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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語文必修4梳理探究,邏輯和語文學習(人教版高一必修教案設計)

 邏輯

一 匯入

1提:益智題目:

珠寶店一塊鑽石被竊,據偵察,作案的是甲、乙、丙、丁中的一人。

在審訊中,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鑽石不是我偷的,我那天在外地。   

乙:鑽石是丁偷的,那天,他去過珠寶店  

     丙:乙偷的,我看見他到黑市去賣過鑽石。

       丁:乙與我有私仇,他有意陷害我。

假定這四人中只有一個人講真話,那麼罪犯是誰?

2析: 分析:在回答詢問中,乙與丁的口供相矛盾,其中必有一個真,一個假。

如果這四人中只有一個人講真話,那麼,這個唯一講真話的,必定是乙和丁之中的一個。而甲、丙則屬於講假話之列。即事實與甲和丙的口供相反。

因此,可知甲就是偷鑽石的罪犯。

3結:這種判斷形式就是“邏輯”的判斷形式。

二 新課教學

4本:原意指思想、理性、規律、言辭等。

5引:在現代漢語中,“邏輯”是個多義詞,大致有四種詞義:

1指客觀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

2泛指思維的規律;

3在貶義上指某種特殊的理論、觀點和看問題的方法;

4特指一門研究思維形式及其規律和方法的科學。

6回:我們所說的“邏輯”一般指邏輯規律,即關於思維形式結構最基本、最一般的規律。

7再引:邏輯有三條基本規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邏輯思維的基本規律是思想的確定性,它具體表現爲思想的同一性、無矛盾性、互相否定的思想的排中性。

具體說來,同一律是爲了保持思想的確定性,矛盾律爲了保持思想的無矛盾性,排中律是爲了保持思想的明確性。總之,都是爲了保證思維的正確性。

概念

1本:概念是反映思維對象的本質屬性和分子範圍的思維形式。

概念是思維對象的分子範圍的反映。

思維對象都是一個類,一類對象中的個體稱“分子”;個體與類之間的小類稱“子類”。

例:“人”是一個類,“公務員”是一個“子類”,國家的某機關幹部“張三”、“李四”就是其分子。

概念有內涵和外延。

內涵是概念對思維對象本質屬性的反映;外延是概念對思維對象分子範圍的反映。

例:法律是(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由國家行使立法權的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爲規則),一般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如(憲法、刑法、民法等)。其中,第一個括號中的文字揭示了“法律”這個語詞所反映的概念的本質含義、本質屬性,是“法律”的內涵;第二個括號中的文字列舉了“法律”這個語詞所反映的概念的一些對象,即分子範圍,是“法律”的外延。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兩個邏輯特徵,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概念的外延之間的關係有以下五種關係:

   1.全同。  在說話、寫文章時,

可以達到對對象全面準確地反映的目的,

而且還可以使表達更加生動靈活。

   例:對籃球比賽的實況轉播內容:在短短几分鐘內,陳月芳三接高吊球側身裝筐,7號宋曉波斜線勾籃得手,10號修麗遠程砸眼,8號邱晨瞅準空隙快速突破又添兩分,中國隊迅速把比分拉成22比16領先。

   2.真包含於(種屬)關係

例:“國家”與“社會主義國家”;“資金”與“流動資金”;“學生”與“大學生”;“歷史”與“現代史”。

   3.真包含(屬種)關係

真包含關係又稱屬種關係。其中外延大的叫屬概念,外延小的叫種概念。例如“大學”與“北京大學”。

   4.交叉關係。

   如“高中生”與“青年人”;“團員”與“學生”等。

   5.全異關係。

   如:“中國人”與“美國人”、“男人”和“女人”等。

 命題  略帶不表。

推理

理解推理的特點

   推理是從一個或幾個已知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推理由前提、結論、推理聯項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前提是作爲推理根據的已知判斷;結論是根據已知判斷所推出的新判斷;推理的聯項是前提與結論之間的邏輯聯結項,是推理的邏輯常項。

   例:   所有的人都要守法;(前提)

         所以,(推理聯項)

         你要守法。 (結論)

   推理中常見的有三段論推理和二難推理。

   三段論推理是由兩個包含着一個共同項的性質判斷作前提,推出另一個性質判斷爲結論的間接推理。這個定義注意三點:一是三段論全由性質判斷組成;二是兩個前提必須有一個共同項(相同的概念);三是三段論是間接推理,因爲它的前提是兩個判斷組成。

   比如:凡犯罪行爲都是違法行爲

   搶劫行爲是犯罪行爲 ,

   所以,搶劫行爲是違法行爲。

   三段論有大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

   ①大前提:包含大項的前提。②小前提:包含小項的前提。③ 結論:推出的新判斷。一般地說,在關聯詞“所以”、“因此”,“由此可見”等等後面的是結論;在關聯詞“因爲”前面的是結論。

   大小前提和結論的區分一定要按上述規定進行,不能認爲大前提一定是第一句,小前提一定是第二句,結論一定在最後。比如:

   ①我是司法幹部。

   ②司法幹部是不能絢私舞弊的。

   ③所以,我是不能絢私舞弊的。

   第①句是小前提,第②句是大前提,第③句是結論。

同一律

例:《韓非子》中有這樣一則故事,說的是鄭縣有一位姓卜的,他常常在外胡混。有一天,他的褲子破了一個洞,就買了新布,回家讓妻子爲他作一條新的褲子。妻子問他如何做,他回答說“照原樣”。於是他妻子把褲子照原來的樣式做好後,照樣在褲子原來的地方剪了一個同樣的洞。這當然是一個笑話,但從邏輯的角度來說,無論他的妻子是有意還是無意,她都違反了同一律。“原樣”在其丈夫的含義是指原來樣式的、尺寸的褲子而絕不是帶有那個破洞的原樣。

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斷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保持自身同一,但並不認爲事物和思維是一成不變的。同一律所要求的只是有條件的、相對的確定性,並不否認思維對象的發展變化。   

不矛盾律

   例:緊張的部隊生活使戴維十分思念家鄉,他決心用欺騙的手法提前退伍。有一天,他鼓起勇氣來到將軍辦公室,對將軍說:“最近我視力減退,請批准我退伍吧!”“我記得你的眼睛一直很好呀!”將軍說。戴維環視了一下房子,突然心生一計。他指了指天花板問:“你是否看見天花板上的那顆小釘子?”“當然看見了!”“瞧,”戴維說,“您看得清清楚楚,可我就看不見哪!”

   戴維既然問將軍是否看見天花板上的釘子,這就暗示着他自己已看見了,當將軍做了肯定的答覆後,他又說自己看不見,這顯然是自相矛盾。

   排中律

  例:獅王想要吃掉他的大臣,熊、猴子和兔子;可是,總得找個藉口才行。因此,獅王就把三個大臣召來,對它們說:“你們當我的大臣有不少日子了,我現在得測驗一下,看你們當了高官以後有沒有被腐化。”說完,獅子張開血盆大口,要熊說出它嘴裏發出的是什麼氣味。

   熊直率地說:“大王,你嘴裏的氣味很不好聞。”

   “你犯了叛逆罪!”獅王怒吼道:“你竟敢當面誹謗國王。犯叛逆罪的應該處以死刑。”說罷,就撲到熊的身上,把它吃掉。

   接着,獅王問猴子:“我嘴裏發出的是什麼氣味?”

   猴子親眼看到熊的下場,趕忙回答道:“大王,這氣味很香,就跟上等香水一樣好聞。”

   “你是個又會撒謊又會拍馬屁的傢伙!”獅王又怒吼道,“凡是不誠實的,愛拍馬屁的大臣,都是禍根,絕對不能留下。”說着,又撲到猴子身上,把它咬死並吃了。

   最後,獅子對兔子說:“我嘴裏發出來的到底是什麼氣味?”

   “真是抱歉,大王!”兔子回答說:“我最近傷風,鼻子都塞住了。你能不能讓我回家休息幾天,等我傷風好了再說?”

   獅王沒有辦法,只好放兔子回家。不用說,兔子乘機逃之夭夭,一去不返了。

   獅王的嘴本來就是臭的,熊直率地說它嘴的氣味不好聞,獅子說熊犯下叛逆罪;猴子說它嘴裏的氣味很香,獅子又說猴子愛拍馬屁。換句話說,在回答獅子“嘴裏是什麼氣味時”,誠實不行,不誠實也不行,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從邏輯上說,獅子必須在誠實的回答與不誠實的回答中肯定一個,但它卻把兩者都否定了,所以,它違背了排中律的邏輯要求。

違反排中律要求的基本邏輯錯誤是“兩不可”,即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兩個具有矛盾關係的概念,或者具有矛盾關係或下反對關係的判斷都同時予以否定。

   排中律與不矛盾律的區別排中律與同一律的區別明顯,而與不矛盾律有相似之處,它們都適用於矛盾概念與矛盾判斷。  

三課堂小結

這是老師我的“邏輯和語文學習”,那你的“邏輯和語文學習”在哪?勇敢做自己,同時學會跟分享。

選擇題:1走自己的路,讓自己和別人走得更暢。

        2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3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四 佈置作業

   下面的故事違反了什麼邏輯規律?請簡要分析

   1.清朝有一則《誓聯》的笑話:

   有個縣令一上任,便在堂上高懸一幅對聯:“得一文,天誅地滅;聽一情,男盜女娼。”但在私底下卻照舊貪污不誤。

   有人氣憤地責問他爲什麼忘了聯上立的誓言呢?這位“清官老爺”卻振振有詞地說:“我沒有違背誓言,因爲我所得到的不是一文錢,受賄徇情也非一次呀!”

   2.明代莆田人姚旅的《露書》中收錄了一個詩壇趣話:

   有人送枇杷給一個縣令,錯寫成“琵琶”。縣令便笑着吟哦道:“‘枇杷’不是此‘琵琶’,只恨當年識字差。”

   剛好旁邊有個客人,隨口就續了兩句:“若使‘琵琶’能結果,滿城蕭管盡開花。”縣令大爲讚賞。

   3.《韓非子難勢》中有一則衆所熟知的寓言:

   有一楚人在街上賣矛和盾。他先吹噓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東西都不能刺穿它。”過了一會兒又吹噓自己的矛:“我的矛非常鋒利,任何東西都能刺破。”旁邊有人諷刺地說:“那麼,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又如何呢?”賣矛和盾的人頓時無言以對。

   4.數學家斯摩林,根據莎士比亞的名劇《威尼斯商人》中的情節編成一道邏輯推理題:

   女主人公鮑西亞對求婚者說:“這裏有三隻盒子:一隻是金盒子,一隻是銀盒子,一隻是鉛盒子,每隻盒子的銘牌上各寫有一句話。三句話中,只有一句是真話。誰能猜中我的肖像放在哪一隻盒子裏,誰就能做我的丈夫。”金盒上寫的是“肖像在這裏”,銀盒上寫的是“肖像不在這盒裏”,鉛盒上寫的是“肖像不在金盒裏”。

   5.據說有一次,鄰人偷了華盛頓家裏的一匹馬。華盛頓同一位警官到鄰人的農場裏去討索,但那人拒絕歸還,並聲稱那是他自己的馬。華盛頓用雙手矇住馬的兩眼,對鄰人說:“如果這馬是你的,那麼,請你告訴我們,馬的那隻眼睛是瞎的?”

   “右眼。”

   華盛頓放開蒙右眼的手,馬的右眼並不瞎。

   “我說錯了,馬的左眼纔是瞎的。”鄰人急着爭辯說。

   華盛頓放開蒙左眼的手,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說錯了……”鄰人還想狡辯。

   “是的,你錯了,”警官說,“證明這馬不是你的,立即把馬交還給華盛頓先生吧!”

   6.張大媽問三位青年工人的年齡,小劉說:“我22歲,比小陳小2歲,比小李大1歲。”

   小陳說:“我不是年齡最小的,小李和我相差3歲,小李是25歲。”

   小李說:“我比小劉年齡小,小劉23歲,小陳比小劉大3歲”。

   這三位青年工人愛開玩笑,在他們每人說的三句話中,都有一句是假的,請幫助張大媽分析他們三人的年齡。

  【參考答案】

   1.這副對聯明明是說要秉公辦事,哪怕是一文錢也不收,一次情也不徇。它還隱含這樣的一個意思:“得一文”“聽一情”尚且要“天誅地滅”,要被罵爲“男盜女娼”;得更多的錢,聽更多的情,就更要雷打火燒,罪該萬死了。縣老爺的解釋當然是強詞奪理,歪曲誓聯本來的含義,這說明他在擬對聯時就存心玩弄詭辯,蓄意欺騙世人。

   2.“琵琶”與“枇杷”同音不同義,不能互相代替,混淆了就要違反同一律。客人明知錯,假定“琵琶”像“枇杷”那樣是有生命的東西,會開花、能結果,不留痕跡地消除了別字的毛病,真是同一律的靈活運用。

   3.此人吹牛吹出了漏洞,當然無法應對。“任何東西都不能刺穿我的盾”與“我的矛能刺穿任何東西”是具有反對關係的兩個判斷,二者不可同真,至少有一假,亦可同假,事實上,很可能這人的矛不能刺穿所有東西,而他的盾也不能抵擋所有的東西。細細分析開來,“任何東西都不能刺穿我的盾”蘊涵“我的矛不能刺穿我的盾”,而“我的矛能刺穿任何東西”又蘊涵“我的矛能刺穿我的盾”,二者的推論形成矛盾關係,顯然不能同時成立。因此,他的吹噓是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自相矛盾只能使人的思維混亂。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用此寓言諷刺那些自相矛盾的人,“矛盾”一詞也源於此。

   4.求婚者正是運用排中律的知識猜中肖像放在銀盒子裏,而贏得愛情。

   求婚者看到鉛盒子上寫的那句話與金盒子上寫的那句話是互相否定的,是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根據排中律的知識,在互相矛盾的兩個判斷中,必有一真。根據題意,三句話中只有一句是真話,而這句真話只能在互相矛盾的兩個判斷之中,因此銀盒子上的那句話肯定是假的。既然銀盒上的話“肖像不在這盒裏”是假的,相反的就可以斷定肖像是放在銀盒子裏!

   5.華盛頓的問話中包含了“此馬有一隻眼睛是瞎的”假定,偷馬的鄰居胡亂瞎猜,正好中了華盛頓設下的圈套。其實,華盛頓的馬雙眼都不瞎。鄰居違背了排中律的邏輯要求。

 

張桂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