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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接待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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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公司的接待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接待指用餐、住宿及菸酒、水果和物品領用等。接待包括內部招待和外部接待。內部招待指省公司機關、下轄機構人員培訓、參會、拜訪或出差等活動發所生的就餐、住宿、物品領用等招待事項;外部接待包括以下四方面:

1、上級領導來公司視察、檢查等事項的接待服務工作;

2、兄弟公司或者同行來司考察、交流、參觀等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

3、相關慶典、會議等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

4、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組織重大商務洽談、簽約,重要客戶來司等接待服務工作。

重大的,帶全局性的公關活動,經分公司總經理批准,參照本辦法執行。爲某一具體業務公關發生的接待費用由業務落地機構(含公司業務部)承擔或分擔。

第二條 總經理室主導的接待事項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公司其他部門的接待事項需辦公室配合協調的,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及時進行安排。

第二章 業務接待原則

第三條 逐級審批原則。涉及用餐及住宿的安排,須由牽頭經辦部門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經本部門領導及辦公室主任、牽頭部門分管領導審覈簽字後,報分公司辦公室行政科進行統一安排。

第四條 歸口管理原則。各部門組織的大型會議、檢查、參觀等活動,由各部門自行負責接待工作。牽頭部門在制定接待方案後向分管領導彙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後須履行逐級審批程序,辦公室負責提供接待所需物資(水果、辦公用品)等後勤保障服務,茶水由經辦部門自行負責。

第五條 厲行節約原則。公司領導要嚴格控制所分管部門的業務招待費用,認真審批各部門的業務招待工作。接待要儉樸大方,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外部商店購買菸酒飲料,沒有特殊情況,不得到高檔酒店宴請客人,堅決杜絕大吃大喝、假公濟私等不良現象。

第六條 內外有別、 嚴控標準原則。

1、內部招待員工一律在職工食堂憑餐券就餐,餐券由省公司辦公室行政科統一製作,限每人每餐一張,不可多領、冒領。

2、除分公司重要會議、特殊召集等情況外,下轄機構人員來司的,分公司不作住宿安排,但可代其預定酒店,入住人員依據公司協議價格自行結算。

3、來訪客人在公司停留時間不論長短,原則上來與去各宴請一次,中間以用餐券標準或工作餐招待。

4、內部接待嚴禁用煙,非經分公司總經理批准禁止用酒。外部接待不得整包發煙,不得過度用酒。

第三章 接待審批程序

第七條 用餐接待審批程序。

(一)接待部門外部用餐招待時,由經辦人填寫《業務招待用餐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公司分管領導審覈簽字後,報公司辦公室行政科覈定,預訂妥當後由行政科告知經辦人員具體地點,經辦人員或部門憑申請單首聯到指定地點進行接待(首聯存放於酒店前臺作爲月結憑證),並確認實際消費金額,準確無誤後在酒店消費單據上簽字。經辦人在填寫用餐招待申請單時,需在申請單上寫明預算標準。消費金額超過1000元的須分管行政後勤領導審批,超過2000元以上的須由總經理審批。

(二)總經理室領導直接招待時,由公司辦公室直接填寫《業務招待用餐申請單》,並由辦公室主任籤批後憑申請單首聯直接安排(首聯存放於酒店前臺作爲月結憑證)。就餐結束後由就餐領導確認消費金額,準確無誤後在酒店消費單據簽字。

第八條 住宿接待審批程序。

(一)程序:接待部門進行住宿招待時,由經辦人填寫《業務招待住宿申請單》,經申請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公司分管領導籤批後,由公司辦公室進行統一安排,經辦部門憑申請單首聯至指定招待地點招待客人入住(首聯存放於酒店前臺),並告之具體部門,在退房時須由客人在住宿賬單上確認實際消費金額,準確無誤後簽字。

(二)其他情形。

1、除公司重大會議、特殊召集等原因,下轄機構人員來司的,一律由消費人員憑票據回本機構報銷,分公司不安排招待。

2、客戶來司推銷產品或業務的,分公司不安排招待。

第九條 物資招待審批程序。

業務招待涉及菸酒、物品領用的,經辦人員需填寫《業務招待菸酒領用申請單》、《物品領用申請單》等單據,經申請部門負責人、辦公室主任籤批後,由公司辦公室進行統一安排。若涉及高規格菸酒或物品領用時,需將有關申請單提請本部門領導、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室三方審批,由辦公室行政科統一安排。

第十條 出差車票預訂審批程序

(一)預訂原則:公務出差所至目的地有坐高鐵,且價格低於機票價格的,需由申請人自行購置高鐵票,憑票自行報銷,辦公室不負責訂票;所至目的地無高鐵的,應提前向辦公室提交申請,並由行政科經辦人員代其預訂機票,費用由公司月結。

(二)部門總助及以上員工公務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艙。總助以下員工可乘坐高鐵二等座,在無高鐵或無直達列車的情況下,可乘座飛機經濟艙。

(三)審批程序

1、申請人需提前3至5天填寫《機票預訂申請單》及相關附件材料,提交本部門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2、申請單經領導籤批同意後,申請人需及時持附件材料和申請單至行致科,由行政科統一辦理。

3、爲節約費用,需購置返程機票的,原則上需在申請去程機票時一併申請。中途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改行程或時間的,需提前2天告知行政科。若因臨時性更換資訊導致行政科無法辦理的,需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第四章 招待標準與陪客規定

第十一條 陪餐與用餐標準

1、接待單位要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原則上陪餐人數最多不得超過來客人數的1.5倍。

2、一般外部招待:按人均標準60元計算招待費用,超支由接待部門自行結算,公司不予報銷。

3、總公司、兄弟公司及重要客戶等重要外部招待:具體招待等級由總經理室界定,經辦人須在申請單上註明費用預算,並由分管行政的.總經理室領導簽字審批。

4、凡是不按辦公室批准地點就餐的,費用由經辦部門自行承擔,不由公司統一結賬。

第十二條 住宿標準

1、內部招待需安排在外部單位住宿的,由分公司辦公室行政科按普通規格統一安排,費用由客人自付。

2、外部招待需安排在外部單位住宿的,由分公司辦公室行政科按領導指示統一安排,費用由公司承擔。招待等級由部門總經理確定,普通招待不高於230元/間/晚(單間或標雙),中級招待不高於300元/間/晚,進階招待不高於450元/間/晚。

3、凡是不按辦公室要求住宿的,費用由入住人員或經辦人自行承擔,不由公司統一結賬。

第十三條 物資領用標準

1、內部招待一律不提供菸酒、水果及紀念物品;若特殊情況需提供菸酒的,憑菸酒領用申請單,每桌按10人標準計,每桌領用酒不得超過1瓶紅酒、1瓶白酒,每桌領用煙不超過2包。

2、普通外部招待領用一般規格菸酒(酒鬼酒、開口笑、紅酒、軟芙蓉王),不領用紀念物品;每桌按10人標準計,每桌領用酒不超過2瓶紅酒、2瓶白酒;每桌領用煙不超過2包。

3總公司、兄弟公司及重要客戶的外部招待,需領用菸酒、水果或物品的,由接待部門總經理確定標準,經辦人須在申請單上註明費用預算,並由行政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4、接待領用的煙、酒未使用完的,應退回公司。行政後勤人員應進行退回登記。

5、辦公室行政人員應對購買物質實行季度盤底,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行政分管領導書面報告。第五章 結算

第十五條 公司業務招待一律採用月結方式。每月由辦公室定期與外部合作單位確認金額,收取發票,並填制報銷單據進行費用報銷,發票報銷前需用餐簽字人確認。辦公室行政人員需按月、分部門統計用餐次數、用餐金額報總經理室。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分公司辦公室將建立來客接待登記臺帳,定期彙總,對不符合業務招待及超出預算的部門彙總後上報公司領導,並進行通報批評,對於問題比較嚴重的,根據總經理室決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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