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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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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

XX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爲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後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閒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並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後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藉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於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要與其班主任聯繫,確認無誤後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並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並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繫,認真審查請假條並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並。

4、對於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並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並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准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後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啓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爲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於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牆面乾淨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