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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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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衛生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衛生規章制度

衛生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辦公場所是員工從事經營管理的勞動場所,公司努力創造一個安全、舒適、健康的辦公環境,員工應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員工行規範

1、員工着裝要求得體、大方、整潔。

a)女員工上班時間不可者濃妝,勿佩戴過多飾品。

b)男員工上班時間不得着背心、短褲、拖鞋。

2、員工舉止要求文雅、禮貌、精神。

a)對待領導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禮貌,見到領導時應主動打招呼,向上級彙報工作時應簡明扼要、實事求是。

b)保持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c)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出入房間隨手關門,公共場所靠右通行。

d)弘揚正能量,嚴禁說髒話、忌語,使用文明用語。

e)同事之間溝通問題時,應本着換位思考、解決問題的原則,語言應禮貌,平和。

第三章員工日常工作行爲規範

1、辦公區域、各獨立辦公室上班時間應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嚴禁串崗聚衆攀談。

2、禁止上班時間玩遊戲、進行與工作無關的網絡聊天、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視頻、下載電影遊戲及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3、嚴禁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公司電話播打私人電話:上班時間如需接聽或拔打私人手機,應做到言簡意賅、長話短說,不允許長時間接聽或撥打私人電話。

4、工作時間內禁止在辦公室區域內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及零食。

5、工作中未經他人許可,不得擅自翻閱他人的檔案、資料、報告等材料。

6、辦公桌上應素雅、整齊、清潔,各類檔案存放應注意保密,不得隨意擺放。

7、辦公座椅不能隨意擺放,離座後要將座椅推進辦公桌下面。

第四章辦公室安全衛生管理規範

(一)衛生管理

辦公室是大家日常工作的公共場所,衛生情況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工作情緒,爲使大家能夠擁有一個舒暢、美好的辦公心情,營造潔淨、宜人的辦公環境,制定本制度。

員工個人辦公區域衛生由個人負責整理乾淨,須做到:

辦公電腦:要定期清理,需做到表面乾淨、無污漬灰塵。

資料:擺放整齊,查找方便。

桌面:保持乾淨、整潔、無污漬灰塵,不得在桌上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

地面;無積水、無灰塵、無雜物,物品整齊擺放。

(二)安全管理

爲保證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重要檔案:要做好重要資料儲存工作,不得隨意擺放保密檔案。

2、公司鑰匙:辦公室鑰匙由各科室指定人員保管。

3、外來人員;員工不得私自帶領與工作無關人員在辦公室內長時間逗留。

4、門窗:辦公室門窗要牢固,人離時要關鎖門窗。

5、水:用水後,要將水龍頭關閉,如有發現泄露立即報告綜合辦公室。

6、電:要做到人離電停,下班後立即關閉計算機、插排以及辦公室點燈,嚴禁使用超過50W的大功率電器。

7、節約用紙:使用打印機時,需要先設定好打印格式,避免錯打或重打,所產生的廢紙統一收集整理,以待二次用紙。

第五章處罰

1、本制度的檢查、監督由綜合辦公室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執行;

2、若有員工違反此規定,公司將給予口頭警告、通報批評、10—100元罰款;

3、如若發現偷盜他人及公共財物者,開除工職並扣除全部薪資,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制定、修改,並具有最終解釋權。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衛生規章制度2

1、宿舍要制定輪流值日表,宿舍內保持衛生、整潔、通風、被褥、牀鋪整齊,有紗門紗窗,並有衛生人員負責宿舍的衛生清理與監督,夏季有防蠅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內應抹水泥地面或鋪貼瓷磚,配置單人牀或上下雙人牀,禁止職工睡通鋪,在施工的建築物內嚴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內不得超員,人均住宿面積不得低於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3、宿舍內牆面應刷白,並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牆面亂塗亂畫,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經許可的電器,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嚴禁隨地塗痰,大小便。

4、宿舍內必須配備保溫瓶、碗筷櫃,被褥要疊放整齊,衣物、鞋襪、臉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個人物品要放置整齊有序。

5、應創造條件,設定工人文化娛樂室、淋浴間及更衣室等公共設施。

6、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男女混住,按時息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衛生規章制度3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爲了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障公衆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其他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和有關衛生標準的要求。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應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

新風口應當遠離建築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他污染源,並設定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送風口和迴風口應當設定防鼠裝置,並定期清洗,保持風口表面清潔。

第五條空調機房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具備下列設施:

(一)應急關閉迴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控制空調系統分區域執行的裝置;

(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系統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視窗。

第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

已投入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繼續執行。

衛生學評價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的規定。

第八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三)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專業機構應當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技術力量,並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要求。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

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衛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三)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五)空調系統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後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二)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執行方案、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溫措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立即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檢測、評價合格後,方可執行:

(一)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二)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五)風管內表面真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六)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每平方米大於20克;

(七)衛生學評價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況。

第十二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啓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方可繼續執行:

(一)採用全新風方式執行的;

(二)裝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並保證該裝置有效執行的;

(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系統,能確保各房間獨立通風的。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立即停用,進行衛生學評價,並依照衛生學評價報告採取繼續停用、部分執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

(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

(三)空氣處理機組;

(四)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

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十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啓用。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公共場所經營者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專業清洗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情況;

(三)衛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的情況。

第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採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執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控制措施:

(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經檢測,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風管系統清洗規範》由衛生部制定併發布。

第十九條本辦法的術語含義如下: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爲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溼度、潔淨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風管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用於處理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理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病:以空氣爲主要傳播途徑的疾病。

第二十條本辦法頒佈實施前已經投入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要求。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衛生規章制度4

爲了更好地管理好學校的環境衛生工作,使校園像一個溫馨整潔的“家”,體現人與環境和諧的氛圍,特制定此制度:

一、嚴格按照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育現代化有關校園環境建設的要求,對校園環境建設作好整體規劃。有計劃實施,不斷優化育人環境,並透過各項管理措施,創建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二、配備必要的衛生用具和設施。室內要有面盆、掃帚、水桶、拖把、抹布等衛生用具;校園內設有公共廁所、垃圾箱。

三、落實衛生包乾,進一步落實“任務到班,責任到人”的清潔包乾辦法,從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上下功夫。

教室、包乾區由學生負責打掃保潔;專用教室由專任教師負責;食堂由炊事員負責打掃保潔;教職工辦公室由教職工分工負責打掃保潔。做到校內無雜草,牆壁無灰塵、污染,地面無果皮、紙屑、菸蒂、痰跡。廁所和垃圾由專人每天進行打掃、沖洗或清理。

衛生檢查小組和值日師生堅持每天一次檢查,一週一評並總結。

四、落實綠化管理責任制,搞好校園綠化。採取專職人員管理和師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種樹木,多栽花草。

五、環境佈置樸素美觀,體現教育性。板報和櫥窗內容定期更換,新鮮悅目。校內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健康,形式活潑。

六、校舍設備齊全,保持清潔衛生。班級教室、專用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几淨,各類物件安置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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