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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生態農業建設建議思考論文

論文2.01W

生態農業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有效選擇。當今,在國內生態資源環境約束愈來愈凸顯的背景下,探索發展現代生態農業的路徑及相關政策,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加快生態農業建設建議思考論文

一、我國生態農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國生態農業實踐已經走過了30多年的歷程,目前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即以提高水土等資源利用率爲基本出發點,將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融爲一體,實現區域經濟、產業發展和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有效結合。但是,當前我國生態農業發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1.只注重生產功能,對生態服務功能關注不足

從我國生態農業的實踐來看,當前的生態農業還是以透過物質循環和能量多級利用追求實物產出爲主要目標,而對生態農業系統自身所提供的如碳匯、旅遊等多種生態服務功能沒有給予充分重視。

2.只重視產業節點,對產業之間的耦合重視不夠

我國生態農業的實踐是以種植業爲核心的,如何實現種植業與其他產業之間的耦合,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也沒有找到有效的途徑與措施。同時,還缺乏市場化的引導、規模經營、專業化生產和品牌化推廣,難以實現生態農業的預期效益。特別是種植業與養殖業之間耦合關係的缺失,導致了種植業自身和養殖業的污染。

3.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態農業管理標準化體系

隨着生態農業發展,需要先進的管理方式,但我國至今仍缺乏完善的生態農業管理標準化體系,整體處於較低水平,標準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問題突出。

4.個別區域盲目推廣生態農業模式

不同區域生態資源條件不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農業生產的傳統不同,因此發展生態農業需要從自身的條件出發,選擇適宜當地的生態農業發展模式、技術和管理方式等,但在我國不同區域生態農業發展過程中,明顯存在着脫離區域實際,盲目推廣生態農業模式現象。

二、發展生態農業應實現“六大轉變”

1.從傳統生態農業向現代生態農業轉變

侷限於農業內部的狹義生態農業,無法解決農業發展所面臨的優質耕地資源、清潔水源日益短缺和生態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等問題。因此,需要實現向現代生態農業模式轉變,即注重生態農業與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之間的有機耦合,以優質農產品加工爲紐帶,將市場、生產和流通領域緊密結合起來,建立產加銷一體化的一、二、三產業網絡型鏈條。集生產、流通、消費、回收爲一體,構建產業化的'種養及廢棄物資源化的食物鏈網結構。

2.從單一生產功能向生產、生活和生態相統一的多功能轉變

我國生態農業的發展一直以追求高產爲目標。在生態資源環境制約日益嚴重的情況下,農業生態系統的功能不單是生產農產品,還提供了生活、生態等其他多種服務功能,如碳匯、調蓄洪水、淨化環境、旅遊和景觀等方面。因此,在生態農業發展過程中,應切實注重多種功能的發揮。

3.從傳統精華的單純繼承向傳統精華與現代技術融合轉變

我國生態農業的發展特別重視傳統農業技術精華的繼承與發揚,但在嚴峻的生態資源環境形勢之下,再單純依靠傳統農業技術的精華,就難以發揮生態農業的多功能性。因此,我國生態農業的發展應注重傳統精華與現代技術之間的融合,透過將它們進行集成,從而發揮技術綜合優勢,推動現代生態農業的發展。

4.從單一關注產品數量向數量與質量並重轉變

在農業生產力水平發展不足之時,農產品的品質較好;生產能力提高之後,實現了農產品充足供應,但農產品品質卻因農業生產過程中化肥、農藥和殺蟲劑等化學品的過量施用,以及工業對耕地資源、水資源的嚴重污染而下降。以往,國家在農產品供應,特別是糧食安全方面,過分地強調了數量安全,而對質量安全沒有給予足夠重視,導致出現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因此,我國生態農業的發展需要走向數量與質量並重的發展道路。

5.從小規模分散化生產向規模化與產業化轉變

當前,以農戶爲經營單位從事的農業生產活動,規模小、分散化程度高,不但帶來了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阻礙了現代農業技術的應用。產業化將成爲我國生態農業的發展趨勢,但我國生態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因此應加快土地流轉、擴大種植規模、發揮品牌效應、規範基地生產並提升競爭能力,以提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水平。

6.從簡單的農業生產向文化傳承與農村可持續發展轉變

我國幾千年的農業生產積澱了豐富的農業文明。當前任何區域的農產品都可以體現該區域的文化、歷史、地理和人文背景與內涵,因此,注重區域文化元素符號在生態農業發展中的應用,有利於引導地方政府和社區重視和弘揚民族文化,避免傳統知識的喪失,在傳承文化的同時也爲未來的經濟開發保留知識和資源儲備。

三、加強生態農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1.加強頂層設計,進行科學、合理的功能佈局

(1)在整體佈局上妥善處理不同功能區域間的關係,需要進行頂層設計,在整體區域內進行生產、生態和生活區域科學、合理的功能佈局。

(2)建立完善生態農業分區治理辦法。明確區域內農業生態治理的核心問題、重點目標和農業產業適宜發展模式和規模,以促進不同區域在國家總體規劃框架下,編制區域生態農業發展規劃,確保生態農業發展規劃與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業發展規劃以及“十三五”規劃相協調。

2.建立種植業、養殖業協調發展的產業體系

根據循環型生態農業原理,在規模化養殖區域,構建以農作物生產爲基礎的生態農業產業循環體系,實現種植業與養殖業的協調發展,使養殖業爲種植業提供有機肥;逐步建設高標準農田,利用農作物秸稈爲養殖業提供飼料,實現區域內種植、養殖和農產品加工產業之間的農業大循環,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同時,逐步減少化肥的投入,進而改善土壤,提高農產品品質。

3.加強區域農業生產技術的生態集成

根據不同類型區域生態農業發展的實際,透過傳統農業技術精華以及現代技術的融合,對農業生產技術進行生態集成,發揮出技術的綜合優勢,以實現生態農業的健康發展。如在糧食主產區,重點開展以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爲主的技術集成示範,實現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在水資源短缺地區,重點開展以農業生產節水爲主的技術集成示範,重點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以緩解水資源短缺矛盾。

4.創新經營機制,建設現代生態農業基地

(1)轉變經營主體,建立示範基地。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園區和家庭農場爲載體,以當地最突出的生態環境爲切入點,因地制宜開展新技術試驗示範和成果轉化,建設一批現代生態農業技術試驗示範基地。

(2)創新耕地流轉機制。生態農業發展面臨着嚴重的水土資源約束,因此,要實現規模經營,必須創新土地流轉機制以及投入機制,探索土地流轉的新形式,以滿足發展生態農業所需要的土地規模。

(3)轉變運作機制,建立企業與農戶“雙贏”的利益機制。在利益分配機制上,要形成各利益主體對生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投入及產權關係,並獲得收益。要積極探索農業生產要素入股方式,採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農民與龍頭企業結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同體,把利益機制納入規模化、制度化的軌道。

5.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爲核心,推動生態農業產業化

(1)確保生產地生態環境安全。因此,應制訂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標準和規範,實現梯級循環利用農業廢棄物,防治農產品產地污染,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加快制訂生態農業技術標準及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加快推行標準化生產和管理,制訂嚴格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使整個生產加工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都能與國際市場接軌,以提升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完善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建立以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爲主的農產品速測點,配備速測設備和人員。

(4)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以現有國家農業龍頭企業爲重點,積極培育若干國內外知名農產品品牌,依法保護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和知名品牌,以此帶動全國生態農業產業發展壯大。

(5)搞活生態農業產品的市場流通。利用資訊化技術,整合各種農業資訊網絡服務資源,建立生態農業發展的資訊平臺,發展生態農產品電子商務。加快農產品物流業的發展,加強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

(6)落實生態農業發展的服務體系。政府、金融和保險等部門需要轉變職能,完善和優化服務體系,爲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不斷完善與壯大生態農業產業鏈。同時,要建立各種生態農業服務體系,穩定生態農業服務隊伍,提高生態農業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從而提高生態農業化解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

6.注重水土資源數量保護與質量提升

(1)以土地生產率爲準則,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透過土地整理復墾補充的耕地面積,需要根據土地生產率爲準則進行衡量。具體來說,以區域土地生產率的平均水平作爲標準,對補充的耕地進行折算。

(2)以提高土地生產率爲目標,改善耕地質量。對不同區域耕地逐步實施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程,採取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改善耕地質量,提高土地生產率。同時,建議儘快從國家層面把有關涉農資金整合起來,以提高農田建設標準。

(3)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爲目標,創新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加強土壤污染的生態修復。

(4)以“三條紅線(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爲原則,提高農業生產的水資源保障。要以提高灌溉用水效率爲着力點,明確節水的重點區域,並注重不同區域的技術開發與集成;同時,要以區域水環境保護爲核心,調整產業結構,切實爲生態農業的發展提供優質灌溉水資源,實現農產品數量與質量的“雙安全”。

7.建立促進生態農業發展的有效政策激勵機制

(1)建立生態指標約束機制。以區域整體爲對象,構建水資源、耕地資源、生物資源、大氣資源數量與環境質量保護的農業生態約束指標體系,確保“生態紅線”。同時,強化“生態紅線”意識,逐步建成資源保護與利用考覈辦法,以加強區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建立完善農業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建立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明確補償主體與對象,量化補償標準和考覈指標,建立基於土地承載力的畜禽養殖准入與退出機制,將生態農業建設納入法制化發展軌道。

(3)建立監督評價機制。強化對地方政府的農業生態環境建設績效評價與量化考覈工作,建立監測評價與定位跟蹤體系,突出地方政府主責地位。以各級農業資源環境管理部門爲主體,對不同區域模式生態農業的執行效率、生態效益進行客觀評價,構建現代生態農業長效考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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