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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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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管理是指各級政府部門對公共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包括市政設施管理、供水設施管理、公交設施管理、園林設施管理、環衛設施管理等。下面爲您整理的是公共設施管理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一、居民要自覺維護公共設施、設備,確保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執行。

二、嚴禁擅自開啓一切公共設施的井蓋、電箱門、水錶總閘,如因裝修或維修需要,必須先徵得管理部門的同意,由管理部門派專人開關閘門、井蓋。

三、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損壞、拆動小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踐踏草坪、向綠化地帶傾倒污水雜物、焚燒紙屑和物品等。

五、 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樓梯平臺等公共場所攪拌沙漿、堆放建築材料和零星雜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變各類管線設施、設備,嚴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時必須報物業管理批准後方能施工。

七、加強對監控系統的管理,禁止非專業人員或非管理人員隨意使用,防止損壞系統的正常執行。無關人員不得調看監控錄像。

八、對違反本規定者將依法責令修復,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爲搞好村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管理,更好地方便村民的工作與生活,特制訂本規定:

一、村內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爲全體村民共同使用和維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佔有或佔用,嚴重違反者遞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村內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分有償和無償兩類,使用有償設施時,應按價交費,並自覺遵守有關管理規定。

三、要自覺維護公共配套設施內的各種設施,遵循各種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或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破壞,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四、公共場所內只能進行健康、合法的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違法、違紀行爲,否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在使用有關公共配套設施時,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搶爭,不得高聲喧譁。

六、公共配套設施內要講究衛生,不得亂丟、亂吐、亂塗、亂劃,違者除負責清理、恢復原貌外,還處以一定的罰款。

七、由專人對村的公用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公用設施設備能正常的使用。

標籤:公共設施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