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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信仰與新農村建設研究論文

論文1.5W

摘要:只有民衆尊重法律,信仰國家法,國家發展才能暢通無阻。但是,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普遍存在國家法與民間法並存的情況,尤其是農村。因此,在農村加強國家法信仰,必須要從多個方面入手,建設法制化社會。而法治的精神在於信仰,只有加強國家法信仰,才能促進我國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

國家法信仰與新農村建設研究論文

關鍵詞:國家法;信仰;新農村

信仰,主要是兩方面的統一:一方面是主體具備堅定的法律信念,將法律作爲其行爲準側;另一方面是主體嚴格遵守法律信念,在法律信念下進行活動。在法律信仰、國家法與民間法方面,已經有多名學者發表論文闡述觀點。本文中,法律信仰的主體是人,尤其是新農村人民對法律的親近、認識與信賴,而不是無知、恐懼、冷漠。民間法的存在也有其意義,只要以國家法爲標準,不違背國家法,也可適當保留。

1.國家法不被信仰的因素

1.1傳統文化與地區文化的影響

我國傳統文化中,強調的是“禮法”兩方面的結合,其中以“禮”爲主,“法”爲輔。人們普遍認爲“禮”是一種積極的文化,而“法”則是一種消極的懲罰方式。而“禮”中所注重的是以謙卑、貴賤爲基礎的等級制度,是人們的道德要求,強調的是順從、義務,而不是社會意義上的平等、自由。“法”在傳統文化中大多透過刑罰的方式表現,主要目的是爲了鎮壓人民,而不是爲了維護人民的權利。這樣一來,人們對“法”的排斥觀念更加嚴重,認爲被“法”起訴時一件傷風敗俗的事,更不用說信仰法律。長此以往,逐漸對法律失去信仰,沒有“法”的觀念,只有“禮”的義務。

1.2國家法與村民缺乏交流

國家法是從民間法相對提出的一種名稱,指的主要是由特性機構制定的由上而下的法律。在過去的社會中,政府和人民之間嚴格遵循着“禮”的服從制度,人民單純的依靠科舉制度。而科舉制度被廢之後,政府和人民之間的交流脫節,人們對“法”不瞭解,更不用說信仰法。因此,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必須要加強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聯繫,讓“法”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才能在基層中建立法治社會。根據調查發現,我國農村的法律宣傳力度較差,而且大多難以得到農村人民的理解與認可。

1.3國家法的落實力度有待加強

目前,我國有些政府部門仍舊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情況。這樣一來,人民對國家法的信任會大大下降,相關法律部門失去了民政基礎。長此以往,村民自然無法對國家法產生依賴感、親近感,信仰也更不用談。

2.新農村建設中加強國家法信仰的措施

2.1加強村民的法律認識

我國目前只有在大學纔會設定法律知識的專業教育,其他人對認識法律的途徑相當少,不利於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尤其是資訊、交通相對欠缺的新農村地區,也不利於新農村的法制化建設。爲了改善這種情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第一,在中學開設法律知識教學。新農村法制化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僅僅依靠當代人的努力,還需要下一代人的不斷奮鬥。因此,可以在各個中學適當設定法律課程,以簡單化、系統化爲原則,提高全民法律意識;第二,結合新農村情況進行法律宣傳。根據調查顯示,我國很多農村地區都沒有過相關的法律宣傳資料,僅僅透過一些標語、口號或者是宣傳車,難以給村民留下較強的法律意識。因此,可以根據新農村的當地情況,在法律材料中加入和村民日常生活相關的內容,例如憲法、刑法、婚姻法、繼承法等等,並加入一些案例,提高村民對國家法的理解;第三,在新農村開辦法學講座。透過電視、廣播、電影等多媒體傳播方式宣傳年國家法,讓村民透過藝術形象瞭解到相關的法律知識。還可以在集市、廟會等農村的大型活動中對國家法進行宣傳,由法律專業人員進行講解,儘量簡化深奧的理論知識,採用一些簡單的案例,讓村民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主動去了解法律,認識法律。

2.2加強法律的落實力度

政府相關部門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提高法律的`落實力度,這對於村民的國家法信仰有重要的意義。只有公正、公平、公開的法律,才能讓村民意識到法律的作用,感受到法律的力量,產生對法律的親近感與依賴感。嚴禁在執法中不依法辦事的行爲,否則會嚴重影響國家法在村民心中的形象,喪失民衆基礎。只有這樣,纔會讓民衆逐漸信仰國家法,而不是將民間法作爲衡量的唯一標準。

2.3配套設施的完善

制度是保證以上兩點正確實施的重要前提。制度具有穩定性的特徵,透過行政執法體制、司法制度、法律監督制度等,能有效保證國家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加強村民對法律的意識。目前,我國越來越提倡民主,強調人民的參與,注重人民的意見。因此,也可以相應的設定民聲制度,瞭解村民對法律的觀點,不斷完善國家法,促進新農村的法治建設。

3.結語

加強國家法信仰,是一個國家發展的基礎。隨着我國新農村的不斷建設,傳統遺留問題仍舊存在,尤其是村民法律意識的淡薄。因此,必須要從多個方面入手,加強村民對國際法的瞭解,對國家法產生親近感、信賴感,逐漸認識到國家法的重要性,促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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