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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案例論文

論文2.35W

案例教學法是指根據所學的知識點,以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要求爲指導,編寫真實的案例。下面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教師案例論文,歡迎來參考!

幼兒園教師案例論文

【摘要】

對於幼兒園教師來說,撰寫案例是一種常見的交流和學習方式。教師是否真正理解案例,從而能比較規範地撰寫案例,值得我們關注。要掌握幼兒園教育案例的撰寫方法,必須對三個問題作深入瞭解:

(1)什麼是案例和幼兒園教育案例。

(2)爲什麼要撰寫幼兒園教育案例。

(3)怎樣撰寫幼兒教育案例。

【關鍵詞】案例;幼兒園教育案例;案例研究;幼兒園教師

幼兒園教育案例作爲教師之間溝通思想、分享經驗以及提升理論水平的一種方式,正日益引起幼教工作者的關注。不少地區的教育主管部門紛紛發起幼兒園優秀案例評比活動,鼓勵所在地區的幼兒園教師積極參加。然而,許多幼兒園教師對案例的認識還比較模糊,不知道該怎麼寫案例,也不知道爲什麼要寫案例,有些教師甚至連什麼是案例都說不清楚。針對這樣的狀況,有必要對幼兒園教師的案例撰寫進行指導。筆者認爲,要初步掌握幼兒園教育案例的撰寫方法,必須對以下三個問題作深入的瞭解:(1)什麼是案例和幼兒園教育案例。(2)爲什麼要撰寫幼兒園教育案例。(3)怎樣撰寫幼兒園教育案例。下面筆者將一一闡釋這三個問題,希望能爲幼兒園教師的案例撰寫提供幫助。

一、什麼是案例和幼兒園教育案例

“案例”一詞由來已久,英文寫作case,又被譯爲個案、實例、個例、事例,最早出現於律師與醫生行業。〔1〕

在教育界,教師寫作案例,並將案例運用於教師培訓始於20世紀70年代的西方國家。當時,有感於抽象的教育理論與豐富的教育實踐之間的鴻溝,不少理論工作者鼓勵教師成爲研究者,希望教師能夠把行動和研究緊密地結合在一起。〔2〕因而,案例概念被引入教育界。大部分研究者把教育案例定義爲一種描寫性的研究文字,它基於真實的生活情境或事件,通常以敘事的形式呈現。〔3〕曾有人這樣描述:一個好的教育案例就是一個生動的故事加上精彩的點評,它敘述生動,引人入勝。教育案例所敘述的事件應當有三個基本構成要素:一是案例中的事件須是含有問題或疑難情境在內的事件。並不是說所有的事件都可成爲案例。能夠稱之爲案例的事件必須包含問題,並且也可能包含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二是案例中的事件必須是具有典型意義的事件,要能夠從這個事件的解決當中說明、詮釋類似事件,並能給讀者帶來這樣或那樣的啓示。三是案例中的事件必須是真實發生的事件。它雖與故事一樣生動有趣,但決不是杜撰的。

幼兒園教師撰寫教育案例是在幼兒園這個特定場所中,透過觀察、反思等手段,對某一典型教育現象(這種教育現象是真實存在的、包含問題或疑難情境的)進行詳實的描述,並在此基礎上,經過分析達到對所含問題的詮釋或解決。需要指出的是,這裏的教育現象不僅僅針對幼兒園集體活動(如教學活動),還應該包括集體活動之外教師認爲具有價值的個別教育現象(如某個幼兒的.行爲問題)。當前幼兒園園本教研的案例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幼兒自發、自主、自選活動的案例,另一類是以教師預設爲主的集體教學活動案例。〔4〕由於集體活動尤其是教學活動一般具有普遍性,因此集體教學案例成爲當前幼兒園園本教研的主要內容。

有些教師將涉及個別幼兒的教育現象稱之爲個案,因而產生了一個疑問:個案是不是案例?筆者認爲,嚴格意義上說,個案不等於案例。

在教育領域雖然也有人將“個案”稱爲“案例”,但是“個案”這個詞在教育界原本就是專業名詞,專指“個案研究”,即教育領域的“個案”實爲“個案研究”。由此可見,“案例”和“個案”不是同一個概念。個案研究是對一個有着特定範圍的現象(如一個機構、一種課程、一個人、一個事件或一個過程等)進行細緻和整體的描述與分析。教育研究領域中的個案研究大多是質的研究,其目的在於產生某種假設,而不是檢驗假設,即它是從原始資料(對某一個案整體情況的實地考察)中推斷出有關這一個案的假設或理論。幼兒園教師所稱的一些“個案研究”,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個案研究,因爲其真正目的主要還是爲了解決自己當下教育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如對某一幼兒的深入瞭解與幫助,或對某一教學方法和教學情境的反思,並沒有建構某種假設或理論。

還有些教師在爲自己撰寫的案例命名時,寫作“××案例研究”。那麼,“案例”等於“案例研究”嗎?筆者認爲“案例”與“案例研究”是有區別的。案例側重於分析或解決某一具體教育事件中的問題情境。簡言之,案例是教師對某一真實教育情境的描述和反思,一般是就事論事,類似於教育反思。而案例研究是質化研究的一種方法,其主要研究思路是:研究者在研究開始之前帶着研究問題,直接從原始資料中歸納出概念和命題,然後再上升到理論。案例研究是對已經發生的教育教學現象或者事件進行深層次的剖析與探究,從中尋找帶有一般性的教育規律。(黃娟娟,2003)因此,案例是構成案例研究的基礎,沒有案例便沒有案例研究;案例研究是案例價值的展示和功能的顯露,案例只有經過解釋和剖析,並確定解決問題的途徑與方法之後,才真正具有教育意義。幼兒園教育案例是一種教育反思,不能等同於案例研究。目前幼教界鼓勵大家從事案例研究,但並不是所有的幼兒園教師都能從事這類研究性工作的。案例研究要求研究者具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對於一些師資水平較低且參差不齊的幼兒園來說,開展案例研究有一定的困難。而案例撰寫作爲一種詳實的教育教學性反思,是幼兒園教師能夠掌握的。幼兒園教師可以在案例撰寫中逐步積累經驗,提升理論水平,爲日後案例研究的進行打下一定基礎。

二、幼兒園教師爲什麼要撰寫教育案例

首先,從幼兒園教師積累教育教學經驗的角度來說,透過案例的撰寫,教師可以以文字的形式積累解決具體問題的經驗。這將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教師在日常教育教學實踐中常常會萌生一些好的想法。有時偶然的教育情境會激發出獨特的教育教學策略。靈光的閃現如果不及時記錄和整理,稍縱即逝,教師智慧的結晶將被無情地埋沒。這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同時,教師在教育實踐中會遇到一些困惑,如果教師能及時寫下這些困惑,作出自己的解釋,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那麼這些解釋和方法必然反映出教師當前的教育理念與專業水平。透過交流,教師一方面能從案例中發現自身的不足以便不斷改進,另一方面,也會在不知不覺中提升自己的能力,獲取更多的直面教育教學實踐的研究經驗。

其次,案例撰寫要求幼兒園教師善於觀察和思考,並能用文字清晰地表述出來。從這個角度來說,教師經常撰寫案例可以提高自身的觀察和思考能力。新世紀的幼兒園教師要具備反思能力。由於幼兒園教師能接觸較多的教育教學實例,因此學會反思的前提是學會觀察。提倡幼兒園教師撰寫案例,尤其是優秀的案例,會促使他們提高自身的觀察力,學習捕捉實踐中的問題。同時,學習觀察、學習反思的過程必然促使教師學習相關科學理論知識,並在實際運用中提升教育教學工作水平。此外,案例撰寫是教師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的思考,這不是漫無目的的瞎想,而是一種有目的、有意識的、合乎邏輯的思考。因此,案例撰寫的過程還是訓練教師思維的過程,有助於教師形成規範性思維。

幼兒園教師應明確案例撰寫的價值,不是爲寫而寫,更不是爲了完成任務而寫。

三、怎樣撰寫幼兒園教育案例

目前可供參考的網絡和雜誌上的案例形式五花八門,到底什麼樣的形式纔是合乎規範的呢?

根據幼兒園教育案例的定義,筆者將其分成兩大類型,即集體活動案例與個別幼兒教育案例。

無論何種類型的案例,一般都要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徵:

(1)故事性。案例展示與反映的是一個現實的教育教學事例,是生動教學事實的再現。案例要有一箇中心主題或觀點,對事例的描述要具體、明確,能反映出事情發生的詳細經過,讓人覺得真實、可信,容易引起大家的共鳴。

(2)典型性。案例需具有典型意義和普遍意義,內容最好是大家共同關注的焦點,能反映時代的要求。案例可以引發教師諸多思考,今後若遇到同樣問題或類似事件,他們便知道如何應對。案例描述要能清楚地說明一個問題,表達一個思想,蘊含一定的理念。

(3)問題性。案例中要包含一個或幾個疑難問題,同時可以包含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及思考。

1.集體活動案例撰寫形式

(1)夾敘夾議。即一邊描述性地記錄集體活動過程的真實情況,一邊對活動進行分析與點評。這種寫法的優點是面面俱到,對每一個環節都進行深入細緻的分析,並對活動過程作出全面的評價。

(2)先敘述後議論。即先描述活動的某一過程或片斷,然後根據典型事例,確定一個主題展開議論。這種寫法往往能以小見大,便於突出文章的中心。作者觀點鮮明,讀者很快便能理解作者的寫作意圖。

(3)隨想式。即把自己在活動過程中的所見、所聞、所想以教學隨筆的形式記錄下來。內容既可以是活動過程中的某一問題,也可以包含解決問題的某些方法,還可以敘述教學中成功的經驗、失敗的教訓……這種寫法的優點是形式自由,任由作者發揮。由於沒有過多的限制,作者可以隨時隨地記錄自己的感想。

2.個別幼兒教育案例撰寫形式

個別幼兒教育案例的呈現可以歸納爲以下形式:引言→交代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評析。

(1)引言。即開場白,不必花太多筆墨,可簡單介紹案例大致涉及的主題。

(2)交代案例背景。即交代與案例發生有關的情況,如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等。案例背景是否交代清楚將直接關係到對案例中解決問題方法的分析、評判能否真正把握事件背後所隱含的問題實質。案例背景介紹無需面面俱到,而應主要說明事件發生是否有特別的原因和條件。

(3)案例描述。即整個事件的詳細記錄。在描述時注意把握主題,對於一些涉及主題的細節部分更要細緻描述。

(4)提出問題。案例是包含一個或多個問題的實際情境的描述。幼兒園教育案例主要是揭示幼兒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引發思考。因此,在撰寫案例時,幼兒園教師首先要有問題意識,要明確提出存在的問題是什麼,問題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5)解決問題的方法。撰寫案例的目的不僅是發現問題,更需要解決問題。因此這個環節尤其重要。幼兒園教師需詳細敘述解決問題的步驟和過程。

(6)評析。有時是反思或討論。這一部分的作用是深化讀者對案例的認識。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在撰寫案例過程中,幼兒園教師要注意保護案例中涉及人物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對於帶有負面性質的例子,敘述時要避免使用真實人物的姓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參考文獻:

〔1〕經柏龍,羅巖.論案例教學及其運用〔J〕.瀋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1).

〔2〕鄭金洲.“案例”ABC〔J〕.教育文匯,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