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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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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學籍管理制度

學校學籍管理制度1

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有關學籍管理的規定,爲使我校學籍管理更加規範、公開、公正,便於班主任老師操作,特此制定本規定。

一、關於休學

1、任何老師不得主動向家長建議學生休學,不得爲學生休學弄虛作假,此項將作爲班主任考覈內容之一。

2、確需休學的'學生,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併到教務處領取“休學申請表”,家長填寫有關內容、班主任簽署意見後,將“休學申請表”及病歷、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發票等材料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受理後由德育處考察簽字,分管校長審覈批准後,報市教育局。

3、每個年級休學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年級人數的1.5%,超過的名額需報請校長室批准。

4、畢業年級須在三月底前辦理休學手續,逾期不可辦理。

二、關於復學

1、休學的學生需憑本人復學申請、醫院證明和休學證明,且休學滿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復學,由教務處受理,填寫“復學申請表”,報請分管校長審覈、校長批准,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

2、原則上休學學生不可以提前復學。

3、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復學學生,任何老師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復學學生。

三、關於轉學、借讀

凡需轉學、借讀的學生提出申請後,首先由教務處受理,填寫轉學、借讀申請表格,然後由分管校長審覈後報請校長批准簽字,辦理有關繳費手續,再由教務處開出插班通知書,班主任需憑教務處的插班通知書方能接受轉學、借讀的學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師也不得違規私自接受、安排轉學、借讀的學生。

四、關於插班通知書

插班通知書一式二聯,一聯作爲存根,一聯給學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學校學籍管理制度2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彙編有關精神,現制定本校學籍管理規定如下:

一. 入學註冊

1. 學校最遲在新學年開學前十五天向新生髮出入學通知,新生按規定時間憑通知單辦理入學手續。

2. 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3. 開學後,學校發放新生學籍登記表。

二. 請假制度

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來校,應當天主動聯繫教師予以請假,事後補交請假條或病假條,請假條必須由家長簽名。不符合以上請假手續者,作無故曠課處理。

三. 轉學

1. 由學生家長向原校提出申請,學校覈準後發給“轉學聯繫單”。

中學生轉學,須由學生家長與戶籍所在區招辦聯繫,經覈准並安排落實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學生聯繫轉學未落實之前,學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

2. 外省市轉入本市,須持戶籍證明和轉學證明及成績手冊、學籍卡、健康卡等,向區招辦申請入學,經覈准後安排入學。接受學校對其進行文化考覈,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紀。

3. 本校學生轉出時,必須得到轉進學校開出的證明,保證學籍落實,此後本校再開出轉學聯繫單。

四. 退學

1.以下條件者須家長書面申請,申請中須寫清確保以後不在返校,經學校審覈同意,報區招辦批准,方可退學。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1) 長期患病,休學兩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學習者。

(2) 出國定居者。

2. 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出八週或累計曠課十週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繫幫助教育無效者,經學校報請區招辦批准,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註明“自動退學”字樣。

五. 休學、復學

1. 學生因病無法學習者,須由家長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經學校批准,報區備案,發給休學證明。

2. 學生連續病假三個月,應辦理休學手續。

3. 因出國要求休學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休學申請,可保留學籍一年,一年後未復學者註銷學籍。

4. 學生因病休學申請復學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校覈準後方可復學。

六. 留級

1.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 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四門以下者,經補考後,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 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