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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精選6篇)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意義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櫃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並形同虛設。

首先,並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爲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於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採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週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並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絡遊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着裝及髮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於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二、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保護計算機資訊系統處理的國家祕密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採集、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系統。

第三條國家保密局主管全國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工作。

各級保密部門和中央、國家機關保密工作機構主管本地區、本部門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涉密系統

第四條規劃和建設計算機資訊系統,應當同步規劃落實相應的保密設施。

第五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

第六條計算機資訊系統應當採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設備,防泄密、防竊密。所採取的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資訊的密級要求相一致。

第七條計算機資訊系統聯網應當採取系統訪問控制、數據保護和系統安全保密監控管理等技術措施。

第八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訪問應當按照權限控制,不得進行越權操作。未採取技術安全保密措施的數據庫不得聯網。

第三章涉密資訊

第九條涉密資訊和數據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存儲、處理、傳遞、使用和銷燬。

第十條計算機資訊系統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資訊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

第十一條國家祕密資訊不得在與國際網絡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第四章涉密媒體

第十二條存儲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檔案進行管理。

存儲在計算機資訊系統內的國家祕密資訊應當採取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存儲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燬。

第十四條存儲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泄露。

第十五條計算機資訊系統打印輸出的涉密檔案,應當按相應密級的檔案進行管理。

第五章涉密場所

第十六條涉密資訊處理場所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與境外機構駐地、人員住所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

第十七條涉密資訊處理場所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和有關規定設立控制區,未經管理機關批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第十八條涉密資訊處理場所應當定期或者根據需要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第十九條計算機資訊系統應採取相應的防電磁資訊泄漏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應符合國家有關保密標準。

第六章系統管理

第二十一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管理應實行領導負責制,由使用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工作,並指定有關機構和人員具體承辦。

各單位的保密工作機構協助本單位的領導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二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資訊涉密等級和重要性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各級保密部門應依照有關法規和標準對本地區的計算機資訊系統進行保密技術檢查。

第二十四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覈,並保持相對穩定。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應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保密培訓,並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計算機資訊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七條對在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應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由保密部門和保密機構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經保密部門、機構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泄露國家祕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及其實施辦法進行處理,並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軍隊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工作按軍隊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2

1、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連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資訊網。

2、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尤其是在連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資訊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涉密資訊和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3、不得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無線鍵盤、無線鼠標、無線網卡等無線設備。

4、不得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或者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互聯網上的資料下載拷貝到涉密計算機上。

5、不得在網站、網頁上公開發布未經保密審查的資訊。“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

6、不得將涉密計算機、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交由無關人員使用和保管,或者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拷貝來歷不明的軟件和硬件。

7、不得將淘汰、報廢的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作非涉密載體處理。“一次涉密,終身涉密”。

8、不得在涉密場所的連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資訊網的計算機上安裝攝像頭、麥克風等視頻、音頻輸入設備。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3

爲加強計算機(包括筆記本電腦,以下同)及其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計算機及其網絡處理資訊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和國家保密局的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涉密計算機登記備案制度。各部門應根據實際用途和所處理資訊的密級,將計算機分爲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對涉密計算機實行統一編號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做到專機專用,並在計算機顯示器的'左上方貼上相應的密級標識。

二、涉密計算機必須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非涉密網絡物理隔離。

三、涉密計算機要設定開機密碼和屏幕保護密碼,密碼長度不少於十個字元。

四、加強涉密存儲介質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儲介質的使用登記制度。凡儲存了涉密資訊的軟盤、U盤、光盤、可移動硬盤等,應按所存儲資訊的密級,實行統一編號,明確專人負責,每年底交由校辦公室集中儲存於鐵質檔案櫃中。

五、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修時,需告知校保密辦,並保證所存儲的涉密資訊不被泄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異地轉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員和涉密計算機系統維修人員必須同在維修現場,並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計算機等設備,必須經校保密辦和本處室領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七、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校保密辦專人負責,定點銷燬。

八、處理涉密資訊的數字複印機和多功能一體機的維修、外送修理和報廢參照本規定之第五條、第六條和第七條執行。

九、加強對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工作人員的保密培訓,採取多種方式開展保密知識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識,定期組織檢查。

十、任何人在互聯網上發佈資訊必須做到“上網不涉密,涉密不上網”,嚴禁透過電子郵件和即時通訊工具軟件傳遞涉密資訊。

十一、安徽省委黨校網站的資訊發佈和審覈工作,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規定和《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黨校網站資訊發佈管理暫行規定》。

十二、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4

爲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計算機及其網絡資訊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祕密資訊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組,指定計算機資訊保密安全員負責本辦計算機資訊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抓好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切實落實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資訊定密審批制度,涉密資訊載體和機房管理制度等,確保國家祕密安全。

三、凡被確認爲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應加貼“涉密標識”或標明“涉密標記”,嚴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與政務內網聯接的計算機和處理單位內部工作事務的計算機也應按涉密計算機加強管理,嚴防國家祕密(含內部工作祕密)資訊泄漏。

四、處理國家祕密資訊或內部工作祕密資訊的計算機絕不能上國際互聯網,如確需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經國家保密部門批准認定的物理隔離卡;做到內外網分開使用,有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不能處理國家祕密或內部工作祕密資訊。

五、認真落實“誰上網,誰負責”和“上網資訊單位領導審批制度”的規定,凡向政務外網、互聯網提供或發佈資訊,其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祕密,且應事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六、加強對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過程中的保密管理。對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資訊,要有相應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存儲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照密級的要求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資訊系統內的國家祕密資訊,應採取密碼加密辦法保護;存儲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燬;存儲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泄漏;涉密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涉密檔案,應當按相應密級檔案進行管理。

七、嚴禁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與互聯網連接;嚴禁將存有祕密資訊的移動存儲介質在互聯網(政務外網)上使用;嚴禁上網計算機處理涉密資訊和內部檔案資料;嚴禁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嚴禁將原涉密計算機變更用途作爲可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使用,確保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嚴格分開使用。

八、加強對涉密計算機的安全管理。涉密計算機管理應明確責任人,責任人應認真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殺毒、及時故障排除,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和儲存單機資料、備份檔案以及整理硬盤等項工作,確保機器正常使用;對重要涉密資訊處理場所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對涉密計算機資訊要進行定期的保密技術檢查,及時消除各種泄密隱患,確保計算機資訊安全保密。

九、認真做好計算機及其網絡情況統計上報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的計算機變動情況彙總報送區國家保密局。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5

爲加強我局計算機保密管理,根據有關檔案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一、計算機及網絡管理保密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和相關保密規定以及財政系統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計算機資訊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2.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祕密載體有關規定管理涉密檔案資料。

3.對網絡資源和用戶帳戶情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加強對電子郵件和重要部件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網絡的執行安全和資訊安全。

5.定期檢查上網計算機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發生泄密事件要及時查明、上報和處理。

6.遵守機房紀律,不得在機房接待外來人員。

二、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的管理按國家《計算機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2.筆記本電腦保密管理要嚴格執行保密部門保密制度,堅持“預防爲主、積極防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並遵守如下規定:

3.各股室要加強筆記本電腦管理,並落實責任人,制定相應保密制度,採取的保密措施要與所處理資訊密級的要相一致,其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涉密電腦使用前要經上級部門進行安全檢測。

4.使用人要認真遵守保密規章制度,打印、處理、存儲涉密資訊要按規定進行密級標識,並按相同密級管理。

5.筆記本電腦原則上不準上網,確需上網的要辦理審批手續(同外網聯網保密審批手續相同)。

6.筆記本電腦硬盤內不準存儲國家祕密事項,同時,日常存放要嚴格執行貴重物品和密品管理制度,以防被盜而發生失泄密問題。

7.筆記本電腦硬盤禁止打印、處理、存儲涉密資訊。確因工作需要暫存涉密資訊的筆記本電腦須加密存儲,用後及時刪除。

三、國際互聯網上發佈資訊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一律不許上互聯網。如有特殊需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並報保密委批准後方可實施,上網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物理隔離卡。

2.要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息上網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嚴格審查,並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保密委同意後再發布資訊。

3.涉密計算機系統必須與國際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

4.在與國際互聯網相連的資訊設備上不得存儲、處理和傳輸任何涉密資訊。

5.上網人員要提高保密意識,增強防範意識,自覺執行保密規定。

6.涉密人員在其它場所上國際互聯網時,要提高保密意識,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國家祕密資訊。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資訊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祕密資訊。

四、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存儲介質是指存儲了涉密資訊的硬盤、光盤、軟盤、移動硬盤及U盤等。

2.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股室必須單獨保管並標明“祕密”標籤。

3.因工作需要向存儲介質上拷貝涉密資訊時,須經主要領導同意保密委批准,同時在介質上按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

4.存有涉密資訊的存儲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單位,下班後存放在固定地方。

5.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單位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報保密委批准,報辦公室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委審查註銷。

6.複製涉密存儲介質,須經保密委批准。

7.需歸檔的涉密存儲介質,在歸檔時必須單獨歸檔。

8.各股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製檔案,按相應密級的檔案進行分密級管理,嚴格借閱、使用、保管及銷燬制度。借閱、複製、傳遞和清退等必須嚴格履行手續。

9.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儲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保密委同意後負責銷燬。

五、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的保密管理規定

1.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存儲的涉密資訊不被泄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安全保密人員和該涉密單位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必須在維修現場,對維修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

2.各涉密股室應將本股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設備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設備,必須經保密小組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4.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件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設備,計算機軟件的安裝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工作由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

5.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燬。

六、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規定

1.用於專門處理涉密資訊的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按所接入設備的最高定密等級定密。

2.嚴禁將用於處理國家祕密資訊的具有打印、複印、傳真等多功能的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連接。

3.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等涉密設備存儲的國家祕密資訊。

4.涉密電子設備出現故障送外維修前,必須將涉密存儲部件拆除並妥善保管。涉密存儲部件出現故障,如不能保證安全保密,必須按照涉密載體銷燬要求予以銷燬;如需恢復其存儲資訊,必須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具有數據恢復資質的單位進行。

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6

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堅持“統一購置、統一標識、嚴格登記、集中管理”的要求,嚴禁公私交叉混用。

二、嚴禁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和非涉密計算機中交叉使用。

三、嚴禁使用除光盤外的移動存儲介質從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直接拷貝檔案、資料到涉密計算機上。

四、私人移動存儲介質不能用於存儲處理涉密資訊。

五、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統一管理編號,要專人使用。

六、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由單位技術人員或保密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修理時,使用人應在場監督,防止數據被複制。

七、銷燬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必須送市檔案資料銷燬中心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