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制度

大學晚自習的規章制度

制度2.2W

第一章總則

大學晚自習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 爲了保證學生早、晚自習的正常開展,提高自習質量,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推進學習風氣建設,根據《高等教育法》和《成都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彙編》等有關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早、晚自習是日常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的重要環節,也是學生理解學習內容,做好新課預習的有效手段。任何學院或部門不得無故取消或妨礙學生自習。

第三條辦法適用於本校全日制在籍學生早、晚自習的管理。

第二章學生處職責

第四條學生處代表學校行使對學生的教育管理責任;學生處依據學校學生管理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早、晚自習課進行總體要求,制定相關規定,監督考覈學院工作,並負責協調各相關部門,爲學生創造良好的自習環境。

第五條學生處在學生早、晚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代表學校制定對各院學生早、晚自習管理的總體要求;監督學院的管理行爲。

2、擬定學生早、晚自習要求及考覈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早、晚自習時間、參加範圍等。

3、協調教務、後勤等有關部門,爲各學院分配適合的早、晚自習教室,爲學生提供良好的'自習環境。

4、做好對各學院學生早、晚自習質量的監管工作,定期對各學院的早、晚自習情況進行檢查與評比。

第三章學院職責

第六條學院是學生早、晚自習管理工作具體落實部門。各學院應當根據學校的總體要求,制定符合學院實際情況的管理細則,有效地組織人員,進行學生早、晚自習的管理與考覈工作。

第七條學院在學生早、晚自習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在學生處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學生早、晚自習管理的各項活動,指導本院輔導員、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分團委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早、晚自習管理工作。

2、根據學校有關學生早、晚自習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本學院的具體管理細則。

3、負責爲各班級分配合適的早、晚自習教室,保證學生的自習環境。

4、定期對各班級學生早、晚自習情況進行檢查與評比,並將檢查結果列入學生的個人綜合測評記錄;按要求上報學生早、晚自習的有關情況,並協助學生處做好本學院學生早、晚自習的考覈工作。

第四章輔導員、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職責

第八條輔導員、班主任、班主任助理是學生管理的一線工作者,應當積極地履行管理職責,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證學生早、晚自習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輔導員、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在學生早、晚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切實履行教師的管理職責,依據學校學生早、晚自習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制定班級早、晚自習管理制度,對學生早、晚自習進行有效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定期瞭解學生早、晚自習情況,並及時上報有關資訊。

3、積極組織開展學生早、晚自習檢查與評比活動,並指導學生會或本班學生幹部進行早、晚自習管理工作。

4、嚴格執行學生早、晚自習請假制度,明確審批程序,保證早、晚自習的出勤率。

第五章學生會及班級學生幹部的職責

第十條學生會應當發揮學生自我管理的組織作用,協助學生處及學院做好學生早、晚自習的檢查與管理。各級學生幹部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並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早、晚自習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學生會及班級學生幹部在學生早、晚自習管理中的主要職責如下:

1、學生會及各班級學生幹部要切實履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早、晚自習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學校和學院交給的早、晚自習管理任務。

2、校學生會要協助學生處對全校學生早、晚自習情況進行定期檢查;院學生會學習部要協助學院老師對本院各班級學生早、晚自習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並依據公平、公正的原則,給出檢查成績。

3、各班值勤人員要認真負責的做好當天紀錄,完成考勤任務後,應當認真及時地做好交接工作。

4、學生會及有關學生幹部應當及時收集和反饋學生中的問題,做好與老師的彙報交流。

第六章學生早、晚自習的考覈

第十二條參加早、晚自習的學生應當遵守學校關於早、晚自習管理的相關規定,主動配合考勤。各學院要做好早、晚自習的考覈、評比工作,保證早、晚自習的出勤率。

第十三條教務、後勤部門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爲一年級各班級安排好足夠的自習教室。學生應當從第二週開始參加早、晚自習,至期末停課時結束。早自習時間爲:週一至週五早上7:45—8:15,晚自習時間爲:週日至週四晚上7:00—9:00。早自習以一節課計,晚自習以兩節課計。

第十四條學生早、晚自習的考覈如下:

1、學生要按規定的時間參加早、晚自習,不得無故缺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三次者算一次缺勤。

2、因事因病無法參加早、晚自習者必須向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辦理請假手續,並將有效請假條交與負責值勤的班級幹部以備覈查。沒有請假的學生記爲無故缺勤。

3、託人或代人虛報出勤,或者弄虛作假、包庇錯誤,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或屢犯的撤銷其學生幹部職務和取消黨員發展對象或入黨積極分子資格,不得參與當年的評優評獎,直至給予紀律處分。

4、早、晚自習的出勤和遵守自習紀律情況,作爲每學期學生綜合測評內容之一。早、晚自習缺勤二節計曠課一學時,記入教學考勤冊。早、晚自習累計缺勤五節課或違反自習紀律被記載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參與本學期內的評優評獎。累計曠課達一定學時者,按《成都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給予紀律處分。

5、各班級每天都要對本班早、晚自習出席情況進行自我考勤;各學院要安排專門的老師或班主任助理及學生幹部對各班級早、晚自習出勤率進行定期考勤。各班級早、晚自習考勤結果直接與班級評優掛鉤,出勤率低於80%或在考勤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的班級不得參與優秀班集體的評選。

6、學生早、晚自習情況評比排名作爲學院學生工作綜合考評先進單位評比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學生早、晚自習的紀律要求

第十五條參加早、晚自習的學生要遵守自習紀律,服從管理要求,積極提高自習效率,主動營造良好的自習環境。

第十六條學生參加早、晚自習時的紀律要求如下:

1、一年級學生準時到指定教室參加早、晚自習;其餘年級學生可以自行選擇自習地點,但原則上到教室、圖書館上自習,在宿舍自習的學生,在自習時間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2、自習期間學生應當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靜,不在教室或走廊大聲喧譁,隨意走動,以免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3、自習時間不得放音樂,不得在教室接、打手機,不得在教室吃東西。各班自覺維護教室清潔衛生,下課將書本、稿紙等物品帶走,不得損壞公物。

4、自習時間各班不得組織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特殊情況需組織活動,須報輔導員批准。

5、各學生組織不得在自習時間召開例會,如特殊情況需召開,必須報輔導員批准。

6、自習時間如有正常上課,參加正常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