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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師專業發展論文

論文2.02W

音樂教師專業發展論文

近年來,教師作爲一種專業化的職業已經被人們所重視,“自我更新”成爲教師實現專業發展的源泉。教師除了具備傳統所界定的專業特性(諸如本學科的知識結構、必要的教學技能等)之外,還必須擁有一種擴展的專業特性——透過較系統的自我研究,透過反思實踐對教育理論進行檢驗,實現專業上的自我發展。由此,行動研究誕生了。

音樂教師專業發展論文

行動研究起源於30年代的美國,其概念最早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提出的。他的理論核心是提倡實踐者以研究者的身份參與實地研究,在與社會科學研究者的合作中解決社會問題。將行動研究應用於教育並作出明確定義的是凱米斯(Kemmis,1998),他認爲行動研究是由社會情境(包括教育情境)的參與者爲提高對所從事的社會或教育實踐的理性認識,爲加深對實踐活動及其依賴的背景的理解所進行的反思研究。在教育行動研究中,教師是研究者,並且以自身作爲研究焦點,兼任着“職業者”與“研究者”的雙重角色。當前,我國音樂學科的教育研究基礎較爲薄弱,提倡音樂教師開展行動研究對音樂學科發展與音樂教師成長都是極其有益的。

一、音樂教師行動研究的價值

1.行動研究將改善長期以來音樂教育理論與教學實踐相脫節的狀況,有助於音樂教育學的理論發展

在傳統的研究範式中,研究者與實踐者往往是分離的,這種分離使得教育研究與教育實踐各自擁有獨立的話語。兩者的界限造成許多研究理論由於“隔靴搔癢”無法解決實踐者的具體問題;而實踐者又常常苦於沒有理論的支援顯得“盲人摸象”。以我國普通學校音樂學科研究爲例,作爲一門新興學科,在經歷了從音樂教學法到音樂教學論的飛躍後,如今已從音樂學與教育學基礎理論中脫離出來,成爲依託於音樂教育實踐基礎之上,研究音樂教育現象及其規律的學科。音樂教育學的研究任務是對人與音樂之間的關係問題和音樂教授與音樂學習之間的關係問題以及它們相互的內在聯繫與發展變化過程進行揭示、說明和預測。音樂教育理論研究的目的就在於指導實踐,然而理論研究卻常常是落後於實踐的。這是因爲,通常從事音樂教育研究的人員都是專家、學者或專職研究人員,儘管他們普遍理論素養較高,同時又具備研究設備、技術、時間及財力等的充分保障,但畢竟由於對包括課堂教學在內的普通學校教育活動缺乏深入的探究,以至於常常用超乎音樂教育現象的理想化認識來指導實踐,這種書齋式研究形成的理論相對於更爲複雜的音樂教育實踐,無論是解釋功能、批判功能還是預測功能都顯得缺乏應有的針對性,使廣大的音樂教師大多是藉助自身的經驗而不是理論來觀照自己的教學行爲。

音樂教育理論必須敢於直面實踐,這是音樂教育研究能夠得以順利健康發展的首要前提,因此,研究方式的擴展與改變是必要的,由音樂教師直接參與的行動研究將會爲音樂教育理論注入新的話語,對音樂教育理論的完善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

 2.行動研究是促成音樂教師專業發展和自我更新的根本途徑

20世紀80年代以來,受哲學解釋學、後結構主義等後現代主義哲學思想的影響,傳統的“經驗型教師”已逐漸受到“反思型教師”的挑戰。兩者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反思型教師能夠以開放的姿態看待事物,能夠不斷地對教學進行思考,對專業結構進行更新。他們關注教學的過程,既是教學的實踐者,又是教育理論的思考者與建構者。音樂藝術本身具有“個性化”與“形態化”的感性特點,因此音樂學習與教授也離不開個體的獨特感受性,這種獨特的內涵是音樂學科的靈魂。音樂學科研究所涵蓋的面甚廣,無論是音樂藝術規律還是學生的音樂能力發展都存在着不確定性、差異性等特點。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學實踐中能夠針對自身教學環境中的學生全體或個案,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地檢驗、調整、積累音樂教學經驗,在反思與總結中使自身的教學更趨向於合理,這對音樂教師的成長是極其有利的。

行動研究並不僅僅是經驗總結,雖然在行動研究中教師獲得的理論不同於專家的學術理論,但它是反映教師個人實踐願望的一種實踐知識,在研究的過程中音樂教師必然會有目的有選擇地學習專家的學術理論,重要的是這些理論經過了實踐的檢驗,以重構的方式進入教師個人的經驗之中,最終形成的是一種服務於實踐的理論,可見它的應用價值是不可替代的。倡導和鼓勵行動研究能夠使音樂教師自信地邁進教育科研的殿堂,提高他們的音樂教學質量和研究水平,對促成音樂教師向“專業化”發展成爲終身的學習者有着積極的作用。

二、音樂教師行動研究的範式

教育行動研究並不存在着統一的範式,美國學者溫特認爲行動研究的關鍵過程可以用三個詞來表達:“觀察”、“反思”和“運用”。對音樂教師而言,它的基本框架在於:

1.提出問題

這是行動研究的起點,音樂教師關注音樂教育教學中的特定問題,並從課程、學生、教師本身等方面收集有關的資料。收集資料的方法包括自述與回憶、軼事記錄、各種檢查表、問卷、訪談等,也可以藉助於錄音、錄象資料等等。

2.分析問題

音樂教師透過分析所收集到的資料,透過審視自己的思想和行爲,對問題予以界定,診斷其原因,確定問題的範圍,挖掘問題背後所涉及的諸多因素,以期對問題的本質有較爲清晰的認識。

3.確立假設

明確問題以後,音樂教師開始在已有的知識結構中,透過請教理論工作者或閱讀專業書籍、文獻資料等途徑搜尋與當前問題相似或相關的資訊,以建立解決問題的方案。這種尋找資訊的活動是自我定向式的,其結果有助於音樂教師形成新的、創造性的解決辦法。

4.驗證假設

考慮了每種行動方案的可能效果後,音樂教師就着手試行某一個解決方案,並在試行之後仍要不斷地蒐集各種資料或證據,以檢驗假設,改進現狀。在檢驗過程中,音樂教師會遇到新的問題、新的經驗,當這種行動過程再次被觀察和分析時,就開始了新一輪的行動研究的循環。

、音樂教師行動研究需注意的問題

1.外控與自主

從政策和制度的層面上說,現行的課程設定與教學內容大多是“外控式”的。即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術機構策劃或制定,強調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以及規範性和權威性。另外長期以來音樂學科在學校中地位不盡人意,使許多音樂教師缺乏學科行動研究的熱情,僅把教學工作定位於按教育理念操作的熟練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動機與投入感較差。

2.結果與過程

從科研導向上來看,音樂教學研究往往只重結果、不重過程。許多教師把教育行動研究等同於“寫論文”,認爲研究主要是靠“文筆”的功夫。事實上,所有的理論都不是“寫”出來的,它必須經過研究的每一個過程,透過行動的觀察、思考、總結、提煉,是“研究”出來的。這一艱苦的探索過程在教育研究中經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於不少音樂教育論文觀點雷同,缺少個性亮點。另外由於受功利思想的影響,不少音樂教師急於求成,把局部經驗任意拔高,盲目構建理論框架。這些都使音樂教學研究無法真正深入,使音樂教育研究的發展受到一定的阻礙。

3.個體與合作

音樂學科在普通學校屬於小學科,在校音樂教師一般僅爲1、2名,勢單力薄,少有機會能夠分享羣體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個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間甚至非同行間的相互啓發。因此,採用橫向與縱向的聯合研究就顯得尤爲重要。橫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學校和教師之間形成合作關係,隨時定期進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縱向上,可以邀請高校和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聯合研究更身層次的課題或進行理論的總結與提煉。

4.音樂與教育

音樂教師在理論探索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的問題是,音樂學科研究所依託的本體是什麼?音樂教育學源於音樂學和教育學,但作爲一種新的理論形態,其間原來音樂學與教育學的一般理論都不復存在,已有了新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這裏涉及的是學科教育學同教育學的關係問題。學科教育學與教育學在研究中存在着一致性,但差異性也十分明顯。當前的學科教育學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缺乏表述本學科特點的理論體系,通常從教育學中移植學科教育學的內容跡象明顯,研究方法重視演繹推理而忽視歸納概括,以至從教育學理論體系中衍化而生的音樂教育學的內容貧乏,特殊性不強。音樂教育學既不是用教育學原理簡單地去解釋和說明音樂藝術現象,也不是擺脫教育學的一般原理獨樹新的理論體系,處理好音樂與教育的輕重關係和出發點的依託關係是相當重要的。

音樂教師成爲自己行動的研究者是教育發展的必然方向,也是時代賦予音樂教師的使命。事實上,已經有不少音樂教師成爲了研究性的實踐者,其中不乏學者型的教師,我們衷心希望有更多的音樂教師參與到研究活動中去,爲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添磚加瓦。

標籤:論文 音樂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