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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爭徵求意見

細則2.73W

近日,《菏澤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下面是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菏澤市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出臺,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爲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10日。據瞭解,《細則》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和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都提出明確要求。

如您對《細則》有更好的意見和建議,可信函郵寄至:菏澤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管理處,城區客運科(收),郵編:274000,地址:菏澤市牡丹路639號。也可電子郵件發送至。還可發送傳真至0530-5139962,請在傳真首頁註明“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意見建議。

網約車平臺公司起承運人責任 保留相應數據

據瞭解,爲更好地滿足社會公衆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規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爲,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0號)等有關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菏澤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在菏澤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細則》。《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爲依託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資訊,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所稱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絡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同時,《細則》對網約車平臺公司和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都提出明確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並將車輛相關資訊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細則》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範、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並將駕駛員相關資訊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臺發佈的資訊內容、用戶註冊資訊、身份認證資訊、訂單日誌、上網日誌、網上交易日誌、行駛軌跡日誌等數據並備份。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公佈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程計價方式,明確服務項目和質量承諾,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如實採集與記錄駕駛員服務資訊。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提供駕駛員姓名、照片、手機號碼和服務評價結果,以及車輛牌照等資訊。

《細則》提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設和完善政府監管平臺,實現與網約車平臺資訊共享。共享資訊應當包括車輛和駕駛員基本資訊、服務質量以及乘客評價資訊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網約車市場監管,加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與證件核發管理。

通信主管部門和公安、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網約車平臺公司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資訊、違反互聯網資訊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絡和資訊安全、應用網約車服務平臺發佈有害資訊或者爲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佈有害資訊提供便利的行爲,依法進行查處,並配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依法處置。

同時,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同時將網約車平臺公司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予以公示。出租汽車行業協會組織應當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依靠法律法規監管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駕駛員等單位和個人

據瞭解,網約車平臺公司、網約車駕駛員等單位和個人違反本細則規定的,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同時,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妨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約車管理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服務質量測評,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本區域網約車平臺公司基本資訊、服務質量測評結果、乘客投訴處理情況等資訊。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範圍內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登記、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資訊。

各部門上下聯動 建設完善政府監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