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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縣公路養護管理人員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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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搞好我縣縣道養護管理工作,依據《洛陽市縣鄉公路養護管理條例》,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縣公路養護管理人員管理實施細則。

洛陽縣公路養護管理人員管理實施細則

1、公路養護管理人員必須服從上級的各項工作安排部署,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做好公路養護工作。

2、公路養護管理人員必須保持所管護的`路段暢通、整潔,定時對管護路段路面進行徹底清掃、路肩進行除草整理、邊溝進行清理等日常養護管理工作;同時,積極配合上級搞好農村公路創建等工作,管理制度《縣公路養護管理人員管理實施細則》。

3、養護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管護路段路面、橋樑、隧道、涵洞、路沿帶、擋土牆、防護坡、道路交通標誌等附屬物等損壞情況和水毀塌方情況,及時做好統計上報工作,同時做好管護路段各種報表填寫和上報工作,所有填報數據必須真實可靠,不得瞞報、虛報。並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及時做好5方以下的塌方清理工作,排除管護路段的各種險情,在最短的時間內消除安全隱患。

4、堅決制止侵佔、損害公路及公路設施的違法行爲,情節嚴重的要及時上報單位,交給所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及時進行處理,依法維護農村公路的路產、路權。

5、所有養護管理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持通訊暢通。無故不到崗者,一經發現,第一次預以警告,第二次扣發當月50%的工資,第三次直接扣除當月所有工資,並交所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