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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補貼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農業補貼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農業補貼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政府爲了實現其農業發展、農村穩定和農民增收等目的,透過法定方法和方式將政府的財政收入轉移支付給特定的農業生產對象進行補貼,簡稱農業補貼。多年來,我國採取了多種農業補貼措施,促進和改善了農業的發展。但是,目前我國農業補貼還存在諸多問題,如何改進完善我國的農業補貼制度並適應WT0《農業協定》規則十分重要,必須正確面對,妥善解決。

一、我國現行農業補貼制度及其特點

(一)我國農業補貼制度的主要內容:農業補貼內容主要包括:

1、直接補貼。一是糧食直補。如2004年起,國家按照實際種植面積,直接給農戶發放補貼;二是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2006年起,國家對農民購買農業生產資料給予直接補貼;三是農機具購置補貼。2004年開始,國家針對有對農業生產者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部分補貼;四是畜牧良種補貼。該政策的目的在於透過品種改良加快畜牧業發展;五是農業保險補貼。國家爲支援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而對相關業務的保費給予一定的補貼。

2、間接補貼。即運用價格政策措施和市場干預等手段,向農民提供間接補貼。一是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從2004年開始,當市場上的糧食價格低於國家最低收購價時,政府部門委託符合條件的農糧企業按照最低收購價收購農民手中賣不出去的糧食,從而實現穩定市場和保護農民利益的目的。二是2008年開始,執行糧油臨時收儲政策等收儲措施。

(二)我國現行農業補貼的特點

1、農業補貼具有特殊性。我國對農業進行補貼的根本原因在於農業生產是不可替代。農業生產對自然氣候的依賴性很強,市場風險非常大,同時農業也是食品供應的唯一來源,也是諸多工業生產領域重要的`原料來源。所以國家對農業的補貼直接關係到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和發展。

2、農業補貼具有政策導向性。農業生產不穩定性決定了農業風險大,利潤低。假如完全靠市場規則,資本和勞動力不願意流入農業產業。資本的短缺和勞動力的大量流失,使我國農業面臨着發展危機。爲了促進農業的協調、穩定發展,國家有必要採取補貼政策。

3、農業補貼的規模具有侷限性。過度補貼不僅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對工業和其他產業造成影響,同時也容易違反WT0相關的農業規定,造成國際貿易摩擦。

4、農業補貼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因受財政承擔能力和WT0規則的限制,我們應集中財力,有針對性地對一些重點農產品進行補貼,來提高類別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羣衆的衣食需要。

二、現階段農業補貼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制度對穩定我國農業生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糧食產量實現十二連增,農民人均純收入以每年超過5%的速度增加。但就目前農業補貼制度還存在以下問題。

1、農業補貼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專項農業補貼法規,《農業法》、《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有關農業補貼的政策與規定很少提及,且規定不明確,操作難度大,而且內容已落後,不能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爲:一是不利於實現農業補貼最初的目的;二是不滿足WT0規則的要求。

2、農業補貼實施效果不明顯。一是實施農業補貼之後,農業的產出效益仍然偏低,無法保證農業穩定發展;二是糧食直補等農業補貼只根據承包或種植面積發放,但也存在不合理現象,如直接種植農戶沒有享受到補貼款,而有土地未種地得到補貼款,挫傷了種糧戶的種田積極性。

3、農業補貼結構不合理。我國農業補貼結構主要包括三大類。第一類是以糧食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爲主的綜合性補貼;第二類是以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良種補貼爲主要內容的專項生產性補貼;第三類是以糧食最低收購價直接補貼政策體系。而這些補貼大多數屬於WT0《農業協定》中的黃箱補貼,黃箱補貼在短期內對調動農民種植積極性及增加農民的收入和促進農業發展有明顯效果,但對促進農業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效果不明顯。

三、關於完善我國農業補貼制度的建議

目前我國農業補貼制度還存在諸多不完善的方面,透過對十幾年農業補貼制度執行情況分析,對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補貼制度建議如下:

1、加強完善農業補貼制度,從法律上保障農業補貼實施。一是我們應借鑑國外對農業補貼立法好的經驗,完善我國農業補貼制度,最重要的是完善《農業法》,保障加大對農業補貼的投入力度,保持農業投入與社會經濟發展相協調,同時兼顧工業、第三產業的協調可持續發展。二是儘快出臺《農業補貼相關法》,明確農業補貼的相關原則、對象、程序、資金來源、法律責任等諸多方面法律規定。三是結合我國農業實際,出臺修訂具體的農業補貼條例,保證農業補貼政策落實到位,有利於農業發展和保障農民利益。四是遵守WTO《農業協定》有關規則,完善我國農業補貼方式。WT0《農業協定》將農業補貼分爲三類,即黃箱補貼、綠箱補貼及藍箱補貼。我國目前的農業補貼大多以“黃箱補貼”爲主,而“綠箱補貼”功能措施手段缺泛。所以,我國應加強對自然災害救濟補貼、糧食援助補貼、土地生態環境保護(如秸稈還田,有效解決秸稈禁燒拋問題)等“綠箱補貼”措施。

2、加大農業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的補貼。目前我國農業生產還處於粗放型經營階段,科技含量相對比較低,產出效益低。我國應加大農業科研投入,注重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使先進的農業科技成果真正能夠運用到農業生產中,不斷增強農業發展後勁,提升農業生產水平。

3、加快農業人才資源的培養推進。我國農民老齡化問題已經十分突出。農民進城務工或從事非農人員不斷增加,因爲地少人多,加之每年午秋兩季收種時間短,種田產生經濟收入有低,50歲以下農村人員大多數不願意在農村種地,長期下去有可能出現農村土地拋荒現象,所以培養農業後備人才的意義非常重要,任務非常緊迫,解決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十分關鍵。多年來,有關部門雖然實施了一系列農民技能培訓工程,但因沒有一個穩定的制度提供保障,導致無長期規劃和目標、加之資金投入不足、培訓內容與現實需求脫節等問題,影響了培訓的效果。我國應立足於現代農業長遠發展與近期現狀相結合的需要,制定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業後備人才培養規劃,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真正把“三農”工作落到實處,才能促進農村經濟協調發展,才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