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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優化策略論文

論文1.55W

摘要:本文從梳理法律體系、完善管理結構、注重清查質量、明確配置標準、嚴格預算管理、加強績效考覈、規範資產處置等多的角度,對優化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的科學管理進行探究。

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優化策略論文

關鍵詞: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優化

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法人治理結構遠未盡善、資產管理狀態遠未清楚、資產預算管理遠未精細、論證採購方式不當、閒置流失並重等問題,不僅必須引起足夠重視,而且要透過梳理法律體系、完善管理結構、注重清查質量、明確配置標準、嚴格預算管理、加強績效考覈、規範資產處置等措施進行化解。

一、梳理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體系

依法治國已經成爲我國的基本國略。這就要求公立高校必須認真系統地學習與深入細緻地領會國家關於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精神,在校內梳理出資產管理的法律體系,堅決依法依規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管理:一是《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關於“管理機構及其職責”、“資產配置及使用”、“資產處置”、“產權登記與產權糾紛”、“資產評估與資產清查”、“資產資訊管理與報告”、“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等規定;二是《高等教育法》:“合理使用、嚴格管理教育經費,提高教育投資效益”;三是《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關於“資產管理”的規定;四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的:“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使用效益”;五是《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高等學校貴重儀器設備年度效益評價表》提出的“貴重儀器設備的購置”、“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管理”、“貴重儀器設備的報損和報廢”、“貴重儀器設備的考覈與獎懲”等量化要求。從而確保做到固定資產管理的依法有據。

二、完善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結構

(一)要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校長獨立負責的高層固定資產管理體制。《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委員會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援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第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因此,凡涉及到重要項目安排和大型儀器設備購置等重大事項必須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經黨政聯席會議透過後方可立項實施。

(二)要構建權威統一的資產管理機構。資產部門的管轄範圍是全校的所有固定資產。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合理配置和管理固定資產,強化新增資產的'論證、計劃、採購和驗收,及時完成基建工程的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等工作;負責研究建立固定資產績效考覈體系,對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績效管理;參與學校固定資產的對外投資、出租等事項的論證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資訊化,及時將資產佔用、使用情況及增減變動資訊錄入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對學校固定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加強產權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按時編制固定資產統計報表和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報告;組織專家對使用單位提出的固定資產處置意見進行論證,按規定權限辦理固定資產相關申報審批工作,根據審批結果辦理固定資產相關處理。

(三)要構建管理部門、資產統籌、使用人負責的二級資產管理體制。二級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學院固定資產管理的共同負責人;黨政機構、羣團組織、教輔部門、直屬單位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資產管理員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負監督、組織管理責任。固定資產的使用人(保管人)對本人使用、保管的固定資產負有使用、保管的直接責任。

(四)要構建安全完整與高效使用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追究機制。要點包括:1.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即要弄明是使用管理部門的責任還是使用人的責任,亦或二者兼有,但需分清主次,從而解決追究誰的責任問題;2.明確責任追究的內容,即要做到“履行責任有規範,檢查考覈有標準,責任追究有依據”,從而解決追究什麼責任的問題;3.明確責任追究的標準,即要建立健全有關制度,明確責任追究標準,做到規定在前、懲處在後,從而解決如何追究的問題;4.明確責任追究的形式,即要達到警示他人、促進工作的目的,從而解決追究效果問題。

三、注重公立高校固定資產清查質量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於2006年12月13日頒佈後,絕大多數公立高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每年都要進行一次,至今已有9次之多,應當說已經弄清了資產家底,但是綜(縱)觀歷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於始終存在着意識淡薄,思想輕視;管理制度過於宏觀,缺少具體執行基礎;清查雖已常態,但不符依舊長存;閒置與流失併發,資產使用偏低;沒有使用績效標準,缺乏客觀評價依據;清查方式不當,造成效果不佳;資產管理人員素質不高,影響整體性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問題,導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質量不高。因此,改變公立高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思路,提高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質量,就成爲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關鍵。一是要更新認識理念。首先,要更新校領導的觀念,樹立率先垂範、績效管理的新理念。其次,加強宣傳培訓工作,樹立資產管理主人翁意識,奠定資產管理工作廣泛的羣衆基礎。最後,建立敢擔當、素質優、業務熟的資產管理隊伍,確實肩負起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的責任。二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其基本點應包括:各級資產管理職責、配置標準、維修保養、損壞丟失、論證審批、調劑餘缺、報廢評估、處置變賣、隊伍建設等方面,從而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有效開展。三是要制定科學的固定資產清查方案。首先是作好前期準備工作。如要進行事前摸查、制定清查計劃。其次是編制盤點明細表。再次是實地盤點。主要是作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賬載盤點、賬外資產、編制盤點與各項目覈對、重新填報明細表導等工作。最後是鞏固清查結果。對資產損壞丟失責任部門與個人要根據具體情節,責令其進行賠償,從而保證資產清查工作的有效性與威懾性。

四、明確公立高校固定資產配置標準

雖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要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應當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並要求:“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應當從嚴控制,合理配置”。但是何爲“符合規定的配置標準”、何爲“從嚴控制,合理配置”卻十分難以把握。因此,需根據如下制度制定固定資產配置標準:一是根據辦學條件與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指標的要求配置教學儀器設備;二是嚴格執行《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關於辦公用房的標準;三是參照《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通用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管局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傢俱配置標準(試行)》的通知》關於辦公設備與辦公傢俱的配置標準,制定公立高校的配置標準。

五、嚴格公立高校固定資產預算管理

(一)時間上要早準備,早動手

澳大利亞的高校預算是從前一年的9月開始編制且滾動爲五年計劃,美國則是提前一年即下達高校預算,旨在增加預算的科學性。筆者建議我國公立高校的固定資產預算編制期,特別是實驗室規劃預算編制期,至少應是從今年初即開始編制下年的預算至當年底爲止,保持12個月的預算時間。以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對預算項目及金額進行反覆論證,從而保證固定資產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二)參與上要多元化,廣聽取

編制公立高校固定資產預算必須有足夠廣泛的民主性,以確保預算更加科學與合理。因此,一是要充分體現民主性的理念。二是要公開預算編制的政策依據。三是要進行科學論證與評估。四是要宣傳與公佈。以實現公立高校固定資產預算編制的民主化與科學性。

(三)約束上要剛性化,明責任

1.要建立預算評審制度。對各部門“一上”的固定資產預算,由資產部門進行內部評審;而對“二上”預算,則由財務部門牽頭,會同歸口部門、審計部門、資產部門以及聘請的專業人士進行預算聯合評審。2.要建立固定資產預算追加制度。經教代會批准的年度預算,除客觀環境確實發生了重大變化外,原則上一律不予追加。3.要建立資訊公開制度。公開主體爲負責編制預算資訊的部門,公開內容爲預算項目、金額、效益等。4.要建立績效評價制度。特別是對重大項目資金更要進行重點評價,以作爲下一年度預算安排、年度預算調整的重要依據。5.要建立預算問責制度。對各部門在年度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失職行爲的負責人實行問責,並追究相關經辦人員責任。

六、加強公立高校固定資產績效考覈

(一)績效考覈內容、分值和權重

1.貴重儀器設備(40%)。具體考覈項目包括機時利用、人才培養、科研成果、服務收入、功能利用及開發、管理評價,每項滿分100分,權重分別爲40%、30%、10%、5%、5%、10%。2.一般設備(實驗室)(50%)。具體考覈分爲兩大類:第一類爲使用效益評價(40%),包括機時利用、人才培養、科研成果、服務收入、實訓項目,每項滿分100分,權重分別爲40%、30%、5%、5%、10%。第二類爲管理評價(10%),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規程完備(25分);專任管理、檔案資產齊全(15分);日常維護正常、維修記錄完整(30分);實驗報告準確、使用記錄詳細(30分)等。權重分別爲20%、15%、40%、25%。3.辦公設備(5%)。4.行政用房(5%)。

(二)考覈方式與程序

可將資產績效考覈分爲學校統一佈置、使用人自評自查、二級單位自評自查、單位相互檢查、學校重點核查、彙總反饋、總結評比、結果運用八個階段。

七、規範公立高校固定資產處置

(一)明確處置標準。資產處置標準必須達到如下條件:1.超過使用年限而且確實無法使用;2.儀器設備的主要部件經過修復後仍然無法達到最低使用要求;3.維修費超過了設備原值的60%;4.已經低於國家現有的規定標準;5.房屋建築物已成危房。其中,如何確定正常報廢年限必須考慮系統各種設備的自然壽命與技術壽命。前者指從投入使用到報廢的全部時間,後者指在自然壽命完結前技術性能已經喪失,不能繼續使用,必須報廢的時間。

(二)規範處置程序。規範的資產報廢程序包括必須有使用部門的申請、經過相關部門的技術鑑定、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形成紀要、進行公示、以學校檔案報省廳批准、在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招標處置、及時收繳資產處置收入並對報廢資產進行賬務處理等要素及路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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