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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邏輯結構

金剛經1.6W

綜觀《金剛經》,不但有其清晰的主題,並且其邏輯結構也很嚴謹,層次分明,一目瞭然。這無不說明佛陀說法度生的權巧方便、化導有方;譯人的翻譯水準之高超,義理組織之周詳,於此可見其一斑矣。

據說古印度的邏輯學就是人們常常所說的“五明”中的因明學,所謂的“宗、因、喻”三。 “宗”就是指所立的論題; “因”就是爲了說明“宗”之所成立的緣由; “喻”就是用淺顯易懂的比喻、事例說明“因”所闡述的道理。即就是先“標宗”,立論題,次“述因”,擺事實、講道理,後“舉喻”,舉例子、打比喻,以做進一步的淺近說明,以達到預期的功效。也是“宗——因——喻”這樣一個循環的過程。佛陀當年說法也採用這種因明邏輯,也就是說以“宗、因、喻”的形式進行闡述、論證佛法的真理。

作爲邏輯學的一種,因明又與內明有所不同,內明是指佛教的內典因明學。而因明的宗又與佛典的宗有着根本不同的內涵,因爲佛典的宗是整個佛法的核心部分,也是佛陀說法的宗旨所在。如小乘佛典的宗旨是以明“人空”爲主,大乘佛法的宗旨是以明“法空”爲主。一般的經只有一個宗,如《佛說阿彌陀經》以信願行爲宗, 《金剛經》以發菩提心爲宗等。因明的宗是論辯者自身所要闡明的觀點,像這樣的宗,一部佛經可以有很多個。在因明學中,宗、因、喻三是同等的重要,若無因,宗則難以成立;若無宗,因則無所歸;若無喻,則難以說明因之正確,宗之成立。所以,標宗、述因、舉喻三者是同等的重要,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

佛陀在《金剛經》中,爲了開啓人們的菩提心,發揚菩薩的入世度人精神。圍繞須菩提的三問,首先闡述欲發無上菩提心者須先“降伏其心”的必然性,次則說明菩薩廣行六度時應“無住生心”的不可或缺性,後則詳述諸佛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的“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的深奧道理。這是告示人們,由因趣果的一條層進式的漸次修行道路,也是佛陀說法遵循因明邏輯規則的明證,使抽象難懂的道理顯得有條理化,也易於人們理解接受。

在《金剛經》裏,佛陀爲了論證“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重要性,大概分了三步進行論述。因爲此句是全部經文的節骨眼,是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遠離“四相”的具體落實,是菩薩“上求佛道、下化衆生”的必由之路。佛陀有次第地先開示人們,要遠離四相樹立佛法正確知見。如經雲: “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 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接着又示其“住心”之方,令其付諸於實踐。如經雲“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佈施,所謂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佈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佈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最後佛陀又結示受持、讀誦、演說、流佈此經的種種福德,勝於“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佈施”的福德。而流佈此經的最佳方式在於“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佛陀這種由“觀念——行爲——觀念——行爲”,互爲裏表,層層深入的,像“庖丁“解牛”似的論證方式,是有很強的邏輯征服力的。爲了證明自己所說的正確性,啓發人們的深信心,破除人們的疑惑,不惜脣舌地花費了大量時間宣說了種種菩薩所應行的理論根據。就如在正宗分中,佛陀接二連三地問了三十個“於意云何”,分別就十方世界、如來色相、五眼六通、小乘四果、授記有無、佈施忍辱、來去有無、諸相非相、菩提無法、淨土度生、說法有無等一系列問題進行激烈精彩的論述。終於從“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角度出發,徹底打破了“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的僵局;以“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無相行施精神,唱出了“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的寒梅考驗,證明了“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的千古鐵案。

作爲因明的邏輯學,不是完全專注於空談理論,而在於舉例及喻說,以期達到人人心悅誠服的真實可信才行。爲了說理的透徹,特別是爲了能取信於人們, 《金剛經》中就列舉了許多的事例,並以恰如其分的比喻作了說明。如在闡述“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時,以佛陀自己的往昔修因事例作了有力明證,文雲: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在闡述得諸佛授記無法可得的道理時,又以自己當年得記爲例說明,經雲“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所有這些都是很好的例證說明。

爲了發揚“無住行施”的菩薩道精神,可謂是佛陀苦口婆心,以“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的身份,告慰須菩提說: “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故,應如是佈施”;又恐衆生難以徹底深信奉行,則以種種譬喻說明了住與不住的利害關係,如文雲:“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佈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佈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經中像這樣的比喻是很多的,舉不勝舉,不再列舉說明。

綜觀《金剛經》經文:主要是以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爲宗,展開了探討,以種種譬喻、因緣、本生等故事爲證據,說明“離相伏心”、 “無住生心”的般若妙用,此經除了“發菩提心”這個大宗外,還有幾個小宗,也都採用了同樣的說理方法。如“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等。當然這些小宗也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相互關聯的,都是圍繞“發菩提心”這個宗趣而服務的,相互間的歸趣是統一的。

總之, 《金剛經》體現出了因明邏輯學的宗、因、喻的特色,再加上優美的語言文字,具有很高文學價值的。從宗而因,由因而宗,因宗一致的邏輯推理來說,可謂是達到了恰到好處的境界。而其中的“喻”說體現出了佛陀說法普被三根的悲心,也爲經文增添了色彩,處處顯示了經文組織結構的嚴謹,讀後回味無窮。

拓展閱讀:金剛經40句經典語錄

1.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2.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3.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佈施,所謂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

4.應如是佈施,不住於相。

5.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6.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7.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8.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9.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10.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11.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12.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13.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14.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15.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16.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17.若心有住,則爲非住。

18.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

19.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20.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21.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

22.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23.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24.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25.一切法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

26.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27.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心。

28.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29.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

30.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31.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32.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33.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

34.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35.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

36.所作福德,不應貪着。

37.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38.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39.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40.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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