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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家庭教育的基本特徵

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的基礎。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淺談家庭教育的基本特徵,希望有所幫助!

淺談家庭教育的基本特徵

在現代社會中,孩子在成長中一般要接受來自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家庭教育,二是學校教育,三是社會教育。這三種教育各有特點,以不同方式、從不同側面構成了決定孩子命運的“教育與環境”,對孩子的現在和未來構成了直接的或間接的影響。三者在時空上能否互相銜接,方向上是否一致,作用上是否互補,對教育效果影響極大。在三者中,家庭教育是基礎的一環,對教育成敗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家庭教育質量取決於父母的素質,這是由家庭教育的性質、特點和父母在其中的地位、作用決定的。

一、家庭教育是非正規教育,父母既是校長又是教師

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最大區別是:學校教育是正規教育,家庭教育是非正規教育。學校是專門的教育機構,教師是經過專門訓練、具有專業知識和教育能力的專職教育工作者,政府有專門的機構對其進行管理,而且分工很細。而家庭教育是以家庭爲單元的一種教育。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說,在這個教育單元中,教育對象一般只有一個——家中獨一無二的孩子;教師通常只有兩人——孩子的父親和母親,而且別無校長等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即使孩子生活在一個老少幾代同堂的大家庭,家庭中的其他成人也是他的老師,父母仍是主要責任人。

從社會的角度來說,學校教育有明確的政府管理部門,有明確的立法和監督機構;而家庭教育極其分散,幾乎涉及每一個家庭,不便管理,有史以來就是“教育管理上的難點”,甚至可以稱之爲“死角”。雖然,我們國家已把“優生、優育、優教”作爲基本國策,政府的有關部門和社會有關方面呼籲的力度越來越大,人們對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也在逐步提高,但對家庭教育的管理和指導仍相當薄弱,家庭教育仍處於無主管部門、無較好模式、無成套教材的“自然狀態”。

生活就是課堂,生活就是教材。父母既是教學的設計者又是實施者,教育時機要靠自己去捕捉,教育內容要靠自己去選擇,教育途徑要靠自己去尋找,沒人檢查、考覈、督促,一切全憑自己去安排、去掌握。這一方面造成了它隨意性強、盲目性大的弱點,另一方面又給了它極大的自由空間,具有針對性強、隨機性強的優點。家長善不善於抓住時機、善不善於選擇內容、善不善於尋找途徑,直接影響着教育的質量與效果。

人生在世沒有什麼不需要學習就能做好的事情,何況教育、培養人,本來就是一件最複雜的事情。每個做父母的人,本應當經過嚴格的訓練、認真的學習,可現在相當多的家長對自己的教育責任缺乏認識,更沒有意識到做父母也需要學習。而且,即使有人想學,也極少有這樣的機會。因爲到目前爲止,在我國,就是大城市,也還缺少對已經做父母或準備做父母的人提供必要培訓的專門機構。即使有人舉辦這類培訓活動,其規模、次數也還非常有限。人們只能以自己的父母爲師,模仿他們對自己的教育方式去教育孩子。所以,大多數父母在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時,非常盲目、極爲隨意,完全沒有計劃,教育行爲極不規範,教育目標極不清晰,教育任務極不明確,甚至是糊里糊塗把孩子帶大了。而孩子,作爲受教育者,儘管每天每時都在家庭中向父母學習,也極少能意識到自己在“學習”,更不懂得這種家庭教育對自己人生的影響有多大。

家庭教育也有學校教育不能相比的優勢:教育對象單一,便於因材施教;教育內容廣泛,可以從生活中隨機捕捉;教育形式多樣,不受時間地點限制,等等。可是,只有家長重視家庭教育並善於學習,較好克服了教育上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才能使這些優勢顯現出來。

二、家庭教育是素質教育,父母要首先教會孩子如何做人

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宗旨都是育人,但各自的任務和手段卻大不相同。學校教育是教師透過“教書”即向學生系統傳授文化科學知識來“育人”的;家庭教育首先是父母以生活爲課堂,透過“言傳身帶”來教孩子“學會做人”。

教孩子“學會做人”包括:教育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是非觀、價值觀;培養孩子正確的思維方法、道德和法紀觀念;養成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爲習慣和個性特徵;賦予孩子生活自理能力、行爲自控能力、學習自立能力、抵制不良誘惑和干擾能力、身心自我保護和調理能力;教孩子學會正確對待和處理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各種矛盾,特別是處理好日益複雜的人際關係;等等。

孩子在成長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學習”——用前人留下的豐富知識武裝自己。家長在教孩子“學會做人”的同時,還要教孩子“學會學習”。因爲只有一個愛學習、會學習的孩子,才能真正“學會做人”。教孩子“學會學習”包括:教育孩子樹立正確的學習目的、培育濃厚的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幫助孩子端正學習態度,學會克服學習困難,等等。不要以爲這只是學校老師的責任,孩子上學以後,學習成績好壞與家長如何配合、督促、輔導關係極大。

其實,即使孩子沒到上學年齡或根本沒有入學機會,家庭教育的兩大任務——教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就客觀地擺在了父母的面前,不管父母認識不認識、自覺不自覺,都在去完成它;只是家長的素質不同,完成的質量不同罷了。把育人的責任都推給老師,孩子出了問題一味埋怨學校、埋怨老師是不實際的。

家庭教育基本形式不是授課,而是教育者對被教育者的言傳身帶。這種作用是無形的、漸進的、持久的,又潛移默化、不易被人察覺、常常能滲入人的'靈魂。所以,父母要比任何教師都更注意爲人師表,更注意謹言慎行,更注意言行一致,更注意只能把最好的東西展示給孩子,而不能把自己身上的缺點和不足、把自己內心不健康的東西都無保留地展示給孩子。因爲,孩子往往不能批判地認識父母身上的這些東西,不知道對於這些缺點、不足或陰暗的東西是不能學的。如果讓孩子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這些東西,就會影響他們學習進步、影響他們成人成材。

再有,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社會教育,特別是孩子們喜愛的以影視、網絡爲傳媒的社會教育。但社會教育的對像並不僅限於少年兒童,並不是所有內容都適合孩子,特別是一些缺乏社會責任感的消極內容還會污染孩子們的靈魂。還有,社會教育在時間安排上,也常常與孩子的生活規律有矛盾。這就需要老師和家長指導他們正確選擇學習內容、合理安排時間。可孩子接觸大衆傳媒的機會多在校外,這使父母與老師相比,指導的責任要大得多。這就要求父母,從孩子接觸社會或傳媒開始,就要擔負起“把關”和“導向”責任,不能有一絲一毫的馬虎。如果父母未能清楚認識這一點,有效地把好這一關,也會使家庭教育面臨失敗的危險。

三、家庭教育是全程教育,父母對孩子成長的每一步都負有責任

家庭教育比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開始的時間早,又是貫穿孩子成長全過程的教育。孩子的智力需要在對外界的認識中得到發展,孩子對外部世界的認識是從媽媽的懷抱裏開始的。不管當父母的是否意識了自己的教育責任,啓蒙教育都會從孩子第一次哺乳就開始了。現在有些年輕父母非常重視胎教,這就又把啓蒙時間提前了好幾個月。孩子入學後(從孩子上幼兒園算起),家庭教育的任務不是減輕了,而是更重了。因爲,孩子在學校接受的教育、學到的東西,都需要透過家長輔導、督促、檢查來鞏固效果;孩子在學校遇到的或發生的問題,需要家長配合老師予以解決;孩子對知識的需求常常會超出學校所能給予的範圍,也需要家長提供幫助和指導。總之,教孩子“學會做人”和“學會學習”兩大課題,會更緊迫地擺在家長面前。

孩子接受學校教育是有明顯階段性的,小學、初中、高中往往會在不同學校學習。學校只對在校學習的孩子負責,教師只對任課班級的孩子負責。不管孩子在校期間的學習有無欠賬,只要老師不再任課,責任就交了出去;孩子最終能否成人成才,就與學校、與老師沒了關係。而家長不同,要到孩子長大成人、獨立走向社會,纔可以把這份責任放下;如果孩子沒有成人成材,父母還要悔恨終生。也就是說,如果父母在孩子培育上有誤,就要“前面欠賬後面還”,否則“小賬不還彙總賬”,最終苦果還是自己嘗。

家庭教育的全程性還提出兩個問題要求家長解決好。

一是,家庭教育以生活爲課堂,以生活爲教材,可以給孩子的東西很多,教育內容十分廣泛。可是,在孩子入上幼兒園之前,這種啓蒙教育一般又是相當封閉的。在長達二、三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裏,孩子每天的生活空間都侷限於家裏的幾個房間,就是被帶到室外,活動範圍也極爲有限,能接觸到的人也主要是父母和代他們照顧自己一兩個人。這就帶來了這個階段家庭教育形式上的單一性、內容上的侷限性。可0—6歲是孩子各種智力發展的關鍵期、品德和個性形成的萌芽期,啓蒙教育質量高低,對他們的習慣與個性養成、生活和學習能力開發都影響極大。這就要求家長充分認識並解決好這一矛盾。只有家長懂得孩子的成長規律,重視孩子的早期教育,在孩子的啓蒙上採取得力措施,才能打破這個階段家庭教育形式上的單一性和教育內容的侷限性,爲孩子入學後的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是,孩子的成長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使家庭教育又有了階段性特徵,即在孩子不同的成長階段,家庭教育會面臨不同課題,教育內容、要求和方式要隨之不斷調整。特別是孩子入學以後,這種階段特徵又與學校教育的階段劃分有了緊密聯繫。這就要求家長在安排教育內容時,不僅重視家庭教育的全程性,還要充分注意家庭教育也有階段性的特徵,太超前,拔苗助長不行;滯後了,貽誤了時機也不行;各階段之間缺少銜接更不行,尤其要注意抓好“幼小銜接”、“小初銜接”兩個過渡。父母在這些環節的任何失誤,都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良影響,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一點都大意不得。

四、家庭教育是一種“親情”教育,父母稍微不慎就會誤入歧途

由於家庭教育是以家庭爲單元的教育,受教育者與教育者有着骨血相聯的關係,這使“父子”、“母子”、“祖孫”間的“親情”成了家庭教育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影響因素。父母教育有方,濃濃的親情會增強教育效果;父母的教育有誤或親情受到損傷,會嚴重影響家庭教育質量,障礙孩子健康成長。

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血親關係,決定了在家庭這所學校中,無論是學生還是老師對於對方都沒有選擇餘地。孩子不能選擇父母,也就不能選擇“家庭教育與成長環境”。因爲孩子在未成年之前,需要依賴父母才能生活,通常決定了他無法選擇、也沒有能力改變父母對他們命運的安排,也就決定了他對父母意志、要求的“服從性”,決定了在一定意義上父母是他命運的“主宰”。一般來說,孩子越小依賴性越強,也就越無力與父母對抗,父母對他命運的主宰作用也就越強。

父母與孩子的這種關係,使孩子在家庭教育中的學習主體地位很難體現,而父母在教育中的主導地位特別突出。一些父母看上去很重視孩子的培養,在孩子學前不惜花多少錢、搭多少功夫送他去各種特長班學這、學那;在孩子入學後生怕他功課跟不上,晚上或週六、週日,爲他找各種補習班補課;或是要求孩子中考必須考上某某學校,高考必須如何如何,其實都是在把自己的意志、興趣、想法強加給孩子。這種“強加”如果與孩子自己的興趣、意願不同,就會造成孩子對父母的不滿,造成孩子內心反抗情緒不斷積聚,並會在適當時候表現出來。這些孩子在3歲、7歲、11歲、14歲幾個心理逆反期,特別容易讓父母感到“孩子突然不聽話了”,很不理解又束手無策。

過去,我國一直倡導的倫理道德觀念是,子女要尊敬、孝順父母,其中包括絕對服從父母對自己命運的安排。這的確有它不合理的地方;可是今天,很多人把其中好的東西也給拋棄了。在一些家庭中,孩子被大人寵壞了,父母管不了孩子的現象相當普遍。這又使家庭教育出現了另一種危機,父母的教育權威幾近喪失。當然,除了對孩子過於溺愛以外,造成父母教育權威喪失的原因還很多。比如,父母自身素質偏低,言行又不謹慎,要求孩子好好學習,自己卻從不讀書、不看報,整天喝酒(或逛街)、打麻將;在教育孩子上夫妻意見不一,或與家中的老人意見不一,有的主張嚴格要求,有的專門護短;家長一味強調工作忙,很少關心過問孩子的學習,很少與孩子交流思想;夫妻感情不和,經常吵架,甚至鬧到離婚的地步,完全忽略了孩子需要父母兩個方面的關愛;爲人父母卻過於自私,只圖自己輕鬆、愉快,把孩子交給老人或他人後極少過問,等等,都會降低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導致家庭教育的失敗。

五、家庭教育還具有“雙向性”特徵,父母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也要向孩子學習

在學校教學中,也提倡師生之間“教學相長”,即學生要好好學習,認真從老師的教育、教學中獲取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與學習能力;老師也要在教育、教學中,鼓勵學生積極獨立思考、大膽提出問題,歡迎學生對所教學內容、方法提出質疑並善於從中得到啓發,以促進教學水平與教育質量的提高。只是,由於學校教育有明顯的階段性,師生的學識總存有較大差異,即老師經過專業訓練,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且在教學中有學科上的分工與豐富經驗,學生對於所開課程總是初學者,所以通常情況下,這種互動作用相當有限。

而家庭教育中,“師”“生”的互動作用要比學校大得多,還會隨孩子的成長不斷逆轉。這是因爲,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永久;父母在孩子成長的全程中都擔負教育責任,使“師”“生”關係會一直延續至孩子長大成人;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教學是非專業的,由於事業與生活上的需要,父母的精力和時間又不可能都用在學習上,因而其教育能力與水平總要受着原有文化層次與能力的制約。而孩子正在成長期,每天的主要任務就是上學與讀書,一般衣食無憂,儘可以將全部精力用於學習;時代的進步總會賦予他們比父母優越得多的成長環境,使他們有機會學到最新科學知識。這樣,隨着他們一天天長大,他們的學識就會在越來越多的方面,趕上或超過父母,於是按着“能者爲師”的原則,在這些方面就改變了他們與父母的“師”“生”關係——不管父母意識不意識、願意不願意,他們在一些方面都不能再爲人師,而必須要向孩子學習了。

如果父母能認識到這庭教育的這一特點,明白髮生這種現象很正常、是好事,能主動擺正與孩子的關係,並積極推動“師生互動”,對孩子的學習和成長都會帶來新的促進;反之,仍然“老子獨尊”,不能讓孩子暢所欲言,就會與孩子間產生甚至激化矛盾,不僅壓制了孩子學習的積極性,還會使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越來越低。由此可見,家庭教育的“雙向性”特徵,對家長提出更高要求,不僅要求家長要終生學習,以縮小與孩子之間的“代溝”,還要在家庭中有民主作風,有向子女學習的勇氣。

總之,家庭教育的性質、特點,決定了家長在孩子成長中有着無人可以替代的作用。家長思想、文化、道德和教育能力的千差萬別,決定了家庭教育質量的千差萬別。然而,人生沒有“返程票”,孩子的成長是一個隨時間推移不可逆的過程。孩子的時間非常有限也非常寶貴,如果在他該學會某些東西的時候,父母沒能教給他、教會他,那他的時間也就荒廢了,損失很難挽回。所以,家庭教育無論是對孩子還是對父母,都只有一次機會,只能一次成功,沒有失敗了重來的餘地。每一位父母,要想讓自己“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願順利實現,就要深刻認識家庭教育的性質、特點,深刻認識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作用,並想辦法讓自己成爲一個合格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