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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送薛存義序》

柳宗元2.88W

《送薛存義序》

朝代:唐代

作者:柳宗元

原文

河東薛存義將行,柳子載肉於俎,崇酒於觴,追而送之江滸,飲食之。且告曰:“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什一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傭一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義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爲不虛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審矣。

吾賤且辱,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於其往也,故賞以酒肉而重之以辭。

《送薛存義序》賞析:

這是一篇贈序體的'政論文。作者針對中唐時期貪官污吏遍佈天下,階級矛盾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提出了“官爲民役”的進步觀點。他認爲人民與官吏應當是僱傭與被僱傭,主人與奴僕的關係。官吏必須“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以便做到“訟者平,賦者均”。官吏如果消極怠惰,甚至貪腐,徇x舞弊,人民就有權像對待不稱職的奴僕那樣懲罰和罷免他們。這種政治理想在地主階級專政的封建社會中雖然是無法實現的主觀臆想,它卻反映了人民羣衆的強烈願望,是政治思想發展史上的珍貴資料。文章從送別始,以送別結,中間借送別論吏治,首尾呼應,緊扣文題。“官爲民役”的比擬,合情合理,見解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