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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詞和答辯狀的區別

答辯狀2.85W

代理詞和答辯狀的區別是什麼?那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介紹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代理詞和答辯狀的區別

代理詞和答辯狀的區別:

首先,兩者的定義不同。

民事答辯狀是指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它是與民事起訴狀和民事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原告向第一審人民法院起訴後,被告就民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就上訴狀提出答辯狀。

代理詞是指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託的代理人,在法庭審理的辯論階段,爲維護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權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發表或庭審後向法院遞交的綜合性的代理意見

從兩者的定義來看,不難看出,答辯狀與代理詞內容明顯不同。

其次,兩者的內容不同。

從民事答辯狀和代理詞定義來看,答辯狀內容是針對的`是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的上訴狀內容,被告或被上訴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駁的意見。而代理詞的內容,是針對一審或二審全案內容所闡述的觀點及對原告或上訴人觀點,提出反駁觀點的全面、綜合的意見,包括答辯狀內容。

再次,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包容與被包容的關係。

代理詞內容包括了答辯狀的內容。而答辯狀的內容並不以怨報德代理詞的全部內容,僅是代理詞中的一部分內容。

透過上述內容的闡述,律師在代理被告或被上訴人的民事訴訟中,在撰寫答辯狀和代理詞時,應當注意撰寫答辯狀和代理詞兩者內容的區別。不能用答辯狀的內容來代替代理詞的內容。

答辯狀與代理詞的撰寫

一、周密分析,整體把握

該案中,對方訴我方侵權,並列舉了大量的事實。代理人首先要思考的是,這些事實是否真實,原告的觀點有無法律依據,其觀點主要的突破點在何處,如何突破,最後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在對這些問題和與案情相關問題的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我方的備選方案。經過分析比較,確定代理方案。答辯狀和代理詞反映出的觀點、撰寫的側重點、撰寫的具體方式,應在代理方案中確定下來。答辯狀與代理詞的撰寫,應當基於對案情的全面掌握、對代理方案的精確的設計以及對案件審理進程較爲準確的預測。

二、互爲表裏,相輔相成

答辯狀以陳述爲主,略作分析,重在講明事實;代理詞以論證爲主,夾敘事實,重在闡述我方的主張的合理性以及對方主張的荒謬性。二者互爲表裏,相輔相成,既各有側重,又渾然一體。

在三份答辯狀中,三個被告從各自的角度向法庭陳述了與案件有關的事實:董事會是原告的最高權力機構和最高管理機構;甲公司是原告的主要投資人,爲創辦原告投入了大量資金;甲公司在特殊情形下按董事會決定代管原告的公章;丙某是原告的辦公室人員、負責財工作的人員,依兩投資人約定管理原告的公章;在因故請長假後按原告董事會的決定將原告公章交甲公司代管;丁某從未保管過原告的公章等等。

代理詞着重對上述事實在邏輯層面和法律層面上進行分析,並歸納出:甲公司只有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的使命,而斷無侵害原告合法權益之可能;甲公司、丙某管理公章的行爲是其職務行爲,其行爲的後果歸屬於原告;甲公司、丙某、丁某在職務範圍內所從事的行爲均爲原告自身的行爲;丙某、丁某與原告的關係是勞動合同關係,在職務範圍內發生的糾紛是勞動合同糾紛,與原告間不存在侵權關係。

三、前爲鋪墊,後爲昇華

如上所述,事實構成答辯狀的生命和靈魂。刪繁就簡,準確明瞭的陳述,使法庭能夠對整個案件事實有比較清晰全面的瞭解,對被告方所持觀點有概要了解。

代理詞不是對答辯狀進行簡單地重複,而是對答辯狀中的觀點進行再次提煉,進行昇華,形成更加鮮明並呈遞進關係的觀點: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常理;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邏輯;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法理。最後,自然而然地得出一個結論: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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