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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的建設方式創論文

論文2.34W

一、研究背景

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的建設方式創論文

高等職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培養高端技能型人才,要在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中發揮引領作用。教育部2011年8月明確指出:“高等職業教育要以提高質量、創新體制和辦出特色爲重點,優化結構,強化內涵,提升社會服務能力,努力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準的高等職業教育。”這無疑對培養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我國現有高職院校教師及其教師隊伍的現狀分析來看,“雙師型”教師及教師隊伍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上都遠不能滿足高職教育發展的需要,與國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形勢極不適應。高職教師工作熱情的高低,績效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着高職教師工作積極性和教學質量。傳統的教師評價體系已不能適應現代職業教育的發展規律。

有效的教師評價體系是促進教師專業素質提高、優化師資隊伍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教師評價是教學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教學目標爲依據,運用科學的技術和方法收集和分析資訊資料,對教師教學活動的過程和價值作出判斷。目前,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的評價體系還處在一個摸索階段,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和科學的方法論證。只有“雙師型”教師隊伍的不斷優化和發展,才能實現既定的教學目標,而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探索能夠有效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和提升教學質量的教師評價體系是一項重要課題。

二、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隊伍考覈評價的現狀

1.職業教育發展的長期目標不夠明確

職業教育與普通學校教育的培養目標是不同的,職業院校的學生培養要突出良好的職業素養,包括良好的職業道德、學習能力、專業能力、創新能力等。目的在於培養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這是一條長期的目標。但在現有的評價模式中,多數高職院校將教學工作重點放在了單一追求數量,沒有強調引導教師從提高學生的職業素養方面努力,這就使教師評價失去了應有的導向作用。

2.評價內容狹窄,缺乏系統性

教師評價應全面反映教師的價值,而現有的評價體系的設定較爲簡單,一般採取相同的模式,指標數量過少,會影響結果的可信度與實用性。“雙師型”教師隊伍的考評內容主要從政治思想修養、師德、教育教學水平、科研能力及專業技能各個方面展開,但是很多時候科研能力成爲了非常重要的一項,在考評分數中佔據很大的比重,而忽視了實踐能力等教師綜合素質和潛力評價。另外,不少院校缺少校內、校外、企業聯合考評的措施,學校沒有將教師校外培訓成績、實習單位鑑定意見、企業的反饋與校內考評結合起來,這就不能全方面、系統地考評教師的“雙師素質”,導致評價結果的偶然性和侷限性。

3.評價主體單一,教師有牴觸心理

教師評價一般由學校組成專門人員進行,參評教師迴避。由於任何評價主體都會不可避免地受到自身或外部諸多因素的影響,很難保證評價的客觀性。而教師往往對評價的過程及結果不知情,就難以瞭解學校的要求、學生的期望與自身表現的差距,不瞭解自身教學的`實際狀況,也就不知道今後應該如何改進和提高教學。當教師本人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時,缺少一套完備的機制讓教師消除心理顧忌、充分陳述自己的觀點。因此,教師在評價過程中由於缺少知情權和話語權,對評價也常常表現出不安、疑慮、恐懼的心理,甚至導致教師自覺或不自覺地抵制和厭惡。

4.評價模式落後,缺乏差異性

教師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個性差異,任何教師評價都應尊重和承認教師的差異性。然而,多數高職院校教師評價制度的設計更多站在規範管理的立場,採用統一的評價模式和評價標準面向所有的教師。這就是很長一段時期內,教師評價難以對教師專業發展形成實質性的推進導向作用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構建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

1.注重“雙師型”教師的專業化發展,激發教師的發展需求

高職教師能力評價應當體現先進職教理念的需求,具有人文關懷精神,對教師的考覈評價應當具有充分的幫助措施,而不能單純強調淘汰懲罰;應當透過高職教師能力標準的定期更新,以及考覈評價的定期進行,來推進“雙師型”教師能力素質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2.注重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提倡教師自我評價

在傳統的教師評價體系中,參與評價的往往是學校領導或系部主任,這種單一的評價違背了教師評價的“客觀性”,不利於發揮評價促進教師發展的功能。爲更好地實現教師評價的“客觀性”,應該使評價的主體多元化,努力在評價中將實施教師自我評價和領導、同事、學生、家長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多主體評價。其中,特別要強化教師的自評活動。教師針對評價結果進行自我反思,自查自糾,找到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癥結所在,從而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

3.處理好“雙師型”教師評價機制與培養模式之間的關係

“培養”與“評價”是“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的發展,基點在於培養模式,可持續發展取決於評價機制。“雙師型”教師的評價實施應本着“全面性、系統性、多元化、多渠道”原則,使評價結果既成爲“雙師型”教師培養的終點,同時亦是“雙師型”教師培養的起點。要努力實現“雙師型”教師培養與評價的動態結合,建立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關係。

4.把社會服務成果納入“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的框架

職業教育對教師評價的重點是“雙師型”教師能力和水平,也就是教育教學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開展社會服務是職業教育服務功能的體現,可促進教師向“雙師型”發展。“雙師型”教師的社會服務能力是指爲企業開展技術服務、爲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以及爲社區開展培訓服務等。“雙師型”教師應該積極開展社會服務工作,其社會服務能力是其專業水平和綜合能力的體現。高水平的社會服務能力能夠直接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可見,提高“雙師型”教師的社會服務能力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雙師型”教師專業化的重要內容。因此,需把社會服務成果納入“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的框架。

5.建立、完善“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的考覈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

關於考覈監督機制,學院領導、人事處、教務處、教育督導組等組成學院考評組,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與專業帶頭人組成系部考評組。針對有關項目分別進行評價,相同項目考覈結果所佔比例各50%;兩組均應吸收學生、企業參加考評。由學院、系部共同組成考覈評價監控組,對考覈評價全過程進行監控。教師考覈評價結果記入教師檔案,從制度上保證教師評價的科學性。

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改革分配製度。“雙師型”教師的勞動價值普遍要高於普通教師的勞動價值,因此,對“雙師型”教師,一方面高標準,嚴要求,加強管理和考覈,另一方面從制度上、政策導向上向“雙師型”教師傾斜,實行政治待遇從優、生活待遇從優、勞動報酬從優的“三優”政策。

總之,構建高職院校“雙師型”教師評價體系,是個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學校和個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突破傳統教師評價體系的弊端,從根本上滿足教師個人發展和學校整體發展的內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