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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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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全面推進素質,加強教育教學管理,規範教學行爲,在學校制定各種是很重要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管理制度,分享給大家!

學校管理制度

學校管理制度篇1

一、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最高行政會議,主要任務是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行政工作計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的重大問題。

二、會議由校長主持,黨總支書(副書記)和全體副校長參加。必要時,總支委員到席參加。

三、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舉行1—2次,要明確時間,列入校長工作日程表。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

四、校長在會前要提出會議的主要議題,與會人員要做好出席會議的準備工作,要嚴肅認真參加討論。

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講究效率,一般情況下,由校長最後作出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六、校長因病因事暫時離校時,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辦公會議,在此期間作出的有關決定,在校長在職後應予報告

七、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建檔備查。

八、與會者必須服從並執行決定,不同的意見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討論情況與不同意見。

學校管理制度篇2

一、行政辦公會議是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討論學校重大事項、落實具體工作任務的常規會議。

二、行政辦公會議由校級領導、各處室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年級組長、參與管理人員等參加,必要時,可擴大到教研組長。原則上每週一次,必要時可召開緊急會議。

三、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主持,校長離校時可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召開。

四、行政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分析總結前一階段學校工作情況,明確近期工作內容,佈置下階段任務,提出具體要求,落實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門通報階段工作情況和後一階段工作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五、辦公室要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負責做好傳達工作,同時對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認真督辦、催辦,以保證學校工作順利進行。

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二、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組進行,考勤員由處室組推舉。

三、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一週統計公佈一次,按月統計報校長辦公室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

四、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五、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

六、告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七、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制訂同工資、獎金、評優、職稱評定掛鉤的實施細則。

學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教代會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領導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條學校教代會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條學校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學校教代會職權

第四條教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對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及其它有關學校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透過學校內部重大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利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事項;

四、評議和監督學校領導幹部和職能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校長要定期向代表大會報告和通報工作,尊重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職權。

第六條學校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援校長以及職能部門正確行使管理權。教育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第三章學校教職工代表

第七條凡我校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爲學校教職工代表。代表應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爲人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社會工作的基本素質。

第八條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職工人數的25—30%,人數多少以有利於教代會開展活動爲原則。

第九條代表實行常任制,履行教代會職權。

第四章學校教代會組織制度

第十條學校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1—2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因調離工作崗位或退休教職工不再履行代表義務,可由原工會小組另選他人替補空缺。

第十二條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

第十三條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選舉和表決須到會代表半數以上透過方能有效。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經多數代表提議,經同級黨組織的批准,可以臨時召開代表大會。

第五章學校教代會代表的義務和權利

第十五條代表的義務

一、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模範地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增強主人翁意識,提高執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和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素質和能力。

二、密切聯繫教職工羣衆,及時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羣衆工作。

三、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努力貫徹、宣傳會議精神。

第十六條代表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向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對學校教代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學校管理制度篇4

爲了實現“管理精細,質量上乘,特色鮮明,校園和諧”爲總體目標,在“尚美立人”教育理念的引領下,以推進學校“尚美”文化建設,推行精細化管理,推動高效課堂教學爲工作重點,進一步確立新的發展策略,創建出有特色的品牌學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嚴格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檔案精神,圍繞《東海縣特色學校建設方案》及每學年初學校制定學年特色項目實施方案,朝着“尚美立人”目標組織開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學校創建領導小組、特色項目實施小組,負責安排、組織學校特色創建相關活動。

3、特色學校創建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實際和教師情況科學分工,實行項目負責制。

4、項目實施小組根據年度特色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各興趣小組特色教育相關工作。

5、校級領導、特色學校創建領導小組、各處室負責人根據本崗位工作性質學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學校創建行動計劃,特色項目實施小組成員學年初制定出年度個人行動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實施情況,並納入考覈,每學期進行總結。

6、特色教育按照“課程化、活動化、滲透化”方式執行,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每週一次的'課表,開展特色教育活動;各項目負責人應當負責好各特色項目組內活動,並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全鎮性特色活動及各級各類競賽,科任教師在各自課程中應當積極滲透心理健康教育。

7、學校應當爲特色創建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援。

8、對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和輔導教師進行表彰獎勵。

9、學期末根據特色項目實施情況、活動開展情況對學校和教師進行考覈,予以表彰。

學校管理制度篇5

爲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於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週利用業餘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爲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週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彙報課、研究課、示範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定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爲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範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參與態度;一切爲了學生態度;團隊合作態度;勤於研習態度;善於反思態度;合理利用業餘時間豐富自己專業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鑽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穫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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