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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回收性管理的應對措施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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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有關汽車產品回收的管理要求

汽車回收性管理的應對措施研究論文

國家計劃在未來幾年內製定、實施《汽車可回收利用率和禁用物質的管理辦法》,規定了重金屬的含量限值及車輛的回收利用率指標:(1)限制使用重金屬:除豁免的物質外,新車上鉛、汞、六價鉻的含量不能超過0.1%(質量分數),鎘的含量不超過0.01%(質量分數);(2)回收利用率指標:透過車輛准入過程中引入產品回收利用率指標來強制執行。標準的內容目前已完成,預計2014年左右實施,該標準規定了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具體指標與上述一致。此外,該標準給出了可以豁免的零部件清單,清單上的零部件,允許超出規定的限值,這對主機廠有着非常實際的意義。

二、企業應對

1.車輛回收利用率指標計算及達標。

針對車輛准入時的回收利用率指標要求,企業需完成兩方面工作:一是透過技術手段,使整車的實際回收率達標;二是向國家主管部門證明該數值的計算過程是可信的。

1.1整車實際回收率達標。根據GB/T19515-2004,決定車輛回收利用率實際值的因素爲車輛上不能再利用的非金屬材料的質量,利於回收率達標的部分方式有:(1)開發便於再生的車體結構:改變佈置形式使部件便於拆卸;避免鉚接、焊接,多用柔性連接方式;優化保險槓、車門內板等大型部件,盡力減少組件數量;大件連接處設定V槽,便於剝離作業等。(2)選用易回收的材料:選用易回收的材料可大大提高汽車實際回收率。值得一提的是,出於控制成本和降低車重,很多企業在大力推廣“以塑代鋼”,由於計算回收率時,所有的金屬材料都是直接視爲可回收的,如果用一種不可回收的塑料材料取代了原來的金屬材料,將會導致整車回收率的下降,這就要求設計人員在選取替換材料時,不僅要考慮材料本身的性能達標,還要同時考慮到材料的'可回收性能。(3)控制材料種類,選用相容性好的材料:同一零部件或相似零部件要儘可能選擇相同的材料,少用複合材料,避免使用多種不同的材料,並儘量選取相容性好的材料,因爲如果把易於回收和不易回收的材料複合在一起,由於物理上較難分離,則最終會導致易於回收的材料無法回收,計算時將整體視爲不可回收材料,不利於計算結果達標。(4)關注《可回收利用的技術清單》:中國目前已啓動了《可回收利用的技術清單》的制定工作,凡列於《清單》上的材料,無論其在實際中是否達到了商業化回收的水平,在計算車輛回收利用率時均視爲可以回收利用的材料,一方面,設計人員在設計時要儘可能選擇《清單》上的材料來製作零部件;另一方面,對於已經在用的能夠回收的材料,企業應積極向國家管理部門提出申報及證明材料,爭取將其列入《清單》。

1.2透過有效體系管理證明回收率計算值的可信度。汽車產品的非金屬材料多爲內外飾、電器、各類附件等,這些基本上由供應商提供,因而,零部件可回收性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了整車的可回收性。所以回收認證管理不僅對主機廠進行考評,還要考評主機廠對其供應商管控的有效性。(1)制度保證:主機廠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管理辦法作爲供應商管控的依據,主要明確供應商的責任與義務,以及違反規定時要承受的處罰等;此外還需要有一些配套的管理或技術標準、指南、設計準則等,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分工、協同,對新車的內飾件材料成分進行合理規劃,明確哪些部件必須使用可回收的材料。(2)人員保證:產品回收性認證項目需要各部門的協作,認證管理人員識別產品生命週期內國家政策的發展情況;產品規劃人員根據國家政策提出產品的可回收率整體指標;材料管理人員/設計人員根據整車指標進行產品設計,合理分配各部件的材料構成;供應商管理人員要確保供應商提供符合設計要求的零部件,並提報相關檔案。(3)數據採集及計算:汽車有上萬個零件,用於計算回收率的數據達數千條,數據採集及計算無外乎透過下列三種方式實現。IMDS/CAMDS+企業內部計算系統。IMDS是國際上通用的材料數據採集系統,CAMDS是我國開發的材料數據管理系統。兩者的優點是系統穩定、數據採集方便、供應商易於接受(對供應商免費)。缺點是費用較高;此外,由於IMDS/CAMDS僅具有數據採集的功能,不能實施計算,因此還需要企業配套開發一個計算系統。自制表格+企業內部計算系統。這種方式就是製作一種規範的Excel表,要求供應商填寫,用人工的採集方式取代IMDS/CAMDS系統,優點是一次性投入的成本較低,但缺點是過於依賴人工,採集難度大,數據的準確性難以保證。自行開發的採集系統+企業內部計算系統。自行開發的採集系統只在主機廠和供應商之間建立聯繫,實現數據採集的功能,其優點是一次性開發投入,之後每年僅需少量的維護費用;但缺點是供應商接受難度大,此外,國家管理部門是否認可也是一個風險點。

2.有害物質管控及達標。

鉛、汞、鎘、六價鉻四種重金屬是明確禁止的有害物質,除了予以豁免的部件外,其他部件中的重金屬含量均不能超標,這同樣涉及到對供應商的管理:

2.1關注豁免清單:豁免清單是國家基於技術、安全、經濟性等各方面因素,而在一定期限內予以豁免的部件明細,一旦上述因素不再具備,將不再予以豁免,豁免清單的更新週期通常爲2-3年,企業需隨時關注清單的變化情況,對於被剔除出清單的零部件,要及時整改。

2.2檢測:重金屬含量是指均質材料的質量分數,例如某部件鍍層中含六價鉻,需要用六價鉻的總質量除以其鍍層的總質量,這就需要用物理分離或化學分離的方式,獲取其鍍層的質量及六價鉻質量,主機廠不可能添置齊全所有的檢測設備、分離設備。此時,需要藉助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參與,供應商供貨時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把檢測報告提交主機廠。

2.3供應商聲明:供應商聲明主要用於約束供應商,保證其所提供給主機廠的部件和提供給檢測機構的部件是一致的,避免後續供貨中出現有害物質超標的情況。

2.4定期抽樣、送檢:對供應商生產一致性進行管控。

3.可回收利用性標識。

高分子材料部件上標註“可回收利用性標識”便是爲了幫助回收企業快速識別材料種類,並選擇最適合的回收方式,設計人員需要注意下述幾點:

3.1佈置位置的選取:由於標識有一定的尺寸要求,而且要保證零部件從整車上拆下之後,標識要要易於看見;同時還要保證零部件裝配後的美觀、整車風格的協調,這就要合理的選取其佈置位置。

3.2合理的標註方式:無論採取何種方式,均要保證牢固度,標識宜在進行零部件設計時就在模具上刻好,直接採用模具成型,如不能在模具上完成,可採用燙印或壓印成型、噴塗或印刷、蝕刻、激光打印、不易損壞的粘性標籤等。

3.3在圖紙或技術檔案中提出要求:對於外購件,需要供貨時即帶有“可回收利用性標識”,技術人員就需要透過圖紙或其他相關的技術檔案把要求傳遞給供應商,對於採用模具成型的部件,更是需要在開模之前就要把要求告知供應商。

3.4對於形狀不規則或受功能限制而無法在部件上標註時,需要在企業公開的產品技術檔案(如汽車拆解手冊、回收利用指導手冊等)中予以說明。

三、結語

本文對報廢汽車實施回收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進行了簡要介紹,同時對國家相關的管理制度進行了探討與預測,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企業應對過程中的部分注意點。報廢汽車回收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強、技術複雜、涉及面廣的工作,需要企業各部門及各級供應商一起通力協作,才能把這項工作不斷推進下去,發展循環經濟、提供環境友好型產品、不斷降低對環境的污染也是各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希望藉助此文,能使從事與汽車回收性設計、管理中的同行對相關事項有一個大概的瞭解,使企業產品的可回收性能越來越好,有害物質逐步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