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規定

公司內部車輛管理規定

規定2.51W

導語:規定規範了公司內部車輛的使用、維修管理辦法,提高車輛工作效率,保證駕駛安全和車輛完好率。適用於對公司內部車輛調度、行駛、維保、使用的管理。

公司內部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稽覈等事務統由管理部負責管理。配屬於營業所之車輛由主管指派專人調派,並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於事前向車管專人申請調派,車管專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不得派車。

3.每車應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覈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主管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教屢犯者應給以處分,並停止其借用權利。

4.每車設定“車輛使用記錄表”,由營業會計於每次加油及修護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表一併轉管理部稽覈。

第二條車輛使用

1.使用人必須具有駕照。

2.公務車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3.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4.駕駛人須嚴守交通規則。

5.駕駛人不得擅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許或返回時已逾晚上9時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7.爲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私用” ,並經主管覈准後轉管理部營業會計稽覈。

8.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9.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於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私人負擔。

第三條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覈准後 方得送修。

2.車輛應由車管專人指定各廠牌保養,特約修護廠維修,否則修護費一律不準報銷。可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 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0元時,應與車管專人聯繫請求批示。

4.如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或車管專人負擔。

第四條違規與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管理部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 人與公司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第五條費用報銷

1.公務車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

2.憑實證報銷。

3.公車私用:1500CC以內,每次行駛30km內,繳交公司2元/km

每次行駛超過30km,1.6元/km

1600CC以上,每次行駛30km內,繳交公司2.2元/km

每次行駛超過30km,1.8元/km

標籤:車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