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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實施細則

細則2.76W

爲使耕地和基本農田能得到切實有效保護,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了東陽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實施細則,下面是相關內容。

  東陽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根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農業廳《全面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的通知》(浙土資發〔2016〕5號)和《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國土資源局等三部門關於金華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實施辦法的通知》(金政辦發〔2016〕34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按照"以城帶鄉、以工補農"的統籌城鄉發展工作要求,透過建立耕地保護獎補制度,有效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充分調動村級組織和農民羣衆保護耕地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使承擔耕地保護任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能從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中獲得長期的、穩定的經濟收益,使我市耕地和基本農田能得到切實有效保護,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原則

耕地保護獎補應當遵循全面實施原則、分級負責原則、績效導向原則、公衆參與原則。

三、獎補範圍

全市行政區域內集體所有的耕地,耕地面積以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爲準。

四、獎補對象

承擔耕地保護直接責任的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的農戶。農戶耕地面積(實有面積),由所在的鎮鄉(街道)覈實、統計彙總並報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後確定。

五、獎補標準

耕地保護獎補資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獎補資金和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資金組成。村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獎補資金標準爲120元/畝/年,獎補時間自2016年1月1日起算。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爲90元/畝/年,按照《東陽市財政支援糧食生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東政辦發〔2015〕64號)檔案執行。耕地保護獎補標準將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提高發放標準。

六、獎補資金來源

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耕地保護獎補資金從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佔補平衡指標調劑收入、土地出讓金淨收益、耕地開墾費、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城鎮國有土地使用稅等資金中統籌安排。

農戶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主要從省下達給各縣(市、區)政府的農業支援保護補貼資金中統籌安排。

七、違法違規用地認定途徑和認定標準

耕地保護獎補資金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髮放與違法違規用地行爲直接掛鉤。違法違規用地發現途徑爲:

(一)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發現的;

(二)土地執法巡查發現的;

(三)信訪舉報查實的;

(四)農業生產檢查發現的;

(五)其他經查實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爲。

當年發生未經批准的建設佔用土地、超標準農村道路、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破壞耕地耕作層等認定爲違法違規用地行爲。

所在村(社區)當年發生違法違規用地行爲,自行糾正到位的扣發當年度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20%的耕地保護獎補資金,未能自行整改到位的全額扣發當年度所在村(社區)耕地保護獎補資金。

所在村(社區)連續兩年發生違法違規用地行爲且未能自行整改到位的,連續三年全額扣發年度所在村(社區)耕地保護獎補資金。

八、補償資金的發放與使用

保護耕地獎補資金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原則上每年支付一次,資金分配方案、分配結果實行市級、鎮鄉(街道)級和村級公示制度,接受羣衆的監督,公示期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的,每年6月底前將上一年獎補資金髮放到位,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和延遲發放。獎補資金髮放方式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各鎮鄉(街道)按照獎補標準將耕地保護獎補資金撥付到村(社區)作爲耕地保護專項資金。

(二)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按照我市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綜合改革試點方案進行發放。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獎補資金主要用於農田基礎修繕、地力培育、耕地保護管理等,在確保完成耕地保護任務並符合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相關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也可用於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等。資金實行"村帳鄉鎮代理",由農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和民主議事規則,制定資金使用方案,報鎮鄉(街道)人民政府批准後,按規定使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耕地保護獎補工作任務重、涉及面廣、工作要求高,市政府決定成立東陽市耕地保護獎補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府辦分管副主任、市國土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農業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國土、財政、監察、農業、統計等有關部門分管領導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國土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耕地保護獎補工作具體事務。各鎮鄉(街道)也要建立相應的耕地保護獎補工作機構,加強本轄區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落實工作職責

鎮鄉(街道)負責不同類型耕地面積到戶的調查、統計彙總以及公示、獎補資金申請、發放等工作。市國土局依據土地利用現狀及違法用地情況,負責制訂集體經濟組織保護耕地獎補資金年度預算方案,並會同市農業局對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財政局牽頭,市農業局配合整合農業三項補貼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制訂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年度預算方案。市財政局負責將耕地保護補償資金和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及時將獎補資金撥付給各鎮鄉(街道),並做好資金管理和使用以及監督檢查工作。市審計局負責將獎補資金髮放使用列入鎮鄉(街道)領導幹部耕地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審計內容。

(三)建立評估監管制度

市監察局和審計局要建立獎補資金評估、審計等監管制度,參與耕地保護獎補資金的監管,確保獎補資金有效、安全執行。並定期開展耕地保護獎補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工作,對違反耕地保護獎補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