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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

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一份完整的崗位職責應該包括部門名稱、直接上級、下屬部門、管理權限、管理職能、主要職責等。想學習制定崗位職責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1

1、每學期制定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計劃和小結。

2、購置幼兒園教育教學、各項工作開展所需的物品,保證質量,確保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確保合理使用有限的經費,既要滿足一線的需要,又要勤儉持家。

3、有效整理幼兒園已有的財產,及時爲第一線提供各種所需物品。

4、新購入物品憑發票入帳,領用或借出物品手續齊全,領用人和借用人必須簽名。

5、做好幼兒物品發放,及參加各種活動人數的記錄、統計工作。在代辦費的使用上與出納協調好。

6、管理幼兒園所有的財產,負責設立固定資產、底值耐久、消耗品的三大帳冊,並設立相應的明細帳;按學期定期清點,做到帳實相符。

7、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申請手續,及相關工作。

8、能爲幼兒園的各項活動的按時、高質量的開展提供場地,物品的保證,並能及時拿出,及時收回,及時整理場地。

9、負責幼兒園的硬件設施、保教設備及辦公用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維修工作,確保設備正常執行。

12、負責幼兒園的各項改建,裝修任務。

13、負責幼兒園安全檢查工作(門衛、消防、設施設備安全使用保養等)。能和安全工作小組一起檢查全園環境衛生、設施安全、物品秩序。保持校園環境衛生和安全。

12、負責幼兒園用車安排,保證幼兒外出活動用車安全。

13、做好與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同事間團結協作,提高工作效率,完成領導委託的臨時性工作及突擊性工作。。

14、幼兒園各大活動、公開教學活動的攝像和資料儲存(刻錄等)。

15、幼兒園各大活動、公開教學活動的準備等工作。

16、做好體育運動器具的整理、維修、調配、清潔工作。

17、做好儲藏室的整理保管工作。

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2

一、根據幼兒園行政後勤工作計劃及教育教學需要,組織、指導、檢查後勤事務、食堂及保管工作,根據存在的問題與分管園長協商調整後勤工作計劃。

二、協助分管園長做好後勤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三、協助分管園長主持後勤工作會議,指導、落實分管的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協助做好考覈、評估工作。

四、全面掌握幼兒園物品採購、財產保管情況,提高財產的效用。

五、加強食堂衛生及管理工作,嚴防食物中毒,搞好成本覈算。

六、加強節支宣傳,制定有關制度,杜絕浪費現象。

七、協助分管園長做好臨時工的錄用、合同簽定、評估考覈等管理工作。

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3

1、在總務園長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後勤工作的組織管理,包括財務、安全、衛生、保健、物品採購與管理,師生膳食和幼兒生活常規管理等,爲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2、負責制訂總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檢查,認真落實。

3、協助總務園長做好食堂管理,加強對食堂的領導和督促,聽取師生意見,辦好師生伙食,做好幼兒營養膳食計劃和營養分析。

4、負責園環境的規劃和衛生檢查,做好綠化、淨化、美化工作。

5、抓好保健工作,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的防治工作,定期對教職工、幼兒進行體格檢查,衛生工作到人,檢查達標。

6、認真做好後勤、有關人員的考覈登記。

幼兒園總務崗位職責4

1、 根據園計劃要求,每學期初制定園總務處工作計劃,學期末完成各項工作並寫好工作總結;

2、 根據教、科研計劃,做好各項服務和配合工作;

3、 處理、協調後勤人員工作,制定幼兒園安全、保衛、衛生工作制度;

4、 負責幼兒園園舍的.建設、設備的維修和經費的收支工作;

5、 配合園長抓好後勤隊伍建設;

6、 配合園長做好家園和社區的協調工作;

7、 負責後勤考評工作。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1

爲進一步嚴明紀律,優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佈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爲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准後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准後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准假後,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准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覈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覈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係;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並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複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覈後,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透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覈,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並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准。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並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後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爲請假,但病癒後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捨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並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髮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後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複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於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准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覈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彙總表報局人事科,複覈無誤後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後,於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帳戶,用於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並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2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准。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爲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透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爲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領導批准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爲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後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爲曠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園,否則不予准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自行離崗者均爲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爲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併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准。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週一—週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三)行政辦定期與不定期抽查、覈實教職工打卡情況,抽查結果必須由在場部門負責人或教職工籤認。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爲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爲準。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3

1、員工有事必須事前請事,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請事假一天的,有園長批准,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園長批准後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三天的,有園長及分管領導批准後報總經理審批,凡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條一律報綜合部備案。

2、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由總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按事假程序執行。

3、員工請外派探親假和外派服務假按永煤公司規定進行,請假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服從公司調遣,否則,按曠工論處。

4、員工請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育齡女工請假先有公司計生部門登記備案後報總經理審批。

6、員工請假必須找到受託人,不能因請假而誤了工作,影響服務質量。

7、員工請假到期後,在第二天必須到有關部門銷假,否則按礦工論處。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

1、幼兒園考勤實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分工負責,紀秀麗負責上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張維英負責下午班的簽到和簽退,園長負責管理人員簽到和簽退。

2、員工必須按時簽到和簽退,不得退後和提前 ,推後5分鐘和提前5分鐘按遲到和早退論處,遲到、早退一次扣罰當月工資50元;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一次扣罰當月工資100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當月工資150元;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

3、員工簽到必須真實,不得代簽和替籤,不得滯後和提前簽到、簽退,檢查發現有以上行爲,對當事人按曠工論處。

4、簽到本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處在規定簽到、簽退時間外,其他時間應鎖在櫃子中,檢查發現有違規現象,對考勤管理責任人扣罰當月工資100元。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4

根據《石牆鎮教育辦公室關於教師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檔案精神,爲加強幼兒園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的工作時間:

1、在園歷規定的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爲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其中包括迎查準備、開班準備工作)也作爲教職工工作時間。

二、法定假期規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則上假期180天,以教辦假條爲準。(總假期包括寒、署假等法定節假日)。

3、直系親屬事假(喜酒、喜面)一學期1天。

4、喪假:直系親屬辦喪事假7天;爲旁系親屬(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媽、姨丈等親屬)辦喪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開會、學習、培訓、進修、外單位短期借用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口頭通知批假。

三、請假規定。

工作日期間,教師請假需持請假條爲準,否則視爲曠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過3天每天扣2分。

2、遲到或早退一節次扣0.05分,每週超過4次每次扣0.5分。

4、病假:病假兩天以上,本人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及治療原始發票,原則上病假以住院爲準,按實際情況批假。每天扣0.5分。

5、公辦教師不經批准,一週曠工上報教辦處理;應聘教師不經批准,一週曠工解除上班合同。

6、曠工一天扣2分。

7、公辦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後一名不參與本年度評優樹先、縣級活動;應聘教師每學期考勤最後一名不參與下年度工資增長。

四、考勤辦法:

考勤分爲出勤、曠勤、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

本制度20xx年2月28日生效。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5

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職工因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出具學校醫務室的轉診證明及醫院病假單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3、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保教主任批准,無大事不能隨便調班。

4、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5、當班或值班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6、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7、工作人員每天出勤必須打卡,若有代打卡,發現一次當礦工處理。

8、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

9、教職工婚假7天。教職工窒息親屬喪事7天假,其他按事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