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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中介合同範本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中介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項目中介合同範本

項目中介合同1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乙方:

建設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經某縣政府批准,經有關職能部門同意,甲方與乙方聯合共同開發某某項目(下稱該項目,地點位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於)。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聯合開發某某商貿市場項目的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的合作原則爲合法、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若有其他分歧,應本着以上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於某縣某路某某土地,面積及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在該地塊上擬建某某商貿市場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爲,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彙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甲方以某某現有全部土地約100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爲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過戶該宗土地使用權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文直接將該宗土地辦理完整過戶手續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過戶契稅由乙方負責,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該項目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某某土地按某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爲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負責該項目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並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爲:⑴該項目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項目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爲銷售完畢的。⑶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爲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項目規模

建築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方案爲準。

第六條利益分成

(一)在該項目方案確定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大致確定分給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樓層。

(二)在該項目竣工後,乙方根據甲方所投入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按當時該項目商品房價格劃分與該地塊的評估價同等價格的商品房給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應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後,以項目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委託二狗同志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爲使該項目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於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爲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雙方按照實際情況約定。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的該地塊不合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合作的地塊有其他糾紛影響項目建設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要的各項手續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的,甲方可視爲乙方違約而與乙方解除協議另尋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的貸款,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漏祕密的,造成的損失由泄漏方負責。

(八)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更改規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內容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轉讓規定的,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附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本協議一式六份,一份八頁,甲乙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中介合同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精神,結合目前建築市場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擬施工承包項目工程委託乙方進行居間服務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委託事項: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項目。

2、具體要求:爲甲方爭取較好的合同環境。

第二條:居間服務期限

從工程項目跟蹤至合同簽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該項工程的承包合同後乙方中介服務完成,甲方應付給乙方簽約合同中金額的2.5%(稅後)報酬。

2、支付方式:建設單位第二次撥款至工程總造價35%時,甲方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第四條:乙方在居間服務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人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如有其它工程項目合作另籤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中止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明確的酬金支付完畢後自動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簽訂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動失效。

委託人:(甲方)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居間人:(乙方)

電話:

日期:

項目中介合同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一)僅提供項目的相關資訊資料及法律檔案,並根據項目進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況資料;

(二)除提供項目的相關資訊資料和法律檔案外,提進行項供該項目談判過程中,甲方與項目所有方目談判過程中的溝通、協調等其它中介服務。至甲方和項目所有方訂立任何形式合作協議書後,乙方中介事項視爲完成。

第二條中介服務期限:

(一)中介服務期限至甲方與項目所有方訂立正式合作協議之日止;

(二)若最終未達成合作協議的,合作談判中止之日即爲中介服務期限截止日。

第三條中介報酬及支付期限:

(一)僅提供項目相關資訊資料及法律檔案的,在中介服務期滿後,且甲方與項目所有方達成合作協議後額爲萬元人民幣;‰。甲方日內支付項目中介報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交額的應在與項目所有方訂立合同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中介費用的負擔: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如甲方未成功執行上述與項目所有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報酬或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五)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甲方除可拒絕支付中介服務報酬外,還保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向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甲方的經濟成果,不得隱瞞合作方的真實情況,否則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費。

(三)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中介方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

(二)中介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義從事未經委託方書面許可的活動;

(三)中介方在委託有效期間的費用開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擔;其他費用另行商議。

(四)中介方在中介服務期間所遭受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與委託方無關。

第九條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項目中介服務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