不能象城市房產一樣進入市場流轉,從而擡高了農民進城的門檻和成本。因此,建議透過宅基地置換的方式,幫助進入小城鎮的農民解決購房資金。

3、加強社會保障。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落實優惠政策,透過一系列進城配套服務,使進城農民真正“穩得住、留得下”。對於25—45歲的青壯年農民來說,可透過穩定就業的方式,由所在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爲他們辦理企業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對於46歲以上的農民,因爲年齡較大,再就業困難,可透過承包土地置換醫療、養老保險的方式,在城市養老。對於進城農村家庭的子女教育問題,要調整佈局,保障進城子女接受並享受同等教育權利。戶籍問題是農民成爲市民並享受同等待遇的關鍵,在考慮城市承載能力的基礎上,可根據本人意願轉爲城鎮戶口,並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推進城鄉一體化。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是農民生存、養老的保障。只有把土地問題處理好,才能給進城農民吃上“定心丸”。

1、政策先行。是否保留土地,如何做好對土地的安置和補償是影響農民進城的關鍵。近期看,在不能打破城鄉壁壘的前提下,農民變爲市民後,以暫不收回土地爲宜。但從長遠看,農村家庭進城後如果長期同時享受城市待遇,又擁有土地,這侵害了城市居民的利益,有失社會公平。我們可以借鑑成都、西安等城市的做法,進一步加強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農民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儘快出臺進城農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補償標準,讓農民放心進城。

2、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農民進城後,相當一部分承包土地會閒置,因此,透過組建合作社,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方式,開展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可實現土地效益最大化。一是要規範合作社經營執行程序及相關機制,引導合作社依法執行,提升管理水平,支援同類或同產業合作社開展生產、銷售、服務等跨區域聯合。二是重點培訓合作社領辦人,提升合作社的帶動能力。目前,制約我市農村合作社發展的瓶頸,就是缺乏領辦合作社的能人。應把不願進城的富裕大戶調動起來,對其進行培訓學習考察,將他們培養成爲農村專業合作社的領辦人,帶動沒有進城的家庭入社,共同致富。

三是促進土地依法流轉。農民除將土地向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流轉集中外,還可委託別人代耕或者透過轉包、出租、轉讓等形式流轉土地經營權。建議儘快出臺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實行依法、自願、有償流轉,讓農民踏踏實實地收取土地轉讓金或租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