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制度

教職工規章制度

制度3.19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教職工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職工規章制度

教職工規章制度1

坐班對象爲學校所有教職工,包括學校領導、專任教師、行政後勤及其他人員。

坐班時間爲教職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具體爲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處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爲8:00—11:30;2:30—5:30。

一、坐班紀律要求

1、在坐班期間,不上課的教師只能在辦公室或微機室、實驗室等處從事與教學有關的活動,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活動。

2、坐班期間,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譁影響他人辦公。若有家長或客人來訪,可到各年級接待室接待。

3、外出學習、培訓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坐班的,必須履行請假、銷假手續,不能履行手續的作曠工處理。

4、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坐班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中途離開。

二、坐班管理

1、坐班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負責辦公紀律以及衛生值日安排並檢查,每天由值日干部檢查到崗情況作好記載,各線領導協管,當日值日干部每天上、下午不定時抽查至少兩次。

2、學校領導因公外出必須報告校長,並通知值日干部及學校辦公室,其他時間學校領導與教職工一同坐班。

3、教職工坐班管理實行量化考評積分扣除制,對違反坐班紀律的及坐班未到的教職工按學校的考勤細則扣分,教職工坐班情況的積分每月由辦公室彙總一次,納入績效工資考覈。

教職工規章制度2

爲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特訂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請假當天不支付工資,病假按正常工資的80%支付,請半天假的以三小時計算。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XXX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許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四、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的,由當班老師自己負責,接送期間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的,情節嚴重的,則由值班老師負責。家長找幼兒園賠償的,幼兒園賠償後,保留對責任老師的追責權。

五、班級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後果有老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後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牀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七、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檢視記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八、飯前、飯後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週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後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乾淨,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乾淨,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老師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並上鎖,才能進教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爲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教職工規章制度3

爲配合學校全員聘用合同制的實施,加強依法治校,現將有關教職工考勤特作如下規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職工應按時上班,教職工在上班時間應堅守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離校的,應向教導處登記,以便聯繫。

二、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請,辦好手續,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用電話、口頭請假或有他人代遞假條,否則以礦工論處(特殊情況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憑醫院疾病證明書審批;急診就醫,應有急診病假證明書。凡需請病假者,本人或家屬應 及時報告學校,並持有關病歷等證明到學校辦理手續。

3、事假:有事必須向校長室請假(遇政治學習需徵得書記的同意),經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校。未事先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礦工處理。

4、產假:憑醫院有關證明,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天數執行。哺乳期內的教師上班後給予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規定時間)至孩子滿一歲止。

5、婚假:達到法定年齡結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喪假:直系親屬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喪假3天。

7、調休:凡需要調休者,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1小時起調,以整小時結算。教師調休由本人安排課務,如課務不能安排則按事假處理。政治學習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調休,且需徵得書記批准。

8、開會、進修:外出開會、進修一律見會議通知單,到教導處登記後,方可離校。教師應準時參加進修活動,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凡無故缺席者作礦工處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況外,上午十點後或下午三點後教工可外出就醫,但不享受堅守崗位獎勵。

(2)外出看病需到教導處登記。凡借看病爲由離校幹私事者作礦工處理。

10、節假日值班:不遲到、不早退,事先請假需經總務負責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規定

1、孕婦孕期照顧有關規定:

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量較大、孕期反應嚴重、身體健康不佳者(需醫院證明),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孕婦的實際情況,酌情給予一定的照顧。在照顧期間因不滿工作量,將酌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或年終獎勵。對處於經期女教工給予每月一次2小時以內的照顧,由年級組長負責考勤記錄。

2、礦工:

凡無特殊原因,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假期期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的均作礦工論處,按學校獎金分配條例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情節嚴重者將給予行政處分。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30天的根據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3、凡經學校或教育局批准調動的教職工,應及時想所調單位報到。

四、考覈辦法

考勤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進行二級管理。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按學校內部管理方案的有關條文扣罰獎金或工資。對嚴重違紀、不遵守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者,除加強教育、幫助、促其改正外,還將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並在各類獎項和有關考評中作相應處理。

教職工規章制度4

一、在學校規定的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必須請假

1、半小時以內的短假教師口頭向年級組長請假,行政人員口頭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後勤人員口頭向總務主任請假,作記錄備查不記考勤;半小時以上但不足兩小時的短假,由年級組長填寫《教職工請假記錄》;短假原則上不能影響課務。如突發緊急事件需要影響課務時,一般應由教師本人自行調課解決,並由年級組長告知教務處,由請假者承擔代課費。短假累計三次或累計時間達2小時算半天事假。

2、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寫好請假條,因病請假除急診外必須附上醫院診斷書或病假證明。急診憑單位領導簽字和急診診斷證明在3—5天內辦理補假手續。

請假批准後,持請假條到教務處或總務處備案,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課務。除特殊情況(如突然身體不適、發生意外情況)外,凡用電話請假、請人代辦請假以及事後請假一律無效,也不得私自請人代課或代班而擅離職守,否則作曠工處理。

每學期第一週和最後一週及“五一”、“十一”長假前後、學校重大集體活動期間原則上不批准事假。

3、請假期滿必須立即銷假,按時上班,如果需要續假,必須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4、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公傷假要有市級醫院的公傷證明,並也都要辦理請假手續。

5、教師在上班時間要離校參加函授進修、學習培訓與考試等,必須事先憑學習、考試通知單在學校請假,待批准後方可參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課需別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擔相應的代課費。主管部門和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除外。

6、批准假期權限:

年級組:兩小時以內的短假。

教務處、總務處: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長: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長: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個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需經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個月以上需經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請假,由校長批准;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校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請假。

教務處、總務處負責將員工請假情況在學校公告欄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據公示如實記載並有義務有權利到教務處、總務處查證覈實。年級組長批准的短假務必及時記錄在冊,否則學校不予認可,全部責任由年級組長自負。請短假出校園者務必在門衛室詳細登記(時間一欄由門衛填寫),否則按制度追究請假者和門衛責任。

附:有關各種假期的規定。

(1)國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

(2)寒暑假(限教師享受)

(3)結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週歲,女23週歲)十五天。

(考慮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師享有寒暑假,教師的婚假、探親假應儘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證教學秩序的正常)

(4)產假3個月,難產假3個半月,晚育兼難產假4個月。因醫院節育手術事故造成的計劃外孕流作公假,計20天。

(5)喪假:喪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職工一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過4天。

二、關於遲到、早退、缺席、中離、曠工的規定:

1、上班時間已到而無故未到崗(10分鐘內)即爲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無故提前離校(10分鐘內)即爲早退;在上班時間內未請假而中途離校(10分鐘內)即爲中離。

2、凡遲到、早退或中離超過10分鐘不足一小時則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經學校同意而無故不上班達 1 小時以上即爲曠工;兩次缺席算曠工半天。

三、開會出勤:

教職工政治學習、開會等集體活動以事先通知的時間爲準,除因公和事先請假以外,點名時未到現場即爲遲到,10分鐘後纔到算缺席,整個集會一直未到算曠工半天,提前離會算早退,提前離會時間超過10分鐘算缺席。

四、上課出勤:

上課鈴聲已響時,該上課的教師未到課堂即算遲到;上課10分鐘後纔到堂算曠課;中途無故離開課堂算中離,超過10分鐘算曠課;未到下課時間提前下課算早退,超過10分鐘算曠課。

五、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辦法:

1、每月月底統計一次出勤情況:年級組彙總後(含出勤統計、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報教務處,教務處、總務處分別報學校辦公室,經辦公室審查後(凡不符合請假程序、手續不完整的一律無效視爲曠工,並對批假者進行批評)送財務室一份,並張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覈時按全期出勤情況進行累計:事假、病假、遲到、早退、中離、缺席、曠課、曠工均要按相關規定扣除相應考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