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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廢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廢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1

(1)各店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店內設立廢品臨時存放點。車間內廢品(不含客戶需帶走的舊件)每日集中到廢品臨時存放點,進行分類存放,整理結果納入各店每日的車間現場衛生檢查項目進行評比考覈。

(2)產生廢品的班組要及時指定專人每天下班前區分可利用件和完全廢品件。並設定明顯的標識進行區別存放。

(3)廢金屬、廢電瓶、廢輪胎、廢機油在進行處置前必須告知廢品回收主管人員。除此以外的廢品如:紙皮、塑料瓶等因其產生週期較短,存放不方便,可由各店相應班組自行處置,但應事前告知前臺派人隨行監督、收款。

(4)變賣廢品時要先報告店長,必須有經手人、見證人兩人在場,並如實填寫《舊件、廢品回收登記明細表》。當店自行處置廢品時必須有前臺派人隨行監督、收款。否則將按“私自處理廢品”論處。

(5)變賣廢品所得款項必須立即上繳財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佔用。

(6)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罰則:凡私自處理廢品者,一經發現將處以500元/人次的罰款。此處所指“私罰則:自處理廢品”係指當店、當組在未告知廢品回收主管人員的情況下處理廢品的情形。

廢舊回收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爲了加強廢舊金屬收購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廢舊金屬收購及銷售、存儲、運輸和相關治安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廢舊金屬包括生產性廢舊金屬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

生產性廢舊金屬,是指用於建築、鐵路、公路、廣播電視、電力、電信、水利、市政設施及其他生產領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的金屬材料和金屬製品。

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是指用於生活的資料、小型農具等已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的金屬材料和金屬製品。

第四條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廢舊金屬收購的治安管理,依照本條例對廢舊金屬收購、銷售、存儲、運輸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履行下列治安管理職責:

(一)對從事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個人進行許可;

(二)對開辦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和從事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個人進行備案;

(三)指導督促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和個人建立落實治安管理制度;

(四)組織對廢舊金屬收購從業人員進行免費治安培訓;

(五)建立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和個人資訊記錄制度;

(六)對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治安管理資訊傳輸情況和視頻監控系統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治安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八)對涉及廢舊金屬收購的違法行爲以及接到的舉報進行調查處理;

(九)向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和個人及時通報尋查的贓物;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廢舊金屬收購的行業協會(以下統稱行業協會)應當制定廢舊金屬收購的自律性規範,完善治安管理的相關規定,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廢舊金屬收購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收購、銷售、存儲、運輸廢舊金屬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條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建立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已建立廢舊金屬收購市場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經營場所應當統一設定在市場內。

第八條建立廢舊金屬收購市場應當符合城鄉發展規劃。廢舊金屬收購市場開辦後15日內,開辦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三)治安管理制度、治安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及其培訓證明;

(四)市場出入口、過磅處等主要通道和存儲點安裝、使用視頻監控設施的情況;

(五)傳輸治安管理資訊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

第九條廢舊金屬收購市場經營負責人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下列工作:

(一)市場治安巡查;

(二)對市場內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三)進出市場貨物的門衛檢查和過磅監督、登記;

(四)對有贓物嫌疑的貨物進行檢查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向市場內的單位和個人通報公安機關尋查贓物的情況。

第十條從事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和個人,在取得營業執照後,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許可。

申請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具有經營場所房產證或者3年以上租賃合同;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負責人在經營場所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三)經營場所的出入口、過磅處、存儲點有視頻監控設施(在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內經營的除外);

(四)能夠傳輸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治安管理資訊(在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內經營的除外);

(五)有治安管理制度或者遵守治安管理承諾書;

(六)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周邊距離1000米以外,在鐵路、礦區、機場、港口、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軍事禁區和金屬冶煉加工地的周邊距離500米以外。

公安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覈,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予以許可;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向社會公佈。

第十一條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和從事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有關閉、歇業、合併、遷移或者變更名稱和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等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情形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原備案機關重新備案或者向原許可機關辦理註銷、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出售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應當送交公安機關公佈的單位或者個人收購,同時出具相關證明和物品清單。

第十三條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收購單位和個人應當查驗、留存、錄入出售單位和個人出具的證明和清單,並在收購當日向公安機關傳輸下列資訊:

(一)出售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二)出售人(經辦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以及聯繫方式;

(三)出售物品的名稱、數量、照片等。

錄入的資訊應當儲存3個月以上。

在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內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經營者按照前兩款的規定,負責向公安機關傳輸相關資訊。

第十四條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保證視頻監控設施每日24小時不中斷執行。監控資料應當留存30日以上,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收購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應當統一存儲在經營場所內。禁止在經營場所外存儲。

第十六條從事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經營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第十七條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和個人從事流動收購的,應當持單位證明或者本人身份證明到行業協會進行登記,領取統一標識。

第十八條行業協會應當定期收集本行業治安資訊,建立完善流動收購人員及其活動區域的資訊臺賬,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情況。

第十九條廢舊金屬收購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下列物品:

(一)爆炸物品和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二)鐵路、公路、電力、電信、廣播電視、水利、測量、礦山、國防和市政設施等未報廢的專用器材;

(三)機動車的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

(四)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歷不明的物品。

第二十條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或者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撤銷。

第二十一條未經許可從事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收購的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對單位並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未領取標識從事流動收購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和個人不按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註銷、變更手續和重新備案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收購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列物品的,由公安機關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收購本條例第十九條第四項所列物品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物品,可以對單位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並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廢舊金屬收購市場建立後不備案的;

(二)不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錄入、留存和傳輸資訊的;

(三)將監控資料擅自刪改、挪作他用的;

(四)擅自改變治安管理設備、設施用途或者無正當理由停止其正常執行的;

(五)在經營場所外存儲生產性廢舊金屬的。

第二十六條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和個人因違反本條例規定被公安機關累計處罰6次或者在1年內被處罰3次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業整頓;停業整頓後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銷許可。

廢舊金屬收購市場未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導致市場內的經營者1年內發生2次以上嚴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許可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擅自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或者接到舉報後不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對取得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條件而不撤銷許可或者發現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爲不予查處的。

安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30篇)

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爲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範文(精選3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管理制度1

一、爲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複印件。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安全管理制度2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

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檔案,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QS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

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

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

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溼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爲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生要求

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衛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於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安全管理制度3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檔案並複印備查);爲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

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儲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爲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僞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資訊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僞造食品產地,不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安全管理制度4

爲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範圍與證照要求:

(一)本單位銷售的食品爲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並以“x”號結束);

(二)本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覈准的許可範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範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爲。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四、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僞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菸。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着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5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覈,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覈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6

一、爲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臺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設備、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設備、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衛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衛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爲防止人爲透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污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7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後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爲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覆沖洗或反覆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並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後的物品應保持乾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櫃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櫃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裏,煮沸後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後,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庫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應按不同種類、分架、隔牆、離地分別存放,每天定期進行打掃,保持整潔,要求離地面375px,離牆250px擺放整齊。

二、食品庫房要明亮通風,早開窗、晚關窗,定期檢查、翻曬、防止黴變事故。

三、米麪、食用油、食品、調料等物質入庫要逐件進行質量驗收,對過期或變質不符合質量的食品不得入庫。

四、對入庫後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存放的時間,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值期的食品,採取措施及時處理。處理前必須與正常食品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記,以防繼續使用。

五、注意各庫房清潔衛生,每週小掃除,每月大掃除,保持庫房內、冰箱內無腥臭味。

六、冰箱、冰櫃每兩週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櫃內存放的食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肉類於水產品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冰箱、冰櫃內的各種食品要與冰箱、冰櫃周邊保持一定間隙,盛裝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蠅、防鼠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蟑螂和有害昆蟲及其子生條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機個人生活物品。

涼拌菜加工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爲了保證涼拌菜的衛生,加工涼拌菜要做到“五專”:

(1)專人:固定專人加工涼拌菜;

(2)專室:專爲加工涼拌菜用的加工間,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無關的物品。

(3)專用工具:加工涼拌菜用得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嚴禁於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專用消毒設備:加工涼拌菜前進行紫外線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不要在裏面。

(5)專用冷藏設備:涼拌菜加工間的冰箱專供存放涼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崗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消毒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進入涼拌菜間蔬菜,必須在涼拌菜間摘洗乾淨,在進入涼拌菜間消毒後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涼拌。據食用時間越短越好。注意盛放涼拌菜的盤子不能重疊堆放,以防盤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涼拌菜要冷藏儲存,冷藏儲存時間不得超過1天。

五、涼拌菜間內的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每日進行清洗消毒。

六、嚴禁在涼拌菜間內加工肉、禽、水產品、蛋等動物性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8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爲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資訊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採購制度

1、爲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麪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採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9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爲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採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儲存期限爲該食品保質期滿後半年,無保質期食品儲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衆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範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註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資訊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透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牆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儲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並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管理制度10

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四、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五、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透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安全管理制度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儲存,儲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安全管理制度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儲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安全管理制度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安全管理制度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識培訓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安全管理制度用具清洗消毒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安全管理制度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農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僞劣商品現象較爲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羣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爲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僞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爲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佈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黴。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爲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安全管理制度11

爲規範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誌並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儘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檯、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鏽、板不黴、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八、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安全管理制度12

爲規範餐飲服務麪點加工管理,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並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三、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後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麪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當餐未用完的麪點,應妥善儲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櫃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儲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六、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麪機、麪條機等,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曬乾備用。

七、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麪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乾淨後定位存放。

安全管理制度13

爲規範餐飲服務涼菜加工,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固定專人加工製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涼菜間,涼菜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三、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涼菜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啓30分鐘以上,開啓空調,使室內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記錄。

五、供加工涼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間。

六、涼菜間的設備、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

七、涼菜間內冰箱必須專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鮮紙密封儲存於冰箱中,不得重疊存放。

八、各種涼菜裝盤後不可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視窗進行,禁止傳菜人員直接進入涼菜間端菜。

九、各種涼菜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使用的應存放於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需要加熱的按規定進行再加熱。

十、加工結束後,做好設備、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內衛生,開啟紫外線燈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安全管理制度14

爲規範餐飲服務裱花加工製作,保障公衆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固定專人加工製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裱花間,裱花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易戴口罩。

三、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裱花間,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裱花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裱花製作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啓30分鐘以上,開啓空調,使室內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記錄。

五、鮮蛋應清洗(必要時消毒)後再使用,冰蛋根據使用數量融化,當天融化、當天使用、當天用完。奶油要專櫃低溫儲存。

六、裱花間的設備、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

七、蛋糕胚應在專用冰箱中貯存,貯存溫度10℃以下。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儲藏溫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不得超過20℃。

八、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

九、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十、加工結束後,做好設備、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內衛生,開啟紫外線燈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安全管理制度15

1、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於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誌或者區分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4、烹調後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竈上、竈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安全管理制度16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後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製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焊,不得配製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檯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後,及時清理配餐間衛生,確保配餐檯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衛生,開啟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安全管理制度17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設備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涼菜。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安全管理制度18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後勤組長爲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爲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並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採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採購有後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採購原料必須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儲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採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採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僞劣食品,採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並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採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選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並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覆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儲存48小時,並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範、整潔、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後洗淨,用前消毒,消毒後要用紗布蓋好,並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並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週大檢查,用後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面板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症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後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櫃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安全管理制度19

1、餐具用具衛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

(二)洗刷餐飲用具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準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滌、消毒餐飲用具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四)消毒後的餐飲用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櫃內備用。餐用保潔櫃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存放櫃上必須有明顯標誌。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間保持清潔衛生,並配有防蠅、防鼠設備,購回的原材料先進粗加工間,食品分類上架。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過程中,應首先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加工肉類操作檯與蔬菜操作檯分開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對洗肉池、菜板、操作檯及用具進行消毒。

3、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一)嚴格執行各項衛生制度,食堂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食堂清潔衛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時、定區、定質量,每天消毒,並做好記錄。

(三)管理人員及保健醫生每天對食堂衛生進行檢查,每週組織全園大檢查,並作好記錄。

(四)環境衛生要求:食堂清潔衛生,無垃圾,無積水,無污垢,牆腳、屋頂、屋腳無蜘蛛網,洗碗池無沉渣,下水道通暢無阻,抽油煙機無油垢。

(五)餐具衛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保潔櫃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後立即放入保潔櫃,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潔,生熟分開,並有明顯標識。竈臺、案板清潔無污垢,無油膩,毛巾分類專用,冰箱廚櫃定期消毒。

(六)庫房檢查:按庫房管理制度執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飪好的食品分放進明顯標誌的容器內(盆、桶),並作好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少將保持清潔。

(二)幼兒食品煮熟後,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煮熟後的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

(三)在烹飪後,到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後使用。

5、食品衛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原料。

2、保管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原料。

4、各班老師不給幼兒食用變質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潔材料存放和包裝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

1、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2、生熟食品隔離。

3、食品與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水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蒸汽或開水消毒)。

(四)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五)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2、幼兒園成立“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制定嚴格的檢查、落實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把責任逐級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一級抓一級,逐級負責,定期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3、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所在市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嚴格執行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幼兒園食堂規定的設施、人員配置標準,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檢查。

4、幼兒園食堂應當建立各種食品衛生安全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5、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衛生法”爲準繩,定期組織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各項法律法規與營養知識的學習和培訓,並進行考覈。

6、落實“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各類檢查評比活動及從業人員基本功大比武活動。

7、食品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1、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4、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儲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當天的需要量定購和烹調。

5、嚴格執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等一系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檢查竈具、各電器開關是否關閉。

7、冬夏季節供應點心、午餐,做到“五熱”、“五涼”,出食堂的飯、菜、湯必須加蓋。

安全管理制度20

爲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採購,加工腐爛、變質、黴爛的肉類、奶類、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五)凡患有面板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應禁止從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工作。

(六)把好食品採購、驗收關,防止有毒食物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鹼、小蘇打、明礬、去污粉、清潔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八)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九)一旦發生事故,應保持現場應有狀態,防止當事人擅自毀掉可疑食物,應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採集病人排泄物或嘔吐物樣品,及時送交衛生管理部門,以備檢查,聽候處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預防火災、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

(二)加強火源管理,油竈、煤氣爐竈、電熱設備及電源控制櫃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三)隨時消除油漬污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菸。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三、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竈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並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四、食堂、食品衛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爲切實做好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飲食衛生、安全,特訂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組織食堂員工學習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機關對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檔案精神,組織員工參加衛生部門組織的衛生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根據衛生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食堂實際情況,備齊各功能用房,配全相關設施,並將設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實責任,切實發揮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員須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崗證上崗,並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鍊,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場所吸菸。

(四)各衛生區域、各庫房、各加工操作間、各硬件設施等的衛生責任人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打掃、擦抹,及時清理雜物等。

(五)嚴把採購、儲存食品衛生關。杜絕採購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絕用腐爛變質及其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規範採買肉品渠道,查驗肉品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同時做好必要記載,做到貨證相符。

(六)用專用水池洗刷餐具;用專用消毒櫃對餐具進行消毒;用專用保潔櫃存放餐具。

(七)規範備餐間設施,充分發揮備餐間功能。庫房、設施、環境衛生區域的打掃、檢查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及時打掃,不留污物、灰塵。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場所進行;葷、素食物清洗分池進行;生、熟食物分開存放;冷藏、冷凍設施正常運轉。冷藏櫃的霜不得超過5毫米。確保庫房加工間通風、無鼠蠅、無灰塵。

(九)供應的熟食特別是葷菜須充分加熱。

(十)食堂夥管定期檢查食堂衛生,發現問題現場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爲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化膿性成滲性面板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五)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個人衛生不良不能上崗。

六、幼兒園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爲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配餐員在分配飯菜時,每樣湯、菜、飯均須留樣,每樣不少於100克。分別放入留樣盒內加蓋並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及時儲存於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5攝氏度左右。

(二)飯菜留樣必須保留四十八小時後方可倒掉。

(三)留樣前,必須對用於飯菜留樣的容器進行清洗、消毒殺菌。

(四)食堂廚師必須負責對留樣食品的檢查,並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樣人”等的留樣記錄,以備查驗。

七、食品原料採購索證制度

(一)採購員要認真按照學習,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要求。

(二)採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注意檢查覈對。合格證明中記載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必須與產品相符,不得塗改、僞造。

(三)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採購部門妥善儲存,以備查驗。

(四)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黴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給的食品。

(六)採購乳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食物油、調味品、冷食製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口岸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七)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好記錄。

八、庫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二)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三)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六)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結霜不得超過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裝。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須加蓋。不得混放。

九、防食物中毒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班長、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製作,不購買現成的食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庫存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黴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3、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牆、離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發要生熟分開。用具要有標識。

4、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後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5、飯菜按量製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6、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並做好詳細記錄。

7、非食堂人員嚴禁進入食堂。

8、各班教師、保育員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兒衛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安全管理制度21

1、非廚房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裝紗門、紗窗,做到防蠅、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溝要安裝防鼠網。泔水桶、垃圾桶要加蓋,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3、食堂內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藥品要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專人配比使用。

4、採購有包裝食品,必須有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保質日期及產品檢驗合格證。

5、食品應分類保管存放,應在安全期內使用。

6、幼兒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須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以上,每個食物樣品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7、冰箱有專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週清潔消毒一次。不得購買腐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8、食堂遠離小朋友活動區,嚴防幼兒進入。蒸飯箱不能放在食堂外,電熱開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內。以免影響保教人員開啟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檢查食堂門窗、水電、煤氣是否關好,防止失竊、失火、投毒等事故的發生。

10、食堂內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定期檢查維修,操作人員應熟悉操作規範,確保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22

一、充分利用“三防”設施,保持配餐間的清潔衛生,發揮其對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潔功能。

二、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前着裝要整潔,手經過消毒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發飯菜。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不能對着成品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要洗手。

四、分發飯菜時,先檢查盛裝飯菜的容器是否清潔、衛生,經過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圍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飯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檯或架子上。

六、未經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非配餐間的工作人員,在配餐時不得隨意出入配餐間。

七、領取飯菜的老師不得進入配餐間,飯菜由配餐間工作人員送出配餐間。

安全管理制度23

爲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餐飲服務經營行爲,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爲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複印件),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原料採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採購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檔案;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採購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採購清單。

三、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記錄制度。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進貨票據。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採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儲存備查。記錄、票據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安全管理制度24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乾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並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釐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定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菸。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安全管理制度25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臺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儲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儲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安全管理制度26

爲加強學校餐飲安全管理,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應的規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學校校長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學校食堂必須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餐飲服務許可證》應懸掛於醒目處。

3、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並隨身佩戴上崗。

4、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製售工作。學校要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應建立統一規範的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落實監督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6、專職(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督促並落實從業人員衛生規範、清洗消毒操作規範、食品採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庫房管理規範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並做好記錄。

7、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保持個人衛生。

8、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9、餐飲用具每班用後應洗淨,餐飲用具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

10、食品原輔料必須到持有有效證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採購,並向供貨方索取本批次產品合格的衛生檢驗(疫)報告書和供貨票據。並建立食品原輔料採購索證登記臺賬,對所購進的食品及基原米進行詳細登記,做到索證資料齊全,登記臺賬清晰。

11、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物。

12、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13、搞好操作間衛生,冷藏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並有明顯標誌。

14、保持庫房整潔,食品應做到有分類、有標誌、離地隔牆保管。

15、及時處理好垃圾,垃圾桶應有蓋和標記,搞好“三防”(防塵、防蠅、防鼠)工作。

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或用回收食品爲原料加工食品。

17、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信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27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會同質管部負責公司職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覈工作。

2、員工質量教育培訓要有年初總體計劃,計劃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每一次培訓還要有具體的培訓安排,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新的法律、法規的頒佈,公司應隨時調整培訓計劃。

3、公司對驗收、養護人員要加強培訓,且每年的培訓按規定不少於16學時。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按計劃組織開展公司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指導分支機構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訓要採用多種方式進行:發放學習材料自學、集中授課、外出專業培訓、接受上級藥監部門的培訓等;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

6、培訓內容要包括《中國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列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有關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各項制度、職責等。

7、新招員工上崗前均需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考覈合格者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滿再次考覈,經考覈合格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轉爲本公司正式職工。考覈不及格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考覈仍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對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時,對轉崗員工應進行新崗位質量職責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訓。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覈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辦公室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10、員工培訓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覈方式,並將考覈結果存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每次培訓進行考覈和總結。

11、培訓、教育考覈結果,應作爲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爲職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應不斷總結職工培訓教育經驗。同時借鑑外部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培訓教育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制度28

爲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儲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儲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後存入冰箱內,並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儲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安全管理制度29

爲保證保健品質量,保證職工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及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合格者方可從事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健康檢查,負責衛生監督檢查。

3、新工上崗、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試用期。

4、健康體檢應在具備體檢資格的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進行。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或找人替檢行爲。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痢疾、傷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注意個人衛生。

安全管理制度30

爲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證所經營保健食品的質量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質量管理部是負責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2、質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購、入庫和銷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須存放在不合格品區,掛有紅牌標誌,不合格品庫設專人、專帳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檢查保健食品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保健食品,應開具停售通知單,及時通知倉儲部、業務部門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區。發現假、劣產品,要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貨。

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查、檢驗判定爲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發文、通知查處發現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並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將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區。

6、在庫過期失效、破損保健食品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審批表》,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移入不合格品庫,銷燬時倉儲部應填寫《銷燬清單》,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審覈後,由總經理批准。

7、銷後退回、配送退回的質量可疑保健食品,驗收員及時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不合格後,移不合格品庫。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燬應有記錄,儲存二年。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會同業務部每半年對不合格保健食品情況進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以便及時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減少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