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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川與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異文證釋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是王勃在長安的時候寫的。“少府”,是唐朝對縣尉的通稱。姓杜的少府將到四川去做官,王勃在長安相送,臨別時贈送給他這首送別詩。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蜀川與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異文證釋。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蜀川與蜀州辨考——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異文證釋

內容提要 初唐王勃名詩《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有“蜀川”作“蜀州”的異文,向無善解。至有以“蜀州”指四川爲解者,實不可從。揆諸史實,蜀州之設定較晚,在王勃死後十年方纔有之;而蜀川之設定較早,在東漢安帝時期。故王勃詩題,有作“蜀川”的道理,而無作“蜀州”的可能。

初唐四傑之一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遊人。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爲在歧路,兒女共沾巾。”是一首膾炙人口的千古名詩,此詩題目又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又作《杜少府之任蜀州》 ① ,這幾個詩題異文以何爲正?從理論上說,這首詩的標題只能有一個是正確的,而不可能幾個都是正確的。通常唐詩選本或教材都注詩題一作什麼,而不說明原由或考證來歷等。沿襲一久,積重難返,後來的文史讀物甚至教科書對王勃此詩題即使有說明解釋的,也往往難以見到較爲中肯而且妥帖的疏理。頃見一種中學語文教材選入王勃此詩,其題目亦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註釋雲:“蜀州,今四川。” ② 未知有何根據?故關於此詩標題所涉及的地名歧說,不僅屬於一般的文史知識問題,還關乎義務教育常識的正誤問題。今不揣淺陋末學,據讀書所及,略加考證,申述鄙見。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詩題異文中涉及“蜀川”、“蜀州”兩個地名,判斷其正誤的基本前提是:蜀川、蜀州分別是何時設定,何時使用?作爲王勃詩題目中的地名,則其地名必須在王勃生前已經開始設定並使用,則方有可能爲作者寫入詩題,否則就不可能是作者所定的詩題而是後人摻和甚至篡改的結果了。陳寅恪先生在其《讀〈哀江南賦〉》中談到爲古文索解時說:“解釋詞句,徵引故實,必有時代限斷。然時代劃分,於古典甚易,於‘今典'則難。蓋所謂‘今典'者,即作者當日之時事也。故須考知此事發生必在作此文之前,始可引之,以爲解釋。否則雖似相合,而實不可能。” ③

一 蜀川設定於東漢,用於王勃以前

蜀川一名,起初是一個縣名,始設定於漢朝。據宋人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七十四《眉州》載:“蜀川縣在川中心,《輿地志》雲:‘後漢安帝(劉祜,公元107—125年在位)置。易州廣漢、嘉州,是爲三蜀。嘉州見在川中,故名蜀川。'” ④ 按樂史所載,似“蜀川”一名其地理範圍就是指宋朝時嘉州(治今四川樂山市)之地。蜀本爲獨立王國,秦滅蜀,改置爲蜀郡,郡治即在嘉州,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卷第三十一《劍南道上·成都府》:“秦惠王元年,蜀人來朝。八年,因五丁伐蜀,滅之,封公子通爲蜀侯,於成都置蜀郡,以張若爲守,因蜀山以爲郡名也。始皇三十六郡,蜀郡不改。其理(胡案:郡理即郡治,唐人避高宗李治諱改治爲理)本在青衣江,今嘉州龍遊縣界。漢高帝王蜀,分蜀置廣漢郡。” ⑤ 綜合李吉甫與樂史的記載來看,所謂“蜀川”就是指蜀郡,後來分置爲蜀郡、嘉州和廣漢三郡,合稱“三蜀”,可指蜀中。猶如古代習慣上以吳興(治今浙江湖州)、吳郡(治今江蘇蘇州)和常州合稱“三吳”,以泛指“吳中”。“三蜀”的治所本在嘉州,後移到成都。青衣江、嘉州龍遊縣界即在嘉州,因嘉州位於川中心,故稱這一屬於現代地理學上四川盆地的中心地帶爲“蜀川”。則“蜀川”的核心乃是“三蜀”。

這個地名,王勃不僅用之於《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詩中,還在《思春賦 並序 》中用及。據其序雲:“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餘春秋二十有二,旅寓巴蜀。浮游歲序,殷憂明時,坎?聖代。九隴縣令河東柳太易,英達君子也,僕從遊焉。高談胸懷,頗泄憤懣。……屈平有言,目極千里傷春心,因作《春思賦》。庶幾乎以極春之所至,析心之去就云爾。”其賦中寫道:“若夫年臨九域,韶光四極。解宇宙之嚴氣,起亭皋之春色。況風景兮同序,復江山之異國。感大運之虛盈,見長河之紆直。蜀川風候隔秦川,今年節物異常年。” ⑥ 又據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三百十五《輿地考》:“至東魏將侯景以河南地降,逆亂相尋,有名無實。及景平後,江北之地,悉陷高齊;漢川、蜀川,沒於西魏。” ⑦ 漢川指“蜀川”與“秦川”之間的漢中,故蜀川指蜀中的成都平原是順理成章的。

另一方面,唐朝文人提到蜀川地名的詩文,也可作爲當時蜀川在社會生活中使用情況的旁證。如與王勃生活時代基本相同的蜀人陳子昂(公元661—702年)《上蜀川安危事三首》:“臣伏見四月三十日敕廢同昌軍,蜀川百姓,每見免五十萬丁運糧,實大蘇息。然鬆、茂等州諸羌首領二十年來利得此軍財帛糧餉,以富己潤屋。今一旦停廢,失其大利,必是勾引生羌,詐作警問,以恐動茂、翼等州,復使國家徵兵鎮守。若鬆茂等州無好都督,則此詐必行,旦夕警問必有發者。一發已後,警動蜀州。朝廷不知,徵兵赴救。兵至賊散,靡弊更甚。”“蜀中運糧既停,百姓更無重役。”“蜀中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實緣官人貪暴,不奉國法,典吏遊容。因此侵漁剝奪既深,人(胡案:人本作民,因避唐太宗諱改)不堪命,百姓失業,因即逃亡。兇險之徒,聚爲劫賊。” ⑧ 其所述“鬆茂”等州正在“蜀州”西北面,今四川阿壩藏族自治州境內,爲當時西北諸羌進攻蜀川的必經之地。又所謂“警動 蜀州”而致朝廷徵兵赴救者,因蜀州正當鬆茂等州與蜀川心臟成都的中間,一旦有失,必然危及全蜀。陳氏又有《上蜀川軍事》一文,內有:“臣伏見劍南諸州緣通軌軍屯在松潘等州,千里運糧,百姓困弊。臣不自恤,竊爲國家惜之。” ⑨ 此文《四庫全書》題作《上蜀中軍事》。綜上所述,陳子昂文中“蜀川”所指範圍指劍南諸州,即唐朝劍南道所轄西川節度使管轄範圍,與其文中“蜀中”之概念大致相當。

以上詩文所及蜀川,均指“三蜀”。正史中也可提供例證,如《舊唐書·地理志》維州下:“(維州)垂拱三年又爲正州,天寶元年改爲維川郡,乾元元年復爲維州。上元元年後,河西隴右州縣皆陷吐蕃,贊普更欲圖蜀川,累急攻維州不下,乃以婦人嫁維州門者,二十年中生二子。及蕃兵攻城,二子內應,城遂陷。” ⑩ 維州轄境在今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當時處於漢蕃相持地域。《舊唐書·畢構傳》:“頃之,復授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充劍南道按察使。所歷州府,鹹著聲績。在蜀中尤革舊弊,政號清嚴。睿宗聞而善之,璽書勞曰:‘……卿孤潔獨行,有古人之風。自臨蜀川,弊化頓易。'” 11 《舊唐書·文宗紀》載太和三年“丙申,西川奏南詔蠻入寇”,“十二月丁未朔,南蠻逼戎州。遣使起荊南、鄂、嶽、襄、鄧、陳、許等道兵赴援蜀川” 12 ,《舊唐書·哀帝紀》載唐末西川叛亂,“丙寅,(朱)全忠繼至。壬申,匡凝牙將王建武遣押牙常質以荊南降,言權知荊南軍府事趙匡凝今月十一日棄城上峽奔蜀川。” 13 由於“蜀川”在蜀之中心,故其含義在“三蜀”之基礎上,可寓指“蜀中”,也即可泛指蜀地。故王勃詩題“蜀川”乃是用習稱,指“三蜀”之地。杜少府即是到“蜀川”某縣擔任縣尉之人,所指亦當爲具體的地區,而非泛指蜀地。王詩中“風煙望五津”是指“蜀川”的腹地,向引《華陽國志》“其大江自湔堰下至犍爲有五津,始曰白華津,二曰萬里津,三曰江首津,四曰涉頭津,五曰江南津”爲解,此五津分佈於從灌縣(今都江堰市)到犍爲的岷江各大渡口,正好貫串了蜀川的心臟地帶。近人考證詩題中的杜少府即杜甫之祖父杜審言,其所任之地爲通義(今四川眉山)縣尉,則與蜀川之範圍吻合。朱東潤主編《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中編第一冊選入王勃此詩,在詩的解題中說“蜀川,猶言蜀地” 14 ,乃是以泛指的“蜀川”來解釋王勃詩中的“蜀川”。亦殆是前述義務教育教科書中以“蜀州”爲指四川解者之所本。

二 蜀州是唐朝武則天垂拱二年設定,時王勃已死十年

蜀川這一地名上文作了粗略鉤稽,可以大致瞭解王勃詩題“蜀川”的梗概。但是這還要考察在唐朝前後蜀中有無設定過“蜀州”這樣的行政區劃。

據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卷第三十一《劍南道上·成都府·蜀州》載:“《禹貢》梁州之域。秦滅蜀,爲蜀郡。在漢爲郡之江原縣也。李雄據蜀,分爲漢原郡,晉穆帝改爲晉原郡。後魏平蜀後,移犍爲郡理此東三十里,因省晉原郡以並之,仍於此西十里立多融縣,取舊郡名也。隋開皇三年改屬益州,皇朝初因之,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割晉原等四縣屬蜀州。” 15 又《舊唐書·地理志》:“蜀州,垂拱二年分益州四縣置。天寶元年改爲唐安郡,乾元元年復爲蜀州也。領縣四,戶五萬六千五百七十七,口三十九萬六百九十四。至京師三千三百三十二里,至東都三千一百七十二里。” 16 據此,唐朝蜀地的行政建置中的確有一個蜀州,管縣四個:晉原、青城、新津、唐興。這一塊地方在今天四川省會成都以西的新津到郫縣青城山一帶,州治晉原即今四川崇州市,緊靠蜀地中心城市成都,也算得上蜀地的中心地帶了。只是“蜀州”與“蜀川”並非改名而成。這與唐朝西川節度使境內其他行政建置改川爲州者不同,如維川之改爲維州,瀘川之改爲瀘州,靜川之改爲靜州 17 。

“蜀州”出現於唐人詩文也在王勃之後。唐人詩文中寫到蜀州的,在王勃之前者無;除王勃的這首詩外,都在王勃之後。如唐朝著名詩人高適就曾經擔任過蜀州刺史,其友人杜甫作有《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見寄並序》:“開文書帙中,撿所遺忘,因得故高常侍適。往居在成都時,高任蜀州刺史,人日相憶見寄詩,淚灑行間,讀終篇末。自枉詩已十餘年,莫記存沒。又六七年矣,老病懷舊,生意可知……”詩中有句雲:“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詩久零落。今晨散帙眼忽開,迸淚幽吟事如昨。” 18 杜甫又有《送張十二參軍赴蜀州因呈揚五侍御》 19 、《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等詩 20 ; 自居易有《唐東都奉國寺禪德大師照公塔銘並序》:“大師號神照,姓張氏,蜀州青城人也。” 21 杜牧《馬迥除蜀州別駕等制》 22 ;晚唐杜光庭《蜀州孟駙馬就衙設消災遷拔黃?道場詞》等 23 ,這些都清楚而有力地證明:蜀州的設定晚於王勃,唐人詩文中出現“蜀州”沒有早於王勃的應當不是偶然的現象,王勃詩題中的“蜀州”是不正常的。前文所引陳子昂《上蜀川安危事》的寫作時間在“聖曆元年”即公元698年,故文中不僅出現“蜀川”,而且出現了“蜀州”,這就符合歷史,不致乖戾。

“蜀川”是一個設定於東漢安帝時期的縣,雖然可以用作“蜀”的泛稱,但其範圍是以四川盆地的中心區域“三蜀”爲主;“蜀州”是一個唐朝垂拱二年設定的州名,位置在成都的西側,其歷史遠不如蜀川悠久。考王勃卒於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676年),《舊唐書·王勃傳》載:“上元二年,勃往交趾省父,道出江中,爲《採蓮賦》以見意,其辭甚美。渡南海,墮水而卒,時年二十八。” 24 而蜀州是在垂拱二年設定的,王勃卒年早於蜀州設定的時間。換言之,王勃卒後十年唐朝方纔設定了蜀州。則王詩題中不當出現“蜀州”字樣,哪有預先使用十年以後設定的州郡名字的?而數百年來流傳甚廣的《唐詩三百首》陳婉俊補註:“蜀州:《輿地志》:‘崇慶州,唐名蜀州。'”雖未以“蜀州”來泛指蜀地,也是明顯的失考。即以設定於王勃身後十年的蜀州作爲其詩題,是違背歷史常識的。所以從上述的材料中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初唐詩人王勃的名詩《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是正確的。其詩題一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蜀州”異文是因爲“蜀州”、“蜀川”字形相近而產生的`訛變,亦有後人改動的可能,在王勃作此詩的時候尚無此州名。陳婉俊補註中提到王勃詩題“舊本俱作《杜少府之任蜀川》”,也可說明此詩題的異文是後人改動所存留的痕跡。

三 釋蜀州爲蜀地之因由於混淆概念

前文已經闡述了“蜀川”是從川中心地帶而得出的通稱,並由此而作爲泛指蜀地。其所指範圍大約與“蜀中”一語相當。但到後代,由於歷史的變遷,行政區劃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們對於這兩個地名所指的範圍逐漸模糊。唐朝垂拱二年所設定的“蜀州”就地域範圍而言乃是“蜀川”即三蜀的一部分,兩者的關係屬於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用邏輯學中的歐拉圖表示如下:(圖略)

因此客觀上也存在“蜀州”即在“蜀川”內,即“蜀州”與“蜀川”的一部分重疊,以“蜀州”來取代“蜀川”是不錯的條件。加上前述蜀境內有若干州名即以“某川”改爲“某州”而成者,故亦易造成“蜀州”也是“蜀川”改成的思維慣性。而且還因爲蜀川與蜀州形近易誤,經常不能注意到“蜀川”、“蜀州”歷史建置的先後,其範圍大小的不同。若不求甚解,乃至以“蜀州”當作“蜀川”,釋爲“今四川”這樣的結果。揆諸歷史文獻,“蜀川”從主要指“三蜀”,到泛指“蜀”,可以釋爲指“今四川”,故朱東潤主編《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中編以“蜀地”釋“蜀川”,對於“蜀川”的解讀猶可接受,因其無傷大雅。但“蜀州”無論如何也不可等同於“蜀川”,也釋爲“今四川”。這兩者真應了一句成語“差之毫釐,失之千里”。近人或以“蜀川”爲“蜀州”,復以“蜀州”爲“眉州”之訛,雖不能說沒有道理,然迂迴改字,故所不取。

陳寅恪先生說:“夫解釋古書,其謹嚴方法,在不改原有之字,仍用習見之義。故解釋之愈簡易者,亦愈近真諦。” 25 此言移用於解讀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詩題異文,亦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註釋

①《全唐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3月版,第166頁;《王子安集》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版,四庫唐人文集叢刊本;《中華活頁文選》合訂本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2月新一版,第184頁;蘅塘退士編,陳婉俊補註《唐詩三百首》卷五,中華書局1959年9月版,第2頁。

②《義務教育初級中學課本·語文》第三冊,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版,第157—159頁。 ③《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初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6月版,第234頁。

④宋樂史《太平寰宇記》,《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409—609頁。

⑤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中華書局1983年6月版,第765頁。

⑥清董誥等纂《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792—793頁。

⑦元馬端臨《文獻通考》,中華書局1986年9月版,第2469頁。

⑧⑨清董誥等纂《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941頁。

⑩11《二十五史·舊唐書》,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12月版,第3684、3851頁。

12 13《二十五史·舊唐書》,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12月版,第3548、3582頁。

14朱東潤主編《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中編第一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7頁。

15《元和郡縣圖志》下冊,中華書局1983年6月版,第775頁。《舊唐書·地理志》成都府條亦載:“隋蜀郡。武德元年改爲益州,置總管府,管益、綿、陵、遂、資、雅、嘉、瀘、戎、會、鬆、翼、嶲、南、寧、昆、恭十七州。益州領成都、雒、九隴、郫、雙流、新津、晉原、青城、陽安、金水、平泉、玄武、綿竹等十三縣。垂拱三年置彭、蜀二州。”與垂拱二年設定蜀州相差一年,或“三年”爲“二年”之誤耶?

1624《二十五史·舊唐書》,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6年12月版,第3681、4078頁。

17《元和郡縣圖志》,中華書局1983年6月版,第766—767頁。

181920清楊倫《杜詩鏡銓》,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005—1006、52、339—340頁。

212223《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3073、3441、4319頁。

25陳寅恪:《薊丘之植植於汶篁之最簡易解釋》,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