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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許驤傳》文言文原文及譯文

文言文2.97W

原文

《宋史許驤傳》文言文原文及譯文

許驤,字允升,世家薊州。祖信,父唐,世以財雄邊郡。後唐之季,唐知契丹將擾邊,白其父曰:“今國政廢弛,狄人必乘釁而動,則朔、易之地,民罹其災。苟不即去,且爲所虜矣。”信以資產富殖,不樂他徙,唐遂潛齎百金而南。未幾,晉祖革命,果以燕、薊賂契丹,唐歸路遂絕。嘗擁商貲於汴、洛間,見進士綴行而出,竊嘆曰:“生子當令如此!”因不復行商,卜居睢陽,娶李氏女,生驤,風骨秀異。唐曰:“成吾志矣!”

驤十三,能屬文,善詞賦。驤太平興國初詣貢部,與呂蒙正齊名,太宗尹京,頗知之。及廷試,擢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益州,賜錢二十萬。遷右贊善大夫。會罷副使,徙知鄜州。召還,爲比部員外郎。雍熙二年,改江南轉運副使。洪、吉上供運船水損物,主吏懼罪,故覆舟,鞫獄者按以欺盜,當流死者數百人。驤馳往訊問,得其情實以聞,多獲輕典,優詔褒之。又上言:“劫盜配流,遇赦得原,還本鄉,讎告捕者,多所殺害,自今請以隸軍。”詔可。遷正使。端拱初,拜主客郎中,俄徙知福州。累表求還,不俟報,入朝,召對便殿,延問良久。改兵部郎中上言蜀民浮窳易搖宜擇忠厚者撫之爲預備既而李順叛衆頗服其先見命知審官院,遷御史中丞,以疾固讓,不許。佔謝日,命坐勞問,出良藥賜之曰:“此朕所服得驗者。”後驤以久病不能振職。真宗即位,改兵部侍郎。屢求小郡養疾,因入朝失儀,爲御史所糾,特詔不問,命知單州。鹹平二年卒,年五十七。贈工部尚書。(節選自《宋史許驤傳》)

譯文

許驤,字允升,世代居住在薊州。祖父叫許信,父親叫許唐,世代以財富在邊郡稱雄。後唐末年,許唐知道契丹將擾亂邊境,告訴他的父親說:“如今國家的政治敗壞鬆弛,狄人必定乘着這一機會而侵擾中原,那麼朔州、易州地區,百姓會遭受狄人侵擾的兵災。假如不立即離開,將要被俘虜了。”許信因爲資產富足,不樂意遷移到其他地方,許唐於是悄悄地攜帶一百金到南方。不久,後晉太祖受天命改朝換代,果然用燕薊之地賄賂契丹,許唐回去的路於是斷絕。許唐曾在汴、洛一帶屯集商品財物,看到進士連接成行結隊而出,私下嘆息說:“生兒子應當讓他像這樣!”因而不再經商,定居睢陽,娶李姓人家的女兒,生許驤,長得非常清秀。許唐說:“成全我的志願了!”

許驤十三歲,能寫文章,擅長作詞賦。許驤於太平興國初年到貢部,與呂蒙正齊名,太宗爲京兆尹,很瞭解他。等到廷試,考中甲科,初入仕爲將作監丞、益州通判,被賞賜錢二十萬。升右贊善大夫。恰值取消副使,調任郡州知州。召回,任比部員外郎。康熙二年,許驤改任江南轉運副使。洪州、吉州上交朝廷供品的運輸船遣水損壞貨物,主管官吏害怕犯罪,故意弄翻了船,審理案件的`官員按欺騙、盜取國家財物的罪名查辦他們,判處流放處死的有幾百人。許驤立刻前去審訊,得到這件事的真實情況來上報朝廷,許多人獲得從輕處罰,皇帝下詔對他褒獎。許驤又進言:“搶劫的盜賊發配流放,遇到大赦被免罪的,回到本鄉,仇視那些告發逮捕他們的人,許多人被殺害,從現在起請把他們安置在軍隊。”下詔許可。許驤升爲正使。端拱初年,被任命爲主客郎中,不久許驤調任福州知州。多次上表請求回京,不等答覆,進京上朝,皇帝召見他,讓他在便殿回答問話,詢問許久。改任爲兵部郎中,進言:“ 蜀地百姓輕浮容易動搖,應該選擇忠厚的人安撫他們,作爲防備。”不久李順叛亂,大家非常佩服他的預見。朝廷命令他管理審官院,升爲御史中丞,因爲生病堅決辭讓,皇上沒有答應。上朝道謝時,皇帝讓他坐下,慰勞問候,拿出良藥賜給他說:“這是我服食有效驗的。”後來許驤因爲長期生病不能正常任職。真宗即位,改爲兵部侍郎。多次求小州養病,因爲入朝有失禮儀,被御史檢舉,朝廷特地下詔不追問,任命爲單州知州。成平二年去世,享年五十七歲。贈官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