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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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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水利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論文

目前,隨着經濟形勢的不斷深化和發展,我國各項建管體制的改革進程也在不斷加快,但是,體制改革並不是一帆風順,在這個過程中依然存在許多沒有解決的問題,它們嚴重製約着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完善我國水利建設管理體制,就必須從水利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着手。

1)水利建設管理模式滯後。目前,我國的水利建設管理體制落後主要是由這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我國絕大部分水利建設單位一直都是沿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同時,整個水利建設管理體系的管理方式都比較粗糙,各項管理工作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管理方式過於粗放,現代化的管理的精細化特徵得不到顯現,使得目前我國水利系統的經濟效益普遍偏低。第二,政府對水利產業的各項政策嚴重滯後,對水利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缺乏足夠的重視和日常監督。水利建設管理模式的實施得不到政府政策的支援,無法很好地發揮對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宏觀調控,致使水利建設管理模式持續滯後,進而導致整個水利建設的管理體制得不到發展。

2)水利建設管理機制不健全。我國水利建設是一項十分龐大的系統工程,它必須從全局加以考慮水利建設各項管理工作的運轉,這就需要有效的水利建設管理機制作爲其正常運轉的保障。但是,目前我國水利建設的管理機制或多或少還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全國水費水價的執行、計價機制還屬於比較落後的,水價的審批仍然由國家相關計價部門來進行嚴格的把控,這無疑加劇了相應水利單位的負擔。同時,對於水利資源的收入性質的劃分也比較模糊,在公益性收入與商品性收入之間飄忽不明。而對水利工程的維修養護機制方面也大多存在工程維修養護與實際的建設標準不相配套等複雜問題。

3)水利工程項目的投招標行爲不規範。水利工程項目的投招標行爲表現不規範,主要表現在相關方面的規章制度不健全、樹立工程的建設體制不完善、水利工程項目體制不靈活等方面。這就使得目前我國的水利工程項目的投招標活動普遍存在因惡性競爭而導致的失控、變形等現象的出現。部分企業爲了自身的利益,而隨意壓低標價,企業獲取其他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同時,政府在水利工程項目的投招標上的行政干預過多,使得某些企業一家獨大,對於工程施工質量的維護是一個嚴峻的挑戰。甚至存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暗中勾結的現象。水利工程小牧的投招標過程不透明、項目投招標活動不能公正、公平地得到開展。

4)水利工程缺乏綜合型管理人才。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開展需要既符合國家建設的各項需求,同時又必須積極面向市場。因此,水利建設對管理人才的要求也比較高,既要保持嚴謹科學的態度,又要充分掌握市場經濟的發展理論,瞭解經濟的運作情況,在充分考慮政治環境的大前提下,開展水利建設的市場化運作。可是目前,我國的水利建設部門非常缺乏這類既懂管理、又懂經營的組合型專業人才。特別是一些大型水利工程建設,更是缺乏這方面的高精尖管理人才。

二、完善我國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措施

面對當前我國水利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積極推進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就要充分掌握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不斷完善我國水利建設各項資源的優化配置,積極探索相應的改革措施:

(一)切實轉變我國水利建設的管理理念

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首先要從改善水利建設管理的觀念和思想意識方面來着手。水利建設管理人員要做好相應的心理建設,要對水利建設管理工作的艱鉅性、長期性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要從思想上轉變觀念,做好吃苦的準備。同時,還要積極加強對水利建設管理模式的轉變,對那些不適應現代水利建設的'傳統的管理模式進行積極改善。第一,要善於將實現水利建設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結合起來,以科學發展觀爲發展水利建設的指導思想,建立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水利建設管理模式。第二,政府和水利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利建設管理法規政策的完善,加強水利建設管理的規範性和科學性,實行政企分離、進一步明確崗位責任制。與此同時,還要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政監管、法律監督以及社會日常監督,積極引導我國的水利建設向着健康、良好的方向發展。

(二)建立健全我國水利建設的管理體制

加強我國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建設,能夠推動我國水利系統的正常運轉,保證各項水利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完善水利建設的管理體制,就是要建立符合生產力發展以及與新時期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相一致的執行體制。它主要表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1)要努力完善全國水價的統一調控機制。水價的劃定,既要保證市場的供需平衡,同時也要充分反映價值規律。

2)要儘可能精簡水費的徵管機制,使水費徵管更加高效、合理。

3)在城市用水機制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節約用水和計量用水等方面的建設,努力推進節水工程的深入發展。

4)不斷完善水利工程的維修養護機制,建立統一的工程維修標準,提升工程維修的效率。

(三)實行規範化的招投標運作方式

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投招標評估體系。首先要充分實現水利工程投招標活動的公開、公正,加強對投招標市場的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建立透明、公開、公正的統一招投標市場。保證各方在整個投招標活動過程中的平等性,採取嚴格的法律手段,對任何不公平競爭行爲進行嚴厲的處罰。努力完善對招投標評估制度的建設,保證水利工程的投招標活動的規範化、制度化。

(四)加強複合型人才隊伍的建設

加強相關專業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水利建設部門要爲相關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專業技能、職業素養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努力培養具有現代管理意識和經濟發展眼光的優秀的複合型人才。努力完善水利建設領域人才的高等教育體系,保證水利建設人才供需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