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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經銷商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含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爲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爲,規範人的行爲,才能管理規範。

經銷商管理制度(精選11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銷商管理制度(精選11篇),歡迎閱讀。

經銷商管理制度1

1、目的

明確經銷商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瞭解經銷商選擇的條件,以及更好地爲經銷商提供服務,並更好地與經銷商合作,達到互惠共贏。

2、適用範圍

菩薩巖銷售部各銷售中心及各級經銷商

3、內容

3.1總則

菩薩巖經銷商是指:與菩薩巖簽署經銷合同,經菩薩巖授權,依據合同約定並遵照菩薩巖的各項規章政策,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合法銷售菩薩巖產品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菩薩巖堅持“服務客戶、互惠共贏”的客戶發展原則,與經銷商進行良好的溝通與協作,努力服務經銷商,提升經銷商滿意度,與經銷商共同開拓菩薩巖市場。

3.2經銷商的基本權利和業務

3.2.1經銷商的基本權利

菩薩巖經銷商在經銷合同有效期內,享有以下權利:在授權範圍內享有菩薩巖品牌的使用權;在授權區域內銷售菩薩巖的產品並獲取利潤;享有菩薩巖提供的相關培訓及參加相應級別會議的權利;享受菩薩巖提供的產品及售後方面的服務支援;對菩薩巖工作人員違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爲進行投訴並獲得答覆的權利;經銷商平臺上發表意見、建議和評論的權利;對菩薩巖的各項銷售政策在執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達到級別劃分標準的經銷商有權利選擇是否進入本級別客戶。

3.2.2經銷商履行的義務

經銷商是菩薩巖的戰略合作伙伴,是市場責任主體,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認可企業文化

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具有和菩薩巖積極的合作態度,認可菩薩巖公司的企業文化,願意與公司一同發展,維護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實履行合同。接受菩薩巖的監督、管理和考覈。

2、配臵必要資源,積極開拓市場

配臵與銷售任務相適應的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倉儲資源、運輸資源、財務資源、資訊資源。積極的推廣和銷售菩薩巖產品,合理使用市場支援費用,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配合菩薩巖進行新品上市推廣,努力調整產品結構。

3、維護市場秩序,市場形象,抵制違法行爲

嚴格遵守授權的銷售區域,遵守菩薩巖公司的價格體系;合理規範使用廣告促銷物料,充分宣傳展示公司產品和文化;抵制和配合打擊侵權、假冒僞劣產品和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爲。經銷商向其無經銷權的市場銷售菩薩巖產品達到桶的即視爲竄貨行爲,包括經銷商直接竄貨和經銷商在本銷售區域開發的下游市場的經銷商竄貨。銷售區域由經銷合同爲準。如發現向某區域客戶運送產品的車輛在途中向其它市場卸貨,無論數量多少,直接視爲竄貨。

4、樹立服務消費者的理念

市場營銷的觀念是透過服務來達到客戶滿意,客戶滿意才能創造利潤。“服務”是公司產品的“附加價值”,優質服務是現在市場競爭的一個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務,不僅使客戶甚爲感激,更能贏得人心和訂單。

5、完善配送體系,保障市場供應

儲備合適庫存,執行額定庫存管理;加強倉儲管理,管控產品日期,做到先進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確保產品及時配送到終端客戶。

3.3經銷商的選擇

3.3.1經銷商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

菩薩巖選擇的經銷商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獨立的企業法人單位,在國家工商局正式註冊(三證齊全),具有獨立賬號,具有經銷飲用水的相應經營範圍,能獨立開展對外經營業務;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係及聲譽,和工商、質監、衛生檢疫等部門關係良好,無不良記錄或者商業欺詐行爲;

3、具有操作授權市場相適應的資源配臵,財務狀況良好;

4、經銷商必須具有積極的合作態度,認可菩薩巖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飲用水或者相近行業銷售經驗,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和終端管控能力;

6、承諾履行本手冊規定的經銷商的各項義務。

3.3.2經銷商的選擇程序

選擇和更換經銷商需要透過“招商”程序選定經銷商。招商程序的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銷售部組織實施,招商前銷售部應用便籤的形式向總經理請示,總經理批准後開始招商;

2、在當地報紙或者電視臺等媒體發佈公開招商資訊,發佈資訊時間維持3天以上,也可以經過市場調研邀請基本符合條件的公司參加,當地市場銷售飲用水前三位的經銷商必須邀請參加;

3、由各銷售部的客戶經理負責接待電話報名,詳細記錄報名參加者的相關資訊;

4、由各銷售部對報名的參加方進行初審,被選擇的參加方應具備經銷商的基本條件,條件適用上條的規定;

5、由各銷售部向透過初審的和邀請的參加方發放由銷售部統一下發格式的《招商檔案》;

6、由銷售部組建評審委員會,銷售部經理和區域客戶經理必須參加,直接負責業務代表必須參加,銷售部認爲有必要參加的

可以派員參加,評審委員會評委人數最少爲三人;

7、公開洽談和評估:參加方提交《招商檔案》。評審委員會與每一參加方逐一洽談和溝通,洽談結束全體評委對參加方進行評估並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每個評委對每個參加方進行打分,打分使用統一《招商評分表》。全部洽談結束後評審委員會進行合議,根據評委意見討論確定中選方,合議過程必須製作會議紀要,全體評委簽字;

8、參加方提交的《招商檔案》、全體評委的《招商評分表》和會議紀要於結束後3天內原件交回銷售部,銷售部將審覈並備案;

9、選定經銷商後按照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增加經銷商程序;

10、選定經銷商後簽訂《經銷合同》,保證金到位,正式成爲經銷商;

11、每個透過初審的和邀請的參加方應該繳納相應保證金,保證金用於保證招商過程中誠實信用,無虛假材料和虛假承諾。

3.3.3經銷商合作關係的解除

當經銷商有不履行經銷商義務;違反合同情況較爲嚴重;雙方經營理念發生分歧;經營情況有較大變化;經營業績不理想等情況,菩薩巖將終止《經銷商合同》,停止與經銷商的合作,具體情況適用經銷商合同的約定。

3.4經銷商履約保證金管理

3.4.1履約保證金

經銷商管理制度2

一、前言

爲加強對經銷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區域經銷商行爲,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經銷商管理制度,望各級經銷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着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經銷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經銷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經銷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經銷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域作爲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產品的銷售價格統一,經銷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公司書面確認後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經銷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經銷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經銷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公司積極配合各經銷商的工作,對於經銷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

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資訊。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經銷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公司的目標是與經銷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公司立足市場,與經銷商長期協作,確保經銷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爲三年,經銷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經銷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經銷商(以下稱經銷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3、經銷商經公司授權並自加盟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渠道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後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公司確定的經銷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

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各經銷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資訊,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資訊,以利於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經銷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方的關係,並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後工作。

三、經銷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檔案複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後即成爲公司合法經銷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經銷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願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並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並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並能積極參加公司爲各經銷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市場拓展開。

經銷商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爲貫徹XX年營銷策略,促使福易門業經銷體系不斷規範化,以保證公司產品銷售渠道暢通與經銷商管理的高效,特制訂本制度。

2.經銷商管理原則

(1)詳盡務實。經銷商資料應力求詳盡、全面而具體;管理方法從實際出發,操作性要強。

(2)主次分明。對經銷商必須分清主次,實施嚴格的分級管理與扶持。

(3)動態管理。市場在不斷變化,公司對經銷商的認識和了解也在不斷深化,因而要隨時調整經銷商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向。

二.經銷商的選擇

福易門業選擇經銷商,主要考慮其經營規模、資金實力、銷售店面地點及客流量、從業經驗與價格規範性等,着重考察經銷商的經營動機、管理能力與營銷能力。擬選擇的目標經銷商對所在區域的整體市場運作,應有清晰運作思路,且與福易門業發展思路高度一致。凡開設專賣店的經銷商,必須專營本公司產品,不得兼營同行企業同類產品。

三.經銷商資料的完善

對重要經銷商檔案內容要求如下:

(1)經銷商基本資料

包括經銷商類別、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經營規模、建立時間、對本公司的忠誠度;營業執照複印件、協議書、補充協議書、各項證明書等。

(2)經銷商特徵資料

經銷商的資金實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與方向、內部管理和經營歷史等。

(3)經銷商經營狀況資料

財務表現、銷售變動趨勢、經營人員及導購員的素質品行,與其他競爭對手的關係,與本公司的業務關係及合作態度等。

(4)經銷商個性資料

經銷商的性格、興趣、年齡、工作經歷、處事作風、家庭狀況、社會關係、最適合的激勵方式和激勵程度等。

四.經銷商管理辦法

1.遵循守區銷售

經銷商應遵守合同約定,只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銷售福易門業產品。如因工程操作需要跨區銷售應提前告知福易門業,予以備案並徵得當地經銷商同意。

2.做好價格管理

經銷商必須按照福易門業的價格體系做好價格管理,不得隨意壓低或擡高產品價格,維護價格體系的穩定性,以利於長期經營。

3.品牌維護得當

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有賴於各級經銷商的積極維護。對福易門業的品牌形象、專賣形象、產品展示形象、人員形象等均應按照福易門業相關規定認真維護。

4.完成約定任務

根據雙方合作協議確定的銷售任務,經銷商應與公司積極配合規劃並經營區域市場,保證將任務的完成落到實處。

5.資訊溝通到位

爲了保證公司對市場的瞭解與各項配套措施的適合性,經銷商應定期向福易門業反映市場情況與所存在問題。(經銷商應反饋資訊見下表:)

反饋項目月度反饋內容

市場與

競爭對手情況1.月度同類產品大致銷量;

2.競爭對手有無新產品上市,促銷活動?活動規模及影響?

3、競爭對手與福易產品比較有哪些優勢及劣勢(價格/款式/配置/質量/服務/貨期等)。

產品建議用戶對福易門業產品配置、貨期和質量有何新要求。

質量反饋福易門業月度出現較多的質量問題。

推廣反饋對在當地投入的媒體廣告及促銷活動的建議。

服務反饋月度自身銷售服務情況,用戶特殊服務要求?

管理反饋公司營銷管理上的不當之處,如何改進。

6.協作配合積極

福易門業將根據區域銷售增長的實際需要向經銷商提供相應的物料與促銷支援,經銷商應積極配合,做好相關事務的協調。

7.提高銷售能力

區域經銷商應透過多種方式不斷提高銷售能力,透過配合福易門業的導購培訓、透過學習福易門業市場操作手冊與導購培訓手冊內容,透過對店面銷售的準確分析,透過定期評估考覈店面銷售人員銷售業績等方式,努力提高銷售能力,這樣才能不斷提高區域銷售業績。

8.定期準確評估

對於雙方的合作水平及其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福易門業將定期進行評估,經銷商同樣應對福易門業的市場操作進行評估,明確市場推廣狀況、雙方配合中的問題與改善對策。

9.保守商業祕密

經銷商必須嚴守與企業有關的產品、品牌、經銷模式、經銷政策、促銷政策、品牌操作手冊等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五.福易門業的市場支援

公司爲協助經銷商拓展和維護市場,提供系統的銷售支援措施,包括:

(1)價格支援:公司根據區域銷售情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價格,爲經銷商提供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價格。

(2)促銷活動:公司根據市場拓展需要不定期組織全國性促銷活動,擴大企業和產品在各區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經銷商也可根據市場競爭狀況,向公司申請促銷活動支援。

(3)門頭費用覈銷:各經銷商使用公司全國統一標識作爲店面廣告牌的,公司依據市場推廣支援政策覈銷其相關費用。

(4)宣傳物料:經銷商可向公司申請發放宣傳材料,公司依據其業務情況和實際需要發放適當數量的宣傳材料。

(5)人員支援:必要時公司可選派具有豐富市場拓展經驗的區域經理協助和指導經銷商拓展市場。

(6)專賣支援:公司高度重視對專賣的支援與提升。對於設立或擬設立專賣店的經銷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援。

六.經銷商的維護與考覈

(1)區域經理應定期對重要經銷商進行回訪,瞭解經銷商市場開發狀況和需求,並協助其解決。重要級別以上經銷商,每月應回訪一次。回訪客戶應填寫詳細的《經銷商回訪記錄》,呈報營銷中心。

(2)營銷部應定期對公司各級經銷商實施電話回訪,回訪的內容包括經銷/經銷商對於公司產品、價格、貨期、包裝、服務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3)公司爲各級經銷商提供技術服務支援:提供銷售解決方案;接受電話諮詢與技術指導。

(4)公司定期向各級經銷商提供最新產品資訊和行業資汛,以幫助各級經銷商及時瞭解市場最新動態。

(5)必要時公司將對重要經銷商提供產品技術知識和銷售技能的培訓,協助其建立和培養銷售隊伍,提高對市場的掌控與引導能力。

(6)對經銷商的銷售業績實施定期考覈,考覈項目參照《福易門業經銷商考覈表》進行。

經銷商管理制度4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爲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地區代理商行爲,確保西安信利軟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系列產品在全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級代理商業務範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在其周邊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區開展業務,如周邊地區設有代理商後需即行停止。

第三條、成爲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爲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係。

3、熟悉電信,無線網絡市場和相關產品。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

5、熟悉電腦和互聯網技術,能爲客戶進行現場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並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7、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代理商要爲本地的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支援。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申請人填寫代理申請表。

3、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審覈。透過審覈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資質檔案;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複印件)供公司備案。

4、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5、打款進貨。

6、款到發貨。代理授權書,隨首批貨一起發給代理商,並在官方網站對外公佈代理商代理資訊。

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及服務必須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給代理商的相關產品及服務,具體內容以本公司與代理商所簽署的代理協議規定爲準。

第六條、首次進貨說明

代理商的首次進貨須50臺起步。

第七條、經銷處、經銷商的設定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設立經銷處及經銷點、代辦處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進行備案。

第八條、產品銷售價格

代理商銷售本公司產品,可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和客戶情況制訂銷售價格和銷售策略。

第九條、代理政策

1、訂貨與供貨:遵循先訂貨,後發貨的原則向代理商供貨。

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3、運輸:若客戶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長期合作物流企業。

4、宣傳資料:依據訂購產品的數量,隨貨提供相應的宣傳品及產品資料。

5、資訊反饋: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彙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於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6、政策變化:在代理銷售期間,由於本公司在產品及市場政策等方面發生變化,將提前通知代理商並與代理商協商解決由於政策變化而產生的問題。

第十條、代理商的義務及禁止事項

1、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需盡職推廣本公司產品。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的.產品代理和用戶發展,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負責管理,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的經銷商、經銷處等的名單彙總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知識產權,不得拷貝、複製、泄露本產品給用戶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本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十一條、代理商培訓

1、本公司將爲代理商提供培訓支援,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產品,並能向客戶提供必要技術支援與用戶服務。

2、在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覈准成爲本公司的代理商後,可在網站代理產品區查閱最新的產品動態資訊以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可以透過多種方式聯繫公司,提出相應的問題,問題將及時得到本公司的及時解決。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總部來接受現場培訓指導,費用自理。

4、本公司將透過網站和郵件向代理商發送產品最新資料,最新價格,同時將在網站上公佈各地代理商名錄。

第十二條、宣傳推廣

本公司爲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人員及技術)支援,並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援。

第十三條、停止服務

協議期間代理商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本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代理協議。

第十四條、公司聯絡方式

1、透過傳真聯繫本公司。

2、透過電話聯繫本公司。

3、透過官方網站聯繫本公司。

4、公司將視具體情況不定期舉辦代理商交流會議,以促進代理商之間的交流。

經銷商管理制度5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規定本企業與經銷商之間的有關交易事項。

第2條本制度由市場營銷部制定,總經理審覈後執行。

第2章、對經銷商的要求

第3條經銷商的經銷區域:

(1)經銷商可銷售的區域,依合預定來執行。

(2)經銷商僅限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跨區域銷售。若因特殊原因產生跨區域銷售可能時,應向公司書面報告,經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銷售。

(3)一般情況下,本企業必須對此經銷商做深入的調查與研究方可授權。

第4條經銷商經營的產品要求,經銷商所經營的產品必須是由企業生產、附有公司商標的產品。

第5條銷售責任額要求,此項依合同約定進行。

第6條銷售價格:

(1)經銷商銷售產品價格必須信照本企業的規定進行。

(2)特殊情況時,須經雙方協議,經本企業的認可方可實施。

第7條交易保證金,依合同約定執行。

第3章、關於貨物的約定

第8條企業的交貨方式與運費:

(1)本企業以企業工廠爲給經銷商交貨的地點。

(2)如經銷商另有請求可送貨至其指定地點,則產品的運費由經銷商負擔。

第9條退貨:當貨品與經銷商的訂購內容不同,或產品不合格、責任明顯爲企業所有時,才能接受退貨條件。如因經銷商的'原因產生退換貨,退換貨品應保證完整,以此產生的費用由經銷商負責。

第10條暫停出貨:經銷商如未能履行按時付款的義務,或有違約情況發生,企業將暫停給其發貨以便觀察。

第4章、經銷商獎勵辦法

第11條獎勵對象爲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完成銷售計劃的企業品牌所屬經銷商。

第12條經銷商付款獎勵宗旨

(1)經銷商推行現金付款銷售業務,對工程項目訂單採用xx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業產品的銷售渠道。

(3)吸引欲對其他品牌購買的顧客。

第5章、保密規定

第13條經銷商必須嚴守與企業有關的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6章、經銷商區域設立原則

第14條艾爾公司爲保證銷售渠道的暢通不做直銷銷售,所有銷售都由經銷商完成,並大力扶植各地經銷商,經銷商設立分爲區域總經銷商、區域一級經銷商、區域二級經銷商和項目經銷商等。

(1)省域一般可以設立35家一級經銷商及二級經銷商。

(2)直轄市、省會城市可以設立一家總經銷商,如無總經銷商可以設立12家一級經銷商及二級經銷商。

(3)中小城市可以設立本區域內經銷商或項目經銷商。

對各地的銷售爲避免惡意競爭建立報備制度,經銷商根據實際情況對跟蹤的項目予以向公司報備,並根據項目進展每十天向公司報告跟定情況,超過30天不報告報備解除。

經銷商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爲規範經銷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各級經銷商由公司統一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各級經銷商。

二、原則

1、平等、互惠的原則;

2、誠信守約,實現雙贏的原則;

3、長久合作、優勢互補的原則。

三、經銷商的確定與條件

1、有強烈的創業激情和產品品牌認同感,願意與公司共同發展、並保持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2、在經銷區域有固定商鋪。

3、有經營同行業產品的經驗或正在經營同行業產品。

4、經銷商需交保證金3萬元。

四、經銷商任務與職責:

1、努力宣傳公司產品;

2、年總銷售任務:

①各市級銷售任務額爲300萬元,且首批進貨款不得低於5萬元;②各縣區經銷任務額100萬元;首批進貨款不得低於3萬元;③XXX區爲800萬元銷售任務,首批進貨款不得低於20萬元;葉縣爲200萬元銷售任務,首批進貨不得低於5萬元。

3、定期向公司反饋產品銷售資訊與市場資訊。

4、經銷商以現金定貨,並提前申請定貨計劃。

五、售後服務

1、經銷商對所銷售的產品以有承擔售後服務的義務,公司售後服務人員配合經銷商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2、經銷商及其它業務人員要對公司的業務進行積極正面的宣傳和引導,嚴格遵守商業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好公司資料及客戶資料保密工作;

3、經銷商及所有業務人員均需熟悉相關專業知識,保持統一口徑,共同維護經銷商自身和公司的業務形象;

4、經銷商應及時處理客戶有關投訴和建議,並報公司備案。確保售後服務的及時聯繫;如通訊電話變更時需及時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六、宣傳規定

1、經銷商爲擴展業務,可自行進行產品宣傳,但必須本着真實、誠信的原則,不得擅自誇大,更不得不真實反映產品品質。

2、經銷商自行進行產品宣傳,須將產品宣傳策劃方案、宣傳途徑、宣傳產品等報公司審批,經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宣傳,同時相關宣傳資料須報公司備案管理。

3、經銷商可選用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進行產品宣傳。

七、公司責任

1、公司以合同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

2、公司負責經銷商的店面招牌、背景牆的裝修與樣品。

3、公司提供產品相關宣傳資料。

八、考覈及獎勵

1、所有完成規定銷售任務者,公司給予規定任務額的1%獎勵。

2、超額完成任務者,按超出部分每遞增200萬元,追加0.5%的獎勵。

3、連續2年未完成任務者,取消經銷資格。

九、經銷商的日常管理

1、公司對經銷商進行業務指導,跟蹤協助各項業務的開展。

2、在與經銷商的溝透過程中,應全面收集資訊與意見,瞭解經銷商的運營情況和市場開發情況,並協助經銷商做好銷售分析。

3、公司負責人應及時、準確傳達公司銷售政策,策劃方案和產品資訊,並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經銷商準確理解,積極配合。

4、監督經銷商嚴格履行與公司簽訂的各項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銷售任務,並確保按預定任務完成。

5、對經銷商進行業務培訓,以便高質量完成公司各項銷售任務。

6、建立經銷商檔案,並進行管理。

7、送、退貨,樣品取用均參照公司業務管理辦法。

十、合同的訂立

1、經銷商合同每年訂立一次。

2、合同屆滿雙方不再續約的,合同自然終止。

3、一方如提前終止合同,另一方允許,協商終止合同。

十一、後記。

1、合作態度:爲別人多做一點。

東潤食品提倡精誠合作、肝膽相照,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渠道商。合作就是一種默契,東潤食品提倡爲客戶多做一點點。

2、合作機會市場營銷進入升級階段的今天,贏利模式日趨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場機會,突破傳統,引爆全新的服務理念和營銷體系纔有獲勝的資本。只有具有真正雄厚的實力,真正過硬的技術纔可以遊刃有餘的成爲市場上的“常青樹”。

21世紀是整合的時代,整合就是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資源,連鎖、加盟就是優勢資源整合的體現。面對誘人的“金礦”,順應內容管理的大潮,讓我們相互攜手同舟共濟,做採摘財富王冠的弄潮人。

經銷商管理制度7

銷售渠道是指產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者轉移時所經過的通道。在公司產品的銷售渠道中主要有代理商、二級批發商、終端零售商超與用戶。

一、代理商管理制度

1、企業代理商與公司是委託銷售合作關係,代理商負責推廣推銷公司產品,從中獲取利潤。

2、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的大小同時委託幾個代理商分別在不同的地區代理公司產品,同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參與某些地區的直銷活動。

3、公司業務員要積極協助經銷商開拓市場,規劃市場並提供良好的經營策略,原則上要求經銷商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價格進行銷售,上下浮動不得超過3%。

4、代理商嚴格在公司規定的區域內開展銷售工作,不得跨區域銷售。如貨物流竄干擾其它地區市場銷售,導致市場價格混亂,一經發現第一次停止供貨並取消銷售獎,第二次立即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5、嚴禁代理商銷售假貨及調、竄貨,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業務往來,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6、制定合理的銷售任務,並進行月分解,公司逐月考覈並給予一定銷售獎勵。

7、代理商在銷售中發生的產品破損,如因過期導致變質,公司一律不予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公司予以解決處理。

8、代理商可劃分爲a、b兩種。a代表大型代理商,年銷售在100萬以上;b代表年銷售在100萬以下的代理商。

9、公司的所有代理商合作業務一律實行合同制,合同文字統一使用公司標準合同文字。

10、對於代理商提出的任何意見及建議,業務人員必須當面記錄,在自己職權範圍能予以解決的當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公司3日內答覆客戶。

11、建立詳細的客戶檔案。

二、終端零售商管理制度

1、做好與零售商的銷售談判工作,搞好終端客戶關係。

2、爭取商品在零售店的最佳陳列位置與陳列面。

3、爭取在零售終端店的最佳位置擺放公司的助銷用品,保持賣場的生動化陳列。

4、做好零售店終端零售價格的管控工作,防止低價傾銷。

5、對零售終端銷售人員(包括經銷商)進行經常有效的溝通和培訓。

6、做好零售終端渠道的競爭品牌及消費者資訊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饋。

7、對零售終端進行建檔管理,同時做好終端日常零售管理和報表填報工作。

經銷商管理制度8

談及經銷商管理制度如何建立,首先要明白在我們的經銷商隊伍中,批發商、特別是末級批發商佔有較大的比例,其普遍存在文化程度較低、營銷意識差、管理鬆散的現象,這在快速消費品領域尤爲突出,其90%以上屬於個體經營,真正具有健全管理體系、專業營銷隊伍的經銷商其實並不多見,“夫妻店”可謂比比皆是,管理水平也是參差不齊;在經營中,大部分經銷商很難透過管理要出效益來!通常情況下,有內部業務統計和財務分析報表者很少,多者都是隨機管理,其責權不明;小工有時聽老闆的,有時聽老闆娘的,可謂純粹的家庭作坊式管理。那麼,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終端渠道日漸強盛的今天,我們的經銷商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建立一個適應競爭發展的管理制度呢?下面筆者略談一二。

一、建立“任人唯賢”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現在不少的經銷商,不是任人唯賢,而是任人唯親,由於多數經銷商經營規模小,對員工素質要求不高,因而親戚朋友便成了核心骨幹力量,久而久之,因礙於情面便造成了不能有效管理員工,這種裙帶關係在一定程度上嚴重製約了經銷商的自身發展。今天,經銷商要做大做強,就必須引進人才,排除“家人、親人最可靠”的那種短淺意識,因爲相對上游代理商和廠家而言,經銷商最欠缺的不是資本,而是人才!在人力資源的管理上,經銷商應建立一套科學的人才管理體系,包括人才儲備、崗前培訓、績效考覈、職位晉級等方面都要有章可循。

二、建立“帳目清楚”的財務管理制度:

目前,不少經銷商的財務管理僅停留在“日進日出”的簡單日記上,經營開支隨意支出,手續不全,不能透過健全的財務帳面體現出來。在多數經銷商心目中,自己掙的錢自己當然可以想用就用,唯一的審批人員可能就是自己“老婆”,老婆也就在多數時候充當“財務總監”的角色,至於各自的工資標準、報銷標準、購物標準、招待標準等完全沒有譜,更沒有一個健全的手續和制度來調控。因而,不少經銷商有時候難免都會這樣納悶:“我平時掙得錢還是不少嗎!怎麼年底一算就沒多少了”?所以,經銷商一定要建立健全自己的財務管理制度,無論是每月銷售、損益、資產負債等都要明細體現,這樣一來,我們才能知道自己賺了多少!虧了多少!需要從哪些方面降低經營成本和扭虧爲盈。

三、建立“責權明細”的營銷管理制度:

在經銷商的管理模式中,我們不難發現:一人多用、一人多職的現象最爲普遍,對於小型經銷商而言,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但多者由於責權不明,便造成了績效不佳、遇事相互推諉的現象。筆者認爲,在市場競爭愈演愈烈的今天,我們首先要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營銷隊伍,對每個人員須充分明確其“責、權、利”,誰銷售、誰送貨等都要落實到人;對於交叉工作、身兼數職的人又該如何考覈等都要全面形成制度化。在營銷管理上,與上游代理商或廠家的合作環節也要細緻考慮,這方面,爲了效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可執行市場政策下放,讓員工手中有靈活機動的市場操作空間,執行區域市場責權掛鉤、使其真正擺脫打工者的心態,以經營者角度去運作管理市場,從而增加團隊的主人翁意識,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另外,對業務人員還應施行上崗培訓、競爭上崗、績效考覈、優勝劣汰的方式管理,經銷商平時須應要求業務人員施行逐級定期彙報工作,向公司反饋及時掌握的市場資訊、要求業務人員提供產品資訊反饋表、下線經銷商庫存明細表、市場動態表和終端鋪貨明細表等,以達到讓公司能及時、靈活、有效地針對市場變化作出迅速反應和及時監控市場動態。

四、建立“科學規範”的產品管理制度:

目前,不少經銷商對產品的管理大多是粗放型管理模式,對所經營產品任其自然銷售,而今天精細化的產品管理才更有利於經銷商加速產品的流通及與上游渠道的對接。首先,經銷商對產品管理要注重“店面”與“庫房”的現場管理,執行“先進先出”、“安全衛生”的基本原則。平時對“品牌產品”、“新產品”、“老產品”等要進行分類管理;而對於多種經營的經銷商又要做好不同品類產品在登記、儲存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如:飲料、副食、白酒、糖果等不同產品都需要建立相應的“進出”流程監控管理體系;“同時,應做好對產品“日流量”及售後監控,積極與上游代理商或廠家配合以加強產品的銷售。經銷商一旦發現產品質量問題,應積極向廠家反饋,並配合協助在第一時間派員前往調查處理。所以,對產品的管理,經銷商一定要在“店面日銷”、“庫房管理”、“配送服務”、“損耗服務”、“維權服務”等多方面不斷建立健全。

另外,在產品管理上,要建立嚴格的市場調查與產品監控體系,只有不斷透過對市場消費與市場走貨情況進行分析,才能保持合理的市場吞吐量,這一點很重要,可避免存貨積壓帶來的投資風險和預防因缺貨斷檔造成的客戶流失。

五、建立“優勢互補”的廠商合作制度:

今天,“廠商合作”其實就是“資源整合”,廠家看中的是經銷商的分銷網絡、地方關係等資源,而經銷商則看好的是廠家產品的“賣相”;但聰明的經銷商往往都不希望在“一棵樹上吊死”,都想代理多個產品,多方面賺錢!當然,廠家也在不斷想辦法讓經銷商不要“移情別戀”。從某種角度上講,經銷商的招三募四廠家是難以控制的,但經銷商如果不建立一套優勢互補的廠商合作制度,也是很難獲得持續健康發展的!這裏,經銷商首先不要偏好於老品牌產品或強勢企業產品,應建立“大小結合”、“強弱並存”的產品經銷制度。

很多經銷商認爲老品牌、特別是一些有一定知名度與美譽度的品牌在市場有成熟的消費羣體,且分銷網絡比較健全,其開發出來的新產品自然容易推廣些!而對一些名不見經傳、或從未見過的新品牌產品卻不屑一顧、沒有激情,認爲風險係數大。但細想起來,風險越大的產品其市場的機會也大,因爲一些老品牌的產品能稱得上是全新產品的較少,多數是在原工藝基礎上革新的改進產品、或對包裝方式進行改變的換代產品,而新牌子產品雖然初次上市、市場基礎薄弱,但只要產品定位準確、價格合理、廠家信譽好,同樣值得經銷商一試。

另外,在與上游代理商或廠家建立經銷合作時,經銷商平時一定要有自己的商業規則和遊戲底線,自己需要什麼,自己能做什麼及基本權益等應先有一個基本的制度體現,有了這樣一個利於公司發展的基本經銷合作框架之後,纔有益於和任何一家廠家談判合作。

六、建立“不斷衝電”的培訓學習制度:

目前,在經銷商隊伍中,多者對營銷專業知識不瞭解,平時不能準確把握廠家的市場思路,對經銷產品的產品特徵、品牌文化、經營理念與營銷模式也比較模糊,在客戶面前很難透過精確的闡述進行有效的引導,有的客戶買a他就說a好,買b就說b好,從而導致產品走勢緩慢。所以,現代經銷商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員工培訓學習體系,對新上崗營銷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學習公司營銷理念、企業文化、產品知識等,經成績考覈合格後錄用上崗,同時不定期組織員工參與各種與營銷有關的培訓活動,讓其不斷“衝電”,以提高團隊的整體戰鬥力。

經銷商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穩定經銷商隊伍,建立爲期互惠關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長期銷售本公司產品的各級批發商,零售商,經紀商。

第二章、管理原則和體制

第一條公司營銷部主管經銷商,財務,售後服務,公關等部門予以協助。

第二條對選定的經銷商,公司與之簽訂長期營銷合作協議,在該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業務以及互惠條件。

第三條公司可對經銷商評定信用等級,根據等級不同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第四條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經銷商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經銷商解除長期經銷合作協議。

第五條公司對經銷商可頒發經銷,特約,特許經營許可證。

第三章、經銷商的篩選與評級

第一條公司對經銷商制定篩選與對評級指標如下:

1.現有銷售量和銷售能力。

2.財務實力。

3.管理能力。

4.商品信用和聲譽。

5.潛在的開拓業務能力。

6.現經銷商品範圍。

7.現經營覆蓋商業範圍。

8.產品現有交易額大小。

9.產品交易增長高低。

在對經銷商具體篩選與評級時,應根據形成的指標體系給出各指標的權重和打分標準。

第二條篩選程序

1.對每一類商品,營銷部經市場調研後,提出一定數量的候選經銷商名單。

2.公司成立一個由營銷服務,財務,公關部門經銷商評選小組。

3.評選小組初審候選經銷商後,由營銷部實地調查經銷商,雙方協商填好調查法。

4.經對各候選經銷商逐條對照打分,並計算出總分排序後,決定取金。

第三條覈准爲經銷商的方可銷售,沒有透過的請其繼續改進,保留其未來的候選資格。

第四條每年對經銷商予以重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淘汰從候選聯隊伍申補充合格的經銷商。

第五條公司可對經銷商劃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管理,評級過程參照如上篩選經銷商的辦法。

第六條對最高信用的經銷商,公司可提供優惠折扣等待遇。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對重要的經銷商可派遣專職營銷員協助其銷售,或在經銷處設立專櫃。

第二條公司對暢銷產品,可對經銷商規定最低銷售量,必要時需經銷商分擔有關廣告促銷費用。

第三條公司對滯銷產品,可給予補助或分擔經銷商廣告促銷費用。

第四條經常對經銷商進行現場考察,主要考查其執行本公司營銷方法,廣告投放,售後服務,產品庫存,競爭品銷售等情況。

第五條公司制定經銷商要貨,發貨,運輸,驗收交接貨款回收的工作規程。

第六條公司減少對個別大經銷商的過分依賴,分散經銷風險。

第七條公司重點監督經銷商執行公司統一價格政策,以及貨款及時回收情況,謹防經濟詐騙。

第八條請經銷商對本公司產品與各競爭產品進行比較指標有:

1.公司產品的知名度大小。

2.產品品種是否齊全。

3.是否不斷改進產品。

4.產品質量優劣。

5.交貨期長短,交貨是否準時,脫銷或積壓情況。

6.廠商間協調配合度。

7.消費者對產品的認同度。

8.商品的維修或退換情況。

第九條公司營銷售後服務,財務部門向經營商提供如下服務:

1.提供市場,商品資訊。

2.介紹本公司商品性能特點。

3.介紹商品操作與維護保養特點。

4.提供商品廣告宣傳資料(包括櫃檯與櫥窗廣告)。

5.提供訂貨的樣品。

6.銷售管理指導(如商品陳列,庫存管理)。

7.提供批量銷售折扣。

第九條公司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全體)經銷商會議,主要議題是:交流營銷經驗和體會,表彰或獎勵優秀經銷商,強化協作對策,擴大共同市場和競爭力的建議,聯誼與旅遊。

經銷商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爲規範經銷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各級經銷商由公司統一管理;

3、本管理制度使用於各級經銷商。

二、原則

1、平等、互惠的原則;

2、誠信守約,實現雙贏的原則;

3、長久合作、優勢互補的原則;

三、經銷商的確定與條件

1、有強烈的創業激情和產品品牌認同感,願意與公司共同發展、並保持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2、在經銷區域有固定商鋪。

3、有經營同行業產品的經驗或正在經營同行業產品;

4、經銷商需交保證金5000元。

四、經銷商任務與利益分配:

1、努力宣傳公司產品;

2、確定銷售任務:每月銷售5萬元爲完成銷售業績任務

3、定期向公司反饋產品銷售資訊與市場資訊。

4、經銷商以現金定貨,並提前申請定貨計劃。

5.經銷商銷售本公司產品嚴格按照公司產品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變更價格。

6.經銷商銷售本公司產品按照產品價格讓利20%

五、宣傳規定

1、經銷商爲擴展業務,可自行進行產品宣傳,但必須本着真實、誠信的原則,不得擅自誇大,更不得不真實反映產品品質。

2、經銷商自行進行產品宣傳,須將產品宣傳策劃方案、宣傳途徑、宣傳產品等報公司審批,經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宣傳,同時相關宣傳資料須報公司備案管理。

3、經銷商可選用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進行產品宣傳。

六、公司責任:

1、公司以合同價保質保量,及時供貨。

2、公司提供產品相關宣傳資料。

七、考覈及獎勵

1、所有完成規定銷售任務者,公司給予規定任務額的1%獎勵。

2、超額完成任務者,按超出部分每遞增5萬元,追加1.5%的獎勵,

八、經銷商的日常管理

1、公司對經銷商進行業務指導,跟蹤協助各項業務的開展。

2、在與經銷商的溝透過程中,應全面收集資訊與意見,瞭解經銷商的運營情況和市場開發情況,並協助經銷商做好銷售分析。

3、公司負責人應及時、準確傳達公司銷售政策,策劃方案和產品資訊,並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經銷商準確理解,積極配合。

4、監督經銷商嚴格履行與公司簽訂的各項合同,合理分解年度銷售任務,並確保按預定任務完成。

5、對經銷商進行業務指導,以便高質量完成公司各項銷售任務。

6、建立經銷商檔案,並進行管理。

7、送、樣品取用均參照公司業務管理辦法。

九、合同的訂立

1、經銷商合同每年訂立一次。

2、合同屆滿雙方不再續約的,合同自然終止。

3、一方如提前終止合同,另一方允許,協商終止合同。

十、後記。

1、合作態度:爲別人多做一點。

賀記王鴨子食品有限公司提倡精誠合作、肝膽相照,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渠道商。合作就是一種默契,賀記王鴨子食品有限公司提倡爲客戶多做一點點。

2、合作機會市場營銷進入升級階段的今天,贏利模式日趨理性化。只有抓住市場機會,突破傳統,引爆全新的服務理念和營銷體系纔有獲勝的資本。只有具有真正雄厚的實力,真正過硬的技術纔可以遊刃有餘的成爲市場上的“常青樹”。

21世紀是整合的時代,整合就是利用可以利用的所有資源,連鎖、加盟就是優勢資源整合的體現。面對誘人的“金礦”,順應內容管理的大潮,讓我們相互攜手同舟共濟,做採摘財富王冠的弄潮人。

經銷商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爲貫徹20xx年營銷策略,使本公司產品的經銷體系面對市場的發展

趨於合理化,特制訂本制度。

二、經銷商定義:

1、本公司銷售人員直接開發、經營的終端客戶以外的其他客戶(包括已有客戶)。

三、經銷商篩選、認定:

銷售部負責經銷商的篩選、認定工作。主要考慮經銷商的經營規模、資金實力、社會關係、銷售網絡,着重考察經銷商的經營動機、管理能力、營銷能力;制定完善經銷商檔案。

流程:經銷商申請→區域招商總監(調研、現場考察、篩選)→招商產品線→經理審覈→銷售部經理審覈→合同簽定→營銷管理部備案、授權。

四、經銷商權利與義務

1、經銷商權利:

(1)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

2、經銷商義務:

(1)具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質證明檔案,守法經營;

(2)維護公司信譽、保守公司機密,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祕密;

(3)協調處理銷售及政府事務(如物價、藥監、衛生等政府部門)。

五、銷售區域劃分

1、經銷商必須指定明確的銷售終端及產品項目,不設定區域經銷商;

2、所有指定銷售終端,必須遵守《報單管理制度》要求。

六、銷售任務管理

1、銷售部每年對各經銷商制訂銷售指標,並在合同中明確;

2、銷售任務每年在上年的銷售任務上原則上增加30%,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公司有權對新增部分進行重新招標(參見服務運營商管理制度),新增客戶首年不考覈。

七、價格體系管理

1、供貨價格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產品政策的執行,特殊情況需營銷總監批准後執行;

2、經銷商終端銷售價格不能低於公司規定的最低終端銷售價格,如果低於公司規定的價格銷售,公司可以採取扣留貨款、終止供貨、取消經銷資格、罰款等措施;

3、經銷商參與投標的,投標價格不能低於公司規定的最低中標價,如果低於公司規定的價格銷售,公司可以採取扣留貨款、取消經銷資格、罰款、沒收保證金等措施。

4、返利:

八、市場秩序管理

1、竄貨管理:經銷商有維護市場秩序的義務,不得超出授權範圍銷售,嚴禁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爲,如有惡意竄貨行爲,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可採取終止供貨、沒收貨款、沒收保證金、取消經銷資格的權利。

2、經銷商嚴禁銷售假貨,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並追究其責任。

3、非質量問題,概不退貨。

九、經銷商分級管理:

參照市場部客戶服務體系管理。

十經銷商訪問。

以所有的現有經銷商,分業務區域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業務人員開展拜訪並做好記錄,訪問應以合理的頻度定期進行。

十一、合同管理:所有客戶必須簽訂合同,一年一簽,由銷售部備案。

十二、回款結算管理:

1、現款現貨計算;

2、其他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01月0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營銷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